※ 引述《readonly (唯讀)》之銘言:
: 2019年5月23日,台北,立法院在通宵吵吵鬧鬧…
: 我內心十分激動,跟他說:「我們就快可以結婚了!」
: 他不太懂,但是我感覺出來他是期待的。
: 法案通過,我們擁抱…但隨之而來的是一系列的困難。
: 我的他,是個大陸人。我們無法結婚。
: 一年多來,從期待到失望,最後到絕望。
: 台灣同婚法的「亞洲第一」,聽來只有諷剌。
: 同婚法,只能和同樣同婚合法國家的人結婚,
: 而「亞洲第一」也就是亞洲獨家,
: 這個「獨一無二」帶給我的沒有驕傲,
: 只有無盡的孤單。
: 2019年7月31日,大陸停止自由行,一直到今天,
: 他未再踏上台灣土地。
: 我更新了過期好久的紙本台胞證,換成卡式的,
: 真的思念到撐不住了,再忍痛買機票飛大陸,
: 一起過個週末又匆匆飛回來。
: 每一次的離別都是那樣的傷感…
: 但最終,連這樣的「小確幸」也被迫中止了。
: 2020年2月情人節,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
: 之後,疫情爆發,各國鎖國。
: 我們還是每天會用微信視訊聊聊…
: 思念太深刻,常常掛斷才發現聊了兩百多分鐘…
: 睡著了也別掛,我要聽著那輕輕的打呼聲才能安心的入眠。
: ※
: 我寫了好多信給總統府、移民署、陸委會…
: 寫了又寫、寫了又寫,但跨國同婚似乎是個沒人想碰的議題。
: 是,同性戀+跨國,真的是少數中的少數…
: 我們都是奔四字頭的年紀了,也都有不錯的工作…
: 有時我會找到一些奇怪的資訊:
: 「我們一起移民去厄瓜多吧!只要三年就能拿到國籍。」
: 「那個疫情嚴重到街上有屍體的地方嗎?」
: (https://ctee.com.tw/bookstore/world-news/254061.html)
: (默)
: 似乎所有的路總是被現實所打敗。
: ※
: 前幾天我又突發奇想:「你就從廈門偷渡到金門吧!我去借跟你
: 長得比較像的朋友的身份證,我們國內線飛機 check 沒有很嚴格。」
: (因為看了這個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vcDSQzvdx4 = =)
: 他:「那我還不如去雲林找個農村女孩結婚。」
: (sorry 雲林的朋友,「認識台灣」的教材我會再努力一點…)
: ※
: OK,直入主題吧!(也許又是個可笑的想法…:-))
: 我們一台灣男、一北京男,都是奔四字頭年紀。
: 雙方都沒結婚壓力,所以完全都不需要有什麼對父母的交代,
: 如果真的結婚,我們都會對我們的原生家庭保密。
: (所以過年不用去北京,當然你也可以假裝說要去婆家,
: 實際上是和女友渡假去…那就是你們的自由了。)
: 基本上是想幫北京男找個台灣女孩,但是如果這裡也有
: 和我們一樣情況的跨國戀的話,也可以做些其它安排。
: 有緣私信聊。
作者:
kimdieh (星)
2020-07-30 23:04:00沒錯 有名無實聽起來簡單 但現實法律層面太多東西太複雜這是很多來po徵婚都沒有想清楚的
作者:
aeka (恩)
2020-07-30 23:09:00你所提出的那些問題 即使是「真結婚」也是有可能發生的啊愛情能促成婚姻 但婚姻從不等同愛情 我是覺得可以把婚姻當作是一場商業合作協議 這樣就簡單明瞭多了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20-07-30 23:31:00問題在於:若是對方(要求形婚的人)在結婚手續過後,不願離婚,那配合形婚的人就麻煩大了!!就被這段婚姻綁住了
樓樓上,就連真婚姻都有這樣的風險了,何況是假結婚這種與對方素未相識、不了解對方的人呢?只是「幫忙」根本不需要承擔這樣的風險,又不是聖母xD
真結婚至少是兩個相愛的人,假結婚是兩個陌生人...
關於財產,請參閱民法1004-1058,夫妻財產可以共同擁有也可分別擁有,另保險部分,保險公司在理賠保險金時都會調查的,如果是惡意致死應該不賠吧!最後是各自有男女朋友的問題,目前通姦除罪化,在刑事上是沒罰則,但在民事上應該還可要求賠償,有錯請更正
作者: annaxuan (關於我愛妳) 2020-07-31 09:26:00
在刑事上無罰則 在民事上也是要賠錢
作者:
hsiflow (hsiflow)
2020-07-31 12:29:00也有相同疑問,謝謝c大的解說
作者:
miruw (迷走maze)
2020-08-01 23:16:00中肯。目前通姦可 民事侵害配偶權。還有婚後離婚後所得可手機吃字。可用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求償。合意離婚時亦可請求婚後所得平分。分別財產制要結婚時就約定好。但過程可能會有點爾虞我詐或見獵心喜,畢竟這不是基於感情的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