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和女友決定結束兩年多的遠距,她從台中搬來我所在地的台南,
於是我們先在台南買了房子以後,她便將之前自己在台中住的房子賣掉。
賣房經過一大段時間,終於找到中意、出價也合理的買家,
由於之前好幾次遇到疑似假出價之類的事件,我們都很緊張,很怕又是一場空,
而且這個買家來看屋、下斡旋的時間都發生得很快,整個流程在一個禮拜之內
就是一看就喜歡、很快就決定要買的那種,
而當時那個禮拜我剛好在外地出差,於是整個斡旋到成交、簽約都是我女友一個人出馬,
沒有人幫忙照看,她更緊張不知會不會哪裡沒弄好,或是買家突然又不買了之類。
還好一切最後都順利底定,終於成交、簽約完成。
但過了幾天,女友突然接到房仲的電話:
「杜小姐,不好意思,真的有一個很抱歉的事情,我也沒辦法,.......」
女友非常緊張,想著會不會又是白忙一場,
結果,這個中年大哥房仲打來尷尬支吾了一下才說出,
原來是當時成交那天,買家(一對60歲上下的夫婦)帶了兄嫂(另一對60歲上下的夫婦)一起
結果事後,兄嫂拜託買家,買家再來拜託房仲,
原來兄嫂夫婦在當天看見我女友(我女友是T)覺得很不錯,想要介紹認識
我女友一聽當然立刻回絕房仲,
房仲竟說:「ㄟ妳不要誤會,不是要介紹男生,她是要介紹他們的女兒!!!」
還說對方自介自己身家若干如何,希望能介紹她們的女兒跟我女友認識。
原來現在台灣的同志平權氛圍已經進展到這樣,
爸媽已經能公開坦然地為自己的女兒物色女友了 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