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無數次循環爭吵後,我依然愛妳。
對妳又愛又恨,妳屬第一。
關於未來,我也不敢再多想。
曾經我以為,我們可以是朋友、工作事業上的夥伴、伴侶、甚至是家人,也許生活中依然
有無數習慣需要由兩人去取得平衡,但我想,在關於未來無共識面前,這些都不算什麼。
曾經的我,以為自己可以不婚、不生,直到遇上妳(又或者是我的想法改變)與妳生活
才發現我其實也嚮往,組成家庭的樣貌與可能性,只是以往的對象對我來說尚不適合走入
婚姻。
對於年紀,25歲的我遇上大12歲的妳。
有時倒是妳比較幼稚,但也無妨。
因為妳是我所有對象裡最能讓我放鬆做自己的對象、也能當個有足夠眼界的傾聽者、更有
能力能讓我放心追逐自己事業與夢想的伴。
我想我們都有現實上的壓力。
妳說,妳沒打算要有孩子,
而依妳的家庭觀念,就算有孩子也要跟著妳姓。
我也希望孩子能跟著我姓。
是否,孩子與妳,只能選擇其中一者?
若是,那麼彼此不拖欠,會不會才是最好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