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不知不覺思緒又飄向那時的同居生活時,電話忽然急震了起來。
我嚇一跳,拿起手機一看,是P的視訊來電。
「?」我又驚又喜,馬上接了起來。
「欸,林鳥比,妳在幹嘛?」螢幕中顯示了P那張漂亮的臉蛋。
那瞬間,身體的疲憊完完全全地解除了。
P很討厭傳訊息,她總認為對著手機你來我往打字,是最浪費時間的事情之一;
她更討厭講電話甚至視訊,所以那晚她主動撥出那個視訊電話,真是讓我又驚又喜,
比中發票還開心上百倍。
啊,現在回想起來,那時的我真可愛。
現在的我,對中發票會是最開心的事情了呵呵。
「在跟我的女朋友視訊,妳幹嘛?」我甜甜地對著螢幕。
「妳今天穿怎樣去上班?我看看。」她難得提出這種要求。
我害羞地在鏡子前轉了一圈,很快就紅了臉——
雖然早已坦誠相見,但如此視訊我還是第一遭。
「真醜。行,下次帶妳去買衣服。」她淡定地點評。
「……」OK,我臉上的紅暈很快退了。
「妳到底打給我視訊幹嘛?」我沒好氣。
「給妳看我房間。」她忽然笑起來。
那笑容好明媚,是我在台南沒見過的笑容,我一時呆住。
她把前鏡頭轉掉,開始拍她的房間。
還記得,那天是她搬到台北的一個月。
螢幕中,她把自己的房間整理得一塵不染,
那時愛上斷捨離的我已經明白,只要把東西縮減到一個數目以下,
就可以讓房間窗明几淨,就像民宿那樣——P明顯就是用這種方式。
一眼望去,她的房間整理得相當舒適,桌面整潔,
只有看到一台筆電、檯燈與一顆杯子,
床上沒有任何衣物(跟她在台南的樣子不一樣),
地板沒有堆疊任何雜物,床頭櫃也只有放幾盒錶盒及冷氣機遙控器——
整體來說,就是一進去就不會想再走出門的舒服空間。
「妳的房間也太棒了。」我忍不住驚呼。
「蛤?」她卻有點不太高興。
「怎?我哪裡說錯了?」我一頭霧水。
那時的我們已經交往第五年,我卻還是很常摸不著頭緒她的真實想法是什麼。
或許對喜愛新鮮感的人來說,她就會像是永遠挖不到盡頭的寶藏。
「我拍這麼多,妳居然把重點放在『我的房間太棒了』?」
「妳的房間就真的很棒啊……」我開始懷疑她在沒事找事找我吵架。
「再給妳最後一次機會。」她沉下臉。
沒待我回話,她又把鏡頭轉開。
她再次拍了書桌——等等,我好像看到了,桌旁的牆壁上,似乎放了一個板子,
板上……似乎還貼了一點東西。
「那些是什麼?」
她沒回話,只是把鏡頭又拉近了些。
啊,我看到了!
那些東西,是我曾經寫給她的信、我們一起出去玩時她拍的立可拍、
我隨便在她家畫的一些塗鴉,她全部一個一個整齊地貼在那塊板子上。
其中,那封手寫信,還記得那時被她嫌棄到爆,
看完就丟進抽屜裡,之後我便好幾年沒見到過;
我還以為她把它扔了,所以氣到再也不寫信給她呢……
原來,她才沒有扔,連我在廢紙上隨便畫的塗鴉,
她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收集起來,還如此完好無缺地帶到台北去,
整齊地放在自己的房裡。
我忽然有點鼻酸。
她也保持著安靜,鏡頭拍到床上——啊,我又看到了。
枕頭上擺了一隻小熊吊飾,是我曾經用夾娃娃機送她的。
其實我沒在玩夾娃娃機,那天純粹是跟朋友出門吃飯,
在等朋友的時候,無聊到餐廳附近的夾娃娃機隨意逛逛,就這樣看到了那隻小熊。
那隻小熊不走可愛風,反而比較偏搞怪風;
只見小熊臉上有刀疤還有壞壞的眉毛,就是隻背影看起來毛茸茸很可愛,
正面卻是一副凶神惡煞的模樣。
當時,我在玻璃窗外看到就笑出來了:這不就是P的化身嗎?
外表看起來是個頂著全妝、霸氣外露的姐姐,
私底下卻超會耍廢(廢到像爛泥那種)、超會嘴砲(跟我嘴砲輸還會生氣那種)、
超會做家事(每天手洗衣根本太捨得傷手)……
總之,是無法一言以蔽之、而且會常常更換特性的物種。
就這樣,我笨拙地依照指示投入十元,
結果居然在第一次嘗試,就成功夾出了那隻小熊。
「妳夾這個垃圾給我幹嘛!」記得當晚把小熊送她時,馬上挨了一頓罵。
「屁!誰像這隻醜不拉機的熊?妳給我帶回家自己收好!」
「妳又花多少錢夾這隻垃圾了?屁?怎麼可能才十元?當我傻子嗎?」
「說喔!到底花了多少錢?」
「要我別吵?好啊!現在會頂嘴了是不是?翅膀硬了是不是?」
那些罵我的話還言猶在耳,如今那隻熊卻就這樣放在她的枕頭旁,陪伴著她睡覺。
那隻小熊跟那封手寫信一樣,都是被她嫌棄到爆之後就再也沒見過,
卻都這樣被她帶到台北去,融入到她那個舒適乾淨的房間裡。
她把鏡頭轉回了自己。
「怎樣?」
「嗯。」我不敢說話。
一說,眼淚就會掉了吧?
不,我不能掉淚。
我現在可是自己一個人住,一個人住,最怕落淚。
「有看出什麼嗎?」她還在螢幕中挑眉,看起來完全沒發現我感動得要落淚。
「……有啦。」我沒好氣,另方面卻驚喜又感動。
看來,她比我想像中還要把我放在心上。
這要如何不驚喜?要如何不感動?
當年那個把自己看得比誰都重要的P、那個為了麵包便要放棄愛情、
甚至怎麼傷害我也無所謂的P、當年那個把朋友看得比我這個另一半還重要得多的P、
當年那個想談戀愛卻又強烈要求保有單身時自由的P,
居然把跟我有關的這些小東西,在我面前嫌棄得一文不值後,
再默不作聲地悉心保存、甚至帶到台北去,陪伴著她的新生活。
「下次找一個週末,來台北找我吧?」
「嗯?」我反應不過來。
「帶妳去台北走走逛逛……如果妳忙的話就算了,沒有關係。」
「好、好啊。我都有空。」我趕忙答應,「妳確定日期後跟我說,我再去訂高鐵票。」
週六診所還有班,但管它的呢。
這可是她搬去台北一個月後,第一次約我去走走。
在那之前,我雖然也很想去台北找她,
但考量到她剛到職、新公司又曾是她夢想中的公司,
我便不敢隨意開這個口——看著她越爬越高、越來越接近夢想中的自己,
我忽然變得不敢像以前那樣,大著膽子跟她吵東吵西、爭取這爭取那的了。
「欸,林鳥比。」
「嗯?」
「我們會……」她咳了幾聲,「會一直在一起的。」
「?」我睜大眼。
空氣凝結了三秒。
「妳說什麼?」
我終於反應過來剛剛聽到了什麼,「妳剛剛說什麼?可以再說一次嗎?」
「……好話不說第二次。」她白眼一翻。
「我們會一直在一起,是嗎?」我才沒這麼容易放過她。
相對於她板著一張臉,我甜甜地笑著。
「會的,我們會一直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