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結婚
繼承順位第一人是伴侶
家人打官司也拿不到東西的好嗎.........
要不然依照你們的邏輯
異性戀也會這樣被搶
※ 引述《Zelda2010 (Zelda)》之銘言:
: 想了許久,終於下定決心要跟女友一起買房,
: 建立屬於我們自己的小窩。
: 我們還沒登記結婚,聽說共同持有比較難向銀行貸款,
: 也考慮到就算登記結婚,
: 彼此家人還是可能會打官司討房子(如果其中一人真的出事),
: 所以我們目前討論結果會將未來房子所有權掛在其中一人之下
: 不過我們也很擔心,如果哪天其中一人出事,另一人可能會失去房子,
: 所以希望能在拉版上找到對相關法律熟稔的人,
: 來諮詢相關的法律規劃,
: 真誠邀請大家自介或請大家介紹對這類資訊比較有概念的律師,
: 請站內信聯絡我,十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