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跟暗戀十年的她出櫃了,
"Love is love",我支持妳,她說。
她又說:「我也喜歡過女生,幾經摸索,我是雙。」
當下我像被雷打到。
她又接著說:「但我現在比較想交男朋友。」
我激動的心情,再度被雷打到。
但這表示有可能吧?我心想。
跟朋友討論後,朋友建議我直接攤牌,
不要再糾結,不要再為她反覆猶豫,停滯不前。
今天,即使我與她相隔1萬公里,即便答案是yes也有好多困難要克服,
我仍鼓起勇氣告訴她,其實我喜歡的人是她,
得到的答案是「我現在是真的想交男朋友」、「但我喜歡妳這個如家人般的朋友」。
Love is love? Really?
那為什麼妳不是先考慮我本質是怎樣的人?
為什麼直接漠視我存著十年的心意?
我寧願妳說我不是妳的type,我不夠好,或我們好像不適合,
而不是一句,妳想交的是男朋友。
一瞬間,我覺得她說出的Love is love是個笑話,
自己過去的十年,也像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