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情人知己,
在細述我是一個怎樣的人之前,讓我先說點別的。
在坐三快望四的年齡裡,愛情貫穿我飄蕩在各縣市的每段經歷,
我曾經好好地被愛過、也好好地愛過別人。
在相愛的時候,彼此的生命交織著,漸漸的,性格裡多了一點對方的模樣,
而對方也與我相似了一點。
在感情裡,我努力學著用對方想要的方式愛她,
在享受著被愛的感覺的同時,也練習表達自己的意見跟傾聽對方的想望,
學著學著才發覺原來要好好愛一個人,其實最應該要先懂得是如何愛自己。
因為我曾很努力地想要愛一個人,貼近她的心,
那毫不節制地把自己的一切獻給對方的方式,原來對感情是一種傷害。
我以為我可以做到讓自己不在感情中感到委屈,但其實就是我不夠愛自己,
於是委屈了,卻依然想要挽留愛。
我後來花了好一陣子了解什麼叫做「愛自己」,
我想要避免在下一段感情中重蹈覆轍,也想讓自己在感情中可以愛的自在。
漸漸的我才明白,原來愛自己並不是自私;
愛自己是指對於此時的自己,這個狀態的自己,感覺豐足,也感到喜愛。
妳明白自己的優點,也珍愛自己的短處。
旁人傷害不了妳,這包含(也尤其是)那些與妳有血緣關係的人的言語。
妳珍惜也明白自己的獨特,因為妳確實是世界中的唯一。
這樣的妳,會明白當我說出我愛妳,我的愛是如何珍貴,
妳將珍惜我,一如我珍惜妳一般。
也因此我希望我能夠遇見一個愛自己,勝過愛我的人,
因為儘管我明白這道理,但我只能說我「覺察」了這件事,
然後我還在練習用各種方式愛自己,至於做得如何,
我覺得7788吧(一臉不是很篤定的模樣),
但總不至於是0吧(這倒是挺肯定的語氣)。
我總是愛上那跟我有點像,又有點不一樣的人。
我愛上那讓我感覺棋逢敵手的戀人,
喜歡妳聰明,口條清楚,一點黑心,一點自己篩選過後善良,
一點世故,一點心機,我喜歡妳得意洋洋的小模樣,
我尤其喜歡戀人那會說話的眼睛跟好聽的聲音,
對於聲音跟氣味敏感的我,完全不介意戀人用接吻跟滾床來解決小事的意見不合。
家裡的大小事可以一起決定,如果我反對,我一定重新提出意見進行表決。
任何妳不想解決的全都是小事,(經過我撒嬌無效之後),由我概括承包。
在妳感到害怕的時候,我會知道收起我的恐懼,成為妳的依靠;
而當危機出現,妳雖淡定自若,我卻有很大可能是那一個陷入驚慌的人。
我可以感知到何時可以依賴妳,也會明確知道何時妳需要我成為妳的依靠。
我們可以是彼此的公主,也可以是彼此的騎士,
這段關係將不失衡,一切都將是互相的。
妳可以不用跟我有同樣的興趣或喜好,
我愛海,喜歡潛水,喜歡去健身房擼擼鐵,喜歡風吹過樹梢的聲音,
喜歡浪濤拍在岸邊的聲音,喜歡長途開車,也喜歡邊開車邊想心事,
想到糾結處,更會自己跟自己說話;
常常都認真過頭,對(不正經的)朋友的話太上心,
對(正經的)工作上的事情更是如此;
喜歡董陽孜老師的字,欽慕她字裡的自由奔放、跟那份瀟灑;
看電影很容易哭,(哭包是我,慫包也是我);
我擁有一個小宇宙,凡是被我納入小宇宙裡的,都受我明裡暗裡的關注,
我確保我的小星球們都是無恙的,在我能力範疇裡,我想確保一切無恙。
我喜歡觀察周遭人們的情緒反應,透過觀察進一步了解周遭的人們,
我想知道說出這些話的人們,平常的行為表現是什麼。
我也常思考如果事主是我,那我會怎樣做,
這是我的愛好。
我喜歡觀察眾人、喜歡省思,喜歡進退有度的與人相處,
但也同時喜歡漫無章法的過日子。
22歲的時候曾列過一張完美女朋友清單,
那些年來一直在想,我到底是想要愛一個那樣的人,還是想要成為那樣的人呢?
時間慢慢推移,漸漸的我長成了我當初想要交往的人,
扣掉「擁有方向感」這種需要重新投胎才能搞定的事情,
我已默默的從過往的戀人身上與工作經驗中,長成自己曾經想要的樣子。
所以,妳可以就只是妳的樣子,
妳可以愛海、愛山,或者都不愛(兩手一攤),
妳可以喜歡理財、喜歡露營、喜歡在家看書、或在家耍廢(這是懶散的我的首選)。
妳不需要與我相同,也不需要與我互補,
妳完全可以擁有妳的世界,
而當妳說起妳的興趣、職業,一臉驕傲一臉專業一臉執著,那臉上散發的光芒,
會讓我成為妳的小迷妹。
比起興趣相同,我更想要的是,我們肯花時間陪伴彼此,分享彼此的生活。
比起生活功能上的分攤,我更需要妳能明白我想表達的意見,
欠缺方向感的我,這幾年來在人生旅途上已找到自己的方向,
但如果妳能在聽我描述工作問題時能給我意見,我會對妳眼睛為之一亮。
然後如果妳聽我闡述問題時,發覺我做錯了,也請妳也手下留情,
先別急著教我道理,先同理我的情緒,我會認真學習的。
很多事情,我一教就會,但如果我一錯再錯,
我承認我潛意識一定就是有種故意的,皮在癢的那種。
屆時請不要客氣,恩,就生氣吧。
儘管身為一個雙子座,花心、移情別戀是很常收到的星座備註。
但我是一個超小氣的雙子座,小氣到什麼程度呢?
小氣到床都買超小,我的床就只容得下妳跟我,我的心也是。
滾床什麼的,我會滿心滿眼的都只要妳,
只要喜歡上了,我是會死心塌地跟著妳走。
綜合以上,
我可以說,在工作上、生活上、情人、朋友等各式場景,
一個情景我可以一個樣,
我的人生走到現在不外乎就是慫或氣場全開,唯一不變的就是不停的迷路。
而我最不喜歡的是「控制」,也最反感以愛為名的各種自以為是的說詞,
我不愛別人對我做的事,也從不會對別人做。
而由於出生於一個充滿操弄的家庭,我可以肯定我對於控制十分敏感,也很反感。
所以我的雷區,除了討厭吃紅蘿蔔跟瓜類一族(除了西瓜、苦瓜剩下都討厭),
情緒勒索是我的超級雷區。
跟媽媽洗腦了幾年,前幾年我順利出櫃,最近繼續洗腦她,
「以後有另一半過年來家裡吃飯,妳不可以欺負她;
妳若要我選邊站,我絕對不會站妳這邊的。」
媽媽臉上的表情有點複雜,我猜想是「清楚妳的明白」混合「白眼狼是妳!」
唔,雖然我跟媽媽出櫃了,但並不代表我在職場上或社交軟體上出櫃。
恩,出櫃與否全然是個人選擇,我是想要跟家人修補關係,所以選擇出櫃。
雖然我並沒有寫出我的樣貌,或是我希求戀人的外型,
一來是因為我交往過的情人從173到150,身高體型各異,
除了會說話的眼睛跟好聽的聲音,我想不到她們外型相似之處。
二來是因為,我很想說我所寫出來的戀人樣貌,我也都有,
但我真的沒有會說話的眼睛,(無奈)
我只有「有精神的單眼皮小眼睛」,或是「昏昏欲睡的雙眼皮小眼睛」,
硬要說的話,關於皮膚白這件事,
我只能說回來高雄工作兩年的我已經不復當年白,
但怎樣都還是比在高雄的大家白一些。(肚皮白,尤其check!)
最後,
比起交換即時通訊方式,我更傾向於寫信。
文字可以讓我了解一個人的思路,也可以留給彼此更多餘裕表達自己的看法。
私心喜歡在信件上感受到自己丟出去的球被接住,
感覺到自己的情緒被承接、焦躁被撫平,那個被看見的感覺,
若在見到妳之前就已經擁有,那見面對我來說不過是種確認。
然後,最後但絕對不是最重要的,
我短時間都離不開高雄,而就算未來離開高雄,
我也不會想再去北部生活,這輩子已經在北部渡過一半的歲月,
雖然我的朋友跟回憶都留在台北,但我下半輩子退休想去南國過生活,
那個溫暖、有陽光,有山有海的地方。
所以如果跟我開始了一段遠距離戀愛,那最終,我們可能會落腳在南國。
但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誰知道呢,或許幾年後我會問妳要不要移民海外。
所以,妳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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