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中以來,我用了人生大多時間在約會和戀愛上。要是我對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有這麼認真,我大概早就在某領域發光發熱了。
曾經我因為考試失利,所以當某女中的A跟我告白,我二話不說答應了、我們交往了。但當然後來遇到一些問題,我開始想,「XX女有什麼了不起的啊?」這個想法出現後,不久我們就分手了。
後來我喜歡上身高有170帥帥的B,我們交往了、又分手了;再來喜歡上很會跳熱舞的C,我們交往了;之後喜歡上家境很富裕的D,我們交往了;接著是很會說笑話逗我的E、身材超辣常被搭訕的F、很寵溺我會送花寫情詩的G......。
每一段感情都沒有辦法走到最後,因為那些比起磨合時的麻煩,「根本都沒什麼了不起的」。很快又有唱歌冠軍的H和很會做手作禮物送我的I出現了,我又進入一段一段感情中。
那麼多年以來我的貪心、虛榮、驕傲,最後都只覺得空洞,這些那些條件頭銜,都沒多了不起(她們的成就很厲害,但在戀愛裡我太難搞了)。我好像沒辦法為了什麼原因,就真的安定下來。我真是個戀愛狂。
直到遇到前任女友。我不知道我喜歡她什麼。她不是帥氣的那型也不是超美豔的那型,不會特別說好聽話哄我,也沒辦法在吵架的時候多退讓我一點(我知道不能那麼驕縱,真是被歷任寵壞了),她在我約會遲到的時候會認真的生氣,在我說話傷到她的時候會不理我。
想想,喜歡她的原因,還真的真的就是沒什麼特別能說得出來的、那種很了不起的「好」。
但跟她相處的時候,我漸漸感受到怎麼在平等的關係裡去同理對方、去珍惜對方;漸漸地,我發現到「愛」會讓條件都變得不重要,我只感覺到她總是很耐心地聽我說話、溫柔地陪伴我的情緒、認真地表達她的感受。
這些優點都不是可以像一個名牌一樣秀出來就馬上讓人知道有多了不起,我只是模模糊糊地覺得,跟那位前女友在一起好輕鬆喔,好舒服喔,好像可以一直待在她身邊。
所以在三年前,就硬拗著她要她跟我結婚了。
直到現在,偶爾老婆還是會問我到底喜歡她什麼。嗯......,也沒什麼,就是相處的每次對話、每個約會、每個懂了的微笑、那些很瑣碎的小事,都讓我喜歡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