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t0524 (流浪的旅人)
2024-05-03 09:41:16給自己3次機會
對妳主動
主動傳訊息,主動分享
主動問候妳,跟妳聊天
3次是我給彼此的試探
是給自己機會釋放對妳的好感
是向妳透露傳達
「可以多接近我噢」的訊號
3次以後如果妳還是沒主動
那我就會放棄
畢竟好感這件事3次就足夠
足夠感覺到一個人想不想
更靠近自己
題外話,好奇大家心裡
給自己跟對方的機會會有幾次?
當然每個人對所謂「機會」的定義不同
也蠻想聽聽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24-05-03 09:46:00兩次沒有得到回應,就可以撤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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