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代孕合法化草案出爐 同志團體提3大疑慮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4-05-16 15:50:05
代孕合法化草案出爐 同志團體提3大疑慮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964488
2024-05-15 00:35 聯合報 記者鄒尚謙/台北即時報導
人工生殖法今年已歷經2場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昨衛福部國健署終於公布「人
工生殖法草案」,其中代理孕母合法化,不僅不孕症異性戀夫妻,男同志伴侶也適用;同時
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適用人工生殖。不過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提出3項疑慮,認
為草案仍待完備討論。
衛福部國健署本次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版本,主要針對同婚伴侶、單身女性、代理
孕母等3大族群適用人工生殖。代理孕母合法化,不孕症異性戀夫妻、男同志伴侶均可申請
代孕,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也適用人工生殖。
根據國健署修法草案,明文「禁止商業代孕」,僅提供代理孕母營養費,及必要醫療、律師
、工時損失等成本費用。且需開立代孕費用專戶,代理孕母完成人身保險投保後,才可執行
代孕生殖。草案也針對代理孕母增訂罰則,若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或委託配偶共同
簽訂代孕契約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屬告訴乃論。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衛福部版本相當前瞻,但仍需要送入立法院後經過朝野立委討論完
備,像是「異性情侶」在草案中的定義未明,要如何證明一對情侶的身分,是否要參考日本
、法國等國家的「同居關係」認定,但這也需要各級政府部門共同合作將制度融入到台灣社
會中。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則說,目前法案剛出爐各界討論的時間上不充裕,但
已有三點疑慮,第一,受術配偶、女同志配偶、單身女性在接受人工生殖或尋求代理孕母前
,需經由評估機制,但評估者是否會有歧視問題,讓委託方在醫療過程中身心俱疲。
第二,人工生殖子女利益保障,捐贈細胞部分應更加公開透明,草案中以雙軌制進行,由人
工生殖機構自行決定是否留存捐贈者哪些資訊,且僅有在重大醫療需求的前提下,人工生殖
子女才可查詢捐贈者資訊,資料不在政府機關手中,而在人工生殖機構手上。
第三,代孕者的權利義務需要律師保障,但律師費由委託方出;過往移工案件同樣也是由雇
主提供相關費用,在利益衝突時,代孕者的律師代表是否能夠佔在代孕者的角度反抗雇主。
黎璿萍表示,代孕在涉及委託、居間機構、代孕者,代孕的流程、風險,居間機構是否足夠
中立相當重要,若是醫事單位成立的基金會,是否可能在過程中淡化代孕風險,只為促成案
件。因此居間機構不可以是利益團體的白手套,要非常中立,才能夠保障雙方權益。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鄒宗翰則指出,美國代孕屬商業代孕,國健署草案以禁止商業
代孕,那麼「居間機構」的角色更加重要,在招募代孕者時候,是否有足夠的生殖醫學專業
,充分讓代孕者了解到代孕的風險以及權益;委託方也要經過機構嚴格的審查,並提供足夠
的衛教知識
鄒宗翰表示,代孕居間機構將是「全新的領域」,即使有美國等外國經驗,但要如何在符合
法規、民情的前提下在台灣建立制度,背後更有許多的家庭教育、同志教育需要讓社會知道
,「未來的台灣將有多元家庭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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