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歲那次的失戀,我失魂落魄,不吃不睡不停哭泣,自我封閉了一陣子。然後找了心理諮商,然後找了親朋好友見面聊天,每個人的安慰陪伴都好像有點幫助,又好像沒有幫助。直到有一位同學跟我說:「世界上那麼多人,可愛有趣的又不只她一個,分開了妳就可以再去嘗試,要是不合就再找別人,為何一定要這麼死心眼啊?」這句話就像提神飲料一樣讓我眼睛一亮,在失戀後的三個月,我馬上重新振作起來,並且給自己一個新的座右銘:天涯何處無芳草!
我甚至推廣這種戀愛觀,感覺不合就分,沒這麼多時間跟這個人磨合,早早分一分彼此都沒有創傷,不要耽誤大好青春。我的幾個好友同意這個說法,從此我們不太需要抱怨跟對象相處有什麼不理想,也不用討論要怎麼改進相處模式了,反正相處有點卡卡的,就優雅輕巧地跟對方說:「我們還是分開吧!」要對方或自己改變,都不如換一個對象來得實在,重點是,還可以保有自己的瀟灑。
又過了好多年,我的感覺像是一直在換結帳隊伍的客人,從這一列換到那一列,「長久的感情」這件事永遠沒有輪到我。離開了吵架罵髒話的A ,找了絕不罵髒話的B ,但B跟我約會常看手機,我又找了不太用手機的C,但C連我的訊息都不太回。換來換去,每個人都這麼好,也都一定跟我有不合的地方,我難道要承認最有問題的就是自己嗎?我難道要接受我就沒辦法跟誰一直走下去嗎?
「我想感受到妳認定我,妳就是一定要我,我想看到妳的堅持。」她這樣說。想想,我在那麼久之後,還是在衝突時就想逃跑、就說放棄,是不是一點也沒成長。
「那我們再試試看吧。妳教我要怎麼對妳好,要怎麼做才能表達決心。」
說好不從這段感情裡逃跑,也代表我要面對自己犯的錯,要正視自己的缺點,去改變,像軟體更新一樣不段升級成更好的自己。原來我一直覺得轉身就走的那些輕鬆跟優雅,只是我的不肯認錯、故步自封,是我拉不下臉說對不起,也放不下心裡的驕傲去改正真的做不好的事。回頭看看現在的感情關係裡,要是有個計分板,我的分數應該不會多好看。但至少我還在這裡,我還在努力,而我已經比上一個版本好一點點了(就算更新後使用者通常都不知道有什麼差異)。
我有決心會一直一直走下去,冬雷陣陣,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