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第三篇p大的出現,
感謝以不同角度看事情面貌,分享整理跟想法,
獲益良多~
也產生一些思考,
這系列文最主要:
d大原po
想求助討論,買房吵架分手問題,
假設為了不分手,
而要按照女友的意思,
那麼是先不買,等未來外婆房子嗎?
(看過一些爭產新聞,
對這一點實在不敢勸d大完全相信,
如果幫忙繳房貸的女友是我朋友,
我也會提醒她,規劃好自己的理財)
或是可以買房子在南部,
但是女友會跟隨d大到南部呢?
那麼女友會不會幫忙繳南部的房貸呢?
女友會希望順便辦理結婚登記嗎?
因為這關係到是幫忙繳房貸還是付租金
也關係未來如果離婚房子財產;
第二篇提到的女友說法:結婚找兩個人見證就可以,
有再討論相關其它嗎?
順便一問,女友那邊有出櫃嗎?
但是d大還沒出櫃,那麼女友會希望藉由d大買房,
要d大順便結婚跟出櫃嗎?
(日後d大的家人過去d大的家裡做客,也會看到兩人一起生活)
d大原po第一篇說女友願意去南部但她親友都在北部,
而壓力很大,
d大的壓力,是擔心將來有摩擦吵架,女友會拿為d大放棄台北工作跟習慣生活交際圈出來
說
嗎?
順帶一提,
我一個朋友才因為跟伴,
搬去伴的媽媽附近,
未來伴的媽媽可能常去,而感到壓力。
(如果日常生活因為壓力而吵架,
通常能兩人討論處理嗎?
會有一方妥協比例較高而失衡嗎?)
還是要負擔女友找工作經濟情況呢?
或是其它呢?
d大第一篇結尾,感覺是希望買房在南部,
其它維持現狀,
繼續維持假日相處模式,
但變成南北遠距離對嗎?
那麼如果要維持跟以前一樣的假日相處模式,
增加的交通往返花費時間跟費用,
d大怎麼想呢?
d大對女友,
是無論結婚與否,也希望繼續維持9年來假日相處模式的想法嗎?
d大對女友,有無論她的經濟、健康如何,
兩人未來也一起相互扶持的想法嗎?。
希望能對d大原po,
思考或兩人討論有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