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住東方設計學院附近,想去圖書館看看,
結果該校圖書館連換證進去都不行。
於是寫信去反映了,得到回覆如下:
先生,您好!
您先前寄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信箱之信件已轉由教育部處理,謝謝您的來信。您來信
所提有關學校圖書館未依規定開放社會大眾使用一事,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代技職司處
理,敬復如下:
本部已發函學校針對您的問題予以查明回復,該校發函回復如下:
一、據中華民國圖書館法第四條第三款:「大專校院圖書館:指由大專校院所設立,以大專
校院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支援學術、教學、推廣服務,並適度開放社會大眾使用之圖書
館。」,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三十六條:「大學圖書館應注重公共關係及社會服
務,與校內相關單位建立良好之溝通管道,並結合社會資源,協助館務發展。」
二、該校圖書館除服務校師生外,亦開放團體參訪、館際合作讀者、校友、離職員工等使
用圖書館資源,已適度開放外界使用。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我覺得應該可以開放換證進去看書吧?不知道在小氣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