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學基地】駐村作家徵集中 https://i.imgur.com/NVfbnbd.jpg
https://event.culture.tw/NMTL/
主辦單位: 臺灣文學基地
聯絡資訊: (02)2327-9657 #11
活動簡介
為鼓勵臺灣文學與文化創作,活絡國內文學與文化交流,臺灣文學基地辦理2021年夏季作
家短期駐村,意者需在申請截止日前,於本頁面完成線上報名,並檢具實體申請資料遞送
。
活動內容介紹
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臺灣文學與文化創作,並促進創作者與產業界媒
合,期透過臺灣文學基地辦理作家短期駐村,活絡國內文學與文化交流,扶植臺灣文學創
作人才,重構歷史空間的文學記憶。
* 3/6台南場、3/7台北場 駐村徵集說明會報名 *
申請資格:
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
具備中華民國國家語言溝通能力。
兩年內未曾獲選本館駐村計畫者。
小說、散文、詩作、戲劇及影視劇本、文學翻譯、非虛構書寫或其他文學之創作
者。
本季駐村主題:時空旅行、穿越
駐村空間:
駐村地點:本館臺灣文學基地 繆思苑(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五十三巷2號)。
空間說明:獲選駐村者可免費入住臺灣文學基地內獨棟日式屋舍,內含會客室、
工作室、臥室、盥洗室、廚房。
駐村時間:2021年5月至8月,由申請者自行規劃七日至三十日的駐村寫作計畫。
申請截止日:2021年3月31日(三)。
申請方式:
申請者須說明個人創作歷程、駐村期間預期創作之計畫書,並檢附至少一件已發表之
出版作品(不限商業出版)。
申請者應於2021年3月31日前,於本館藝文活動平臺(https://event.culture.tw/
NMTL)完成線上報名並檢具實體申請資料(駐村申請書、駐村計畫書須依固定格式,請於
本活動頁最下方下載)遞送。
實體申請資料遞送時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實體申請
資料需一式六份,已出版之發表作品至少一份,以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臺灣文學基地」
遊客中心服務櫃台(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27號)。
資料不全、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概不受理。(收件日期認定方式:郵寄者以寄件
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者以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申請者所送之資料,於結果公告後二十天內可由申請者親自取回,如需郵寄須附回郵
信封。
甄選方式:
由本館邀集三到五位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評審結果將於申請截止後二十個工作天內公告,並通知獲選申請者,評審委員名單一
併公告。未經獲選及因故未進入審查流程者,不另行通知。
作家駐村之內容項目:
駐村活動:獲選者應提供駐村日程安排表,並應於駐村期間之每個周末(周六或周日
)至少開放任一時段進行讀者交流、見面、分享會等型態不拘之駐村活動。
提交作品:獲選者應於駐村結束後五天內,提出與申請計畫相符之作品;獲選者交付
本館之相關著作及申請計畫,應授權予本館運用(著作授權同意書見公告附件)。如逾作
品提出期限,三年內不得再提本館之作家駐村甄選申請。
注意事項:
獲選者須與本館於規定時間內簽定契約;若因故無法成行,或無法配合進駐期程,應
徵得本館同意變更,違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獲選者須確實進駐並於進駐開始前提供日程安排表,實際入住時間未達申請期程之三
分之二,將取消駐村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提本館之作家駐村甄選申請。
獲選者須配合本館安排之相關推廣活動、接受個人活動紀錄影片之訪問與拍攝。
獲選者於臺灣文學基地駐村期間負有清理及維護入住房舍之義務,在園區內禁止使用
明火、禁止吸菸。獲選者於駐村期間不得攜帶寵物入住(導盲犬除外)。
獲選者應擔保交付本館之相關著作及申請計畫,不致侵害第三人權益;如有侵害第三
人權益者,獲選者應負責處理;若因前開情事致使本館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
,獲選者應對本館負全部賠償責任。
獲選者於本館駐村期間不得重複於其他單位進駐。
獲選者如有違反「國立臺灣文學館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作業要點」規定或契約
約定之情事,將由本館視情況撤銷或廢止其獲選資格。
報名資訊
「2021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申請書」、「2021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計劃書」
有固定格式,申請者請於本頁面下方下載。
於2021年3月31日( 三 )前完成線上報名,並遞送實體申請資料(申請書、計畫書需
一式六份,已出版之發表作品至少一份 )。
實體申請資料請以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臺灣文學基地」(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
27號 ;郵寄者以寄件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者以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資料不全、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概不受理。
報名須知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謹依
法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館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相關業務,需蒐集活動報名者資料以便聯繫與通知。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信箱、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期間:活動報名日起至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對象:由本館自行利用。
方式:本館將透過數位檔案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提供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館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依各項服務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
,請主動向本館申請更正。若您提供錯誤、過時、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而損及您的
相關權益,本館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填寫內容如有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本館有權
不予刊登或將您本人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
五、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館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非經您本人同意不會自行修改、刪除或提供任何(或部份
)個人資料及檔案。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
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館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
方式通知您。
六、當事人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
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館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請求查詢或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因本館執行業務所必須者,本館得不依請求為
之。
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或有任何建議指教,請與本館連繫,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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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文學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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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村申請書 2021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申請書
駐村計畫書 2021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計畫書
駐村甄選簡章 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簡章
駐村甄選作業要點 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