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nonoby ( )》之銘言:
: 我和男友計劃先買房,想明年結婚
: 男友沒什麼存款,男友父母親會給一百萬包括所有結婚費用。
: 我提議房子頭期款我自己付(大概有150萬),他父母的一百萬支付結婚的錢應該綽綽有餘,但房子名字必須登記在我名下(打算婚前先買),將來由男友付貸款,家用的錢由我支付。
: 請問這樣要求會很不合理嗎?
: 因為男友擔心他父母會對名字登記在我名下有意見
我越看越覺得,只有一個狀況會合理
就是妳們雖然【可能論及婚嫁】
但妳根本是【已經做好跟他離婚的準備】
再來,BF沒錢結婚,準備拿爸媽準備的一百萬來結婚
妳手邊有150萬,不打算用來結婚,而是要買間自己名下的房子。。。
妳很會算,真的。太會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