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n0811 (我要飛上去)》之銘言:
: 為什麼每種答案非黑即白呢????
: 為什麼所有的答案都是二元論呢???
: 請問你是原PO老公嗎???
: 否則...你根本沒有資格來評論這件事情!
首先,其實不我想再回這討論串的,不過看到這位大哥這麼
激動我還是想解釋一下
我不是原PO的老公,所以沒資格來評論這件事,所以你是原
PO的老公?
: 那可以請神通廣大的Y大來定義一下甚麼叫做"大部分"?
: 10%?20%?50%?70%?90%?
: 甚至我也想請教一下板上的各位所認定的"大部分"!!
大部分的定義國小課本有教,請翻閱國小課本就可以知道答案
: 講的不深入一點
: 你根本就不知道夫妻之間的性愛到底是甚麼
: 夫妻之間的性愛單純只有性行為跟只有讓自己爽而已的話
: 那建議你真的千萬不要進入到婚姻
: 千千萬萬不要去害到別人跟未來的子孫
: 婚姻不是兒戲
: 婚姻是非常慎重且神聖的一件事情
: 婚姻不是只是對於父母的交差了事
: 婚姻不是生完小孩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 婚姻更不是找一個永遠都有人可以隨時跟你做愛的人
: 婚姻不但是對彼此的承諾與負責外
: 婚姻更是一輩子永遠學不完的人際關係課程
: 所以不講深入一點
: 很怕小弟你根本沒經驗(或是錯誤的經驗)
: 在這邊"自以為專業做出忠言逆耳"的建議
: 看到這裡就真的為著台灣的教育還有匿名文化感到憂心跟難過
: 今天你敢為著因為你的言論導致他人離婚或自殺而負起責任嗎??
: 小弟弟...你還很嫩呀!
哦,謝謝大哥哥的指教。不過我們現在討論的重點不就是婚姻間
性愛這部份並不是婚姻之全部
: 喔....對了!
: 上面大部分露骨的言詞都是我家太座想的
: 果然在家裡帶小孩跟懷二寶的女人是不容小覷的^_^
: 好笑的邏輯
: 我反觀要請問你...你是美國人嗎?
不是,小弟是地球人
: 你可知道為什麼在醫學的藥物試驗上
: 即便是通過美國FDA的認證
: 回到台灣之後還是必須經過一連串繁瑣的人體試驗且通過台灣的認證?
: 原因是因為....你不是美國人
: 你生長的環境、飲食習慣、藥物使用習慣跟人種都是不一樣的
當然,不過藥物使用跟婚姻是兩碼子的事
: 相對性
: 這種常常以國外研究數據來代表台灣的狀況
: 我覺得只能做參考而已
所以你覺得參考程度到那裡
: 如果你是從小在美國長大的ABC....這份數據有可能非常符合你
: 但是拿來台灣....先回去學校把研究法唸清楚再拿出來說嘴!
請把說嘴的意思搞清楚,不然s大可是會糾正你
: 你可以做你自己
: 但是請別把你這個"自己"強力的加諸在每個人身上
: 從你的言論、你的控制碼深刻讓人覺得如此"您有強迫推銷的嫌疑"
強迫推銷??你有聽過安麗嗎?
: 阿呀呀
: 這位小弟呀....你幹嘛要對號入座呢???
: 我從頭到尾沒有指名道姓說你的ID應該要處理一下吧
: 何必看到就惱羞成怒
你那句話看到我惱羞成怒了?對號入座?你在回我文章裡這樣打
不指我那請問你指誰?
: 其實
: 我們家的太座已經有點不准我再回文
: 原因是因為....你還是搞不清楚現在到底是甚麼狀況
: 你以為大家噓你....是因為你的控制碼嗎?
當然不完全是
: 錯....大錯特錯!!
: 噓你是因為大家看不慣你那"自以為是"的言論
: 鋪一次梗大家覺得新鮮沒甚麼
: 鋪兩次梗大家可能就開始覺得無聊
: 但同樣一個梗用了四五次以上....真的就會讓人覺得煩
這不是梗,這是事實,或是可能的事實。我在原原PO中提到各種可能
也並不是完全以身材的情形來說,我也有提到有可能老公外遇之可能
: 尤其....你的論調完全像是一個沒有結婚也沒有自己小孩的小屁孩在那邊大放厥詞
小屁孩?你這樣罵人對嗎?還是說不過人家就罵人
: 你可以去跟版主控訴或詢問
: 難道沒有結婚的人就不能在婚姻版發表言論
: 可以....當然可以!!!
: 可是不代表所有的人就要認同你的言論
我有要所有人認同我的言論嗎?沒有啊
大家噓我,我很欣然的接受
: 要人家尊重你的言論之前....請尊重別人的言論吧!
我很尊重別人的言論,但你似乎並不尊重我的言論
這只是在談論婚姻,不是嗎
: 真的不懂大家講的....等你進入到婚姻之後在慢慢品嘗後
: 我相信大家會很期待你的分享
: 最後
: 這篇文章PO文是抱持著筆戰的言論
: 因為有些話真的不吐不快
: 所以版主要警告或是浸水桶我都沒有異議(但拜託別浸我豬籠)
: 但是Y大呀
: 你千方百計想要激怒我....沒這麼簡單啦!
看到這裡我真的笑了,激怒你?請問那句話激怒你了
我會改進的。還是說不過人家,變成激怒你?
: 回去再多練幾年的功再來試試吧
: 如果你想要用這幾篇文章來個法律上的攻防戰
: 我的律師團隊已經準備好跟你來會會
: 非常歡迎隨時收到您的存證信函
不要拿律師來嚇我,我不是第一天上PTT。另外給你個忠告
這是婚姻版,大家只是在討論婚姻上的事,拿律師團出來
並沒有比較厲害。我是不想走到那一步,不過如果你堅持
小弟一定奉陪。但是請問現在這樣討論有什麼法律的問題嗎?
: 還有
: 太座要我補充一句話
: 如果你這麼有時間對於婚姻上的事務這麼熱衷
: 他鼓勵你趕緊結婚生小孩
: 甚至趕緊去上一些關於婚姻和親子的課程
: 這個絕對對於你在板上的發言更有說服力和公信力
: 千萬不要亂拿別人的研究來搪塞板友
: 因為....我們不是傻子!!
如果這研究對你沒參考價值,那就不要參考,請其他版友
覺得有需要可以看看。另外這討論串我不會再回任何文章了。
以上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