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朋友就是相親結婚的。
她就是個很普通的小女生,但是高中開始談戀愛,到大學總共四五段這樣。
每段都很深刻(?)但最後一段遇到個爛男生,應該是媽寶。
簡單來說男生媽媽不喜歡她,所以男生就用這個理由(藉口)跟她分手。
於是,她從此認為,對方的媽媽喜不喜歡你比對方愛不愛你更重要。
她大學畢業後很順利地在彰濱工業區上班(鹿港鎮人),錢多事少離家近。
以私立大學畢業在鄉下一開始就兩萬八算很不錯(現在工作三年四萬多了)。
==以上是不重要的前言==
以下是相親重點
這個朋友很妙,她認為「女生相親要趁早」。
年輕的女生才有立場挑對方,大部分超過30沒結婚的女生通常相親的選擇度都很低。
在她放下最後一段感情走出來之後,她就請她媽媽幫她打聽相親。
(鄉下地方這種事情很普遍,尤其她又是長女)
她24歲就去相親了。 =>大學畢業,穩定工作兩年。前男友是工作第一年交的吧。
24歲阿24歲阿24歲阿 *____*
她跟三位男士相親過。每2個周末1個,歷時6周。
相親男1,是個很詭異的對象。28歲,1000%媽寶。
重點是,一個二十幾歲人把自己弄得像50歲人。
ex.穿衣服必扎進去,還會把鑰匙扣在牛仔褲的皮帶穿孔上。
不會開車(我朋友22歲就開始開車上班了....)==>他輸在這點。
雖然他有很多很詭異的點,但因為很善良,所以就有短暫約會幾次。
相親男2,是個完全的大頭症。簡單來說就是那種自以為很潮的新新人類。
但其實就是個.....魯蛇。很快就沒來往。
相親男3,職業是個獄卒。30歲。沒交過女朋友,身高不是很高168?。
相親男1號敗在不會開車。
相親男3號贏在3號的爸爸媽媽都超喜歡我朋友的。
因為當時,我朋友剛好開車下班被撞,小車禍。車子送修手受傷無法開車上下班。
結果,當下我朋友全家都認為1號男完全不適合,因為他不會開車。
不能開車接送上下班或醫院(XDDDDD)
當時3號男整個承擔起這個工作......
於是在跟3號男相親一個星期後,她就跟1號男說他有對象了,就拒絕1號這樣。
但其實她還沒有跟3號在一起。
就是有在來往。兩個都鹿港人。一個鹿港鎮頭一個鹿港鎮尾,開車穿越市區約10分鐘。
我朋友跟我說,3號認識她的第一天開始,每天都傳簡訊跟她說早安,一直到結婚。
我朋友跟我說,3號的爸爸媽媽很喜歡她,對她很友善客氣。
我朋友跟我說,3號已經30歲了所以比較成熟所以也對女生爸爸媽媽很周到。
我朋友跟我說,3號會天天去她家吃晚餐(?)就是車禍後那段送她下班後直接吃晚餐。
我朋友跟我說,3號在她的車子修好之後還是會自己開車在她後面護送她回家之後再回家。
我朋友跟我說,3號有兩個妹妹(小的小他10多歲)是他帶大的,所以3號會帶小孩。
我朋友跟我說,爸爸覺得3號很成熟可以當好老公。
我朋友跟我說,媽媽很喜歡3號的工作是獄卒(原則上做一休二)休假多可以做家事。
他們2010年8月相親,因為兩個都是以結婚為前提,當年年底就決定要安排結婚了。
本來計畫隔年2011年10月結婚,結果我朋友的爺爺在過年期間2011年2月過世要等對年。
於是只能再隔年過年2012年2月後,後來在去年2012年四月結婚了。
他們只談戀愛一年半,如果不是家中長輩問題,大概只談一年就會結婚了。
(三四個月就決定彼此要結婚了)
到現在結婚一年半拉,還是每天天甜蜜地跟什麼一樣。
婚後生活跟公婆同住,但她的生活跟婚前差不多。公婆都退休在家,所以婆婆會煮飯。
他們自己獨居三樓,婆婆沒事不會上樓不干預他們的新婚生活。
(三樓的家事整理打掃洗衣服都是她老公在做的),其他全家的理家整理打掃都婆婆做。
因為跟娘家很近所以每個星期有一天和老公一起回娘家吃晚餐。
她就一樣上下班,回家吃婆婆煮的飯(以前吃媽媽煮的)。
老公很疼她,知道她以前就是個不會煮飯也不用做家事的小女生,
所以他也很願意幫她做那些家事算很疼她。(其實兩個人也不會亂到哪去拉)。
聽起來很美好,這是相親成功的好例子。
但背後就是....
其實我朋友的金錢外交做的很好。
因為我朋友婚前都是開家裡的車上下班,他爸爸想說要買新車送她當嫁妝。
她很會做人情,跟爸爸說,要買她老公的名子,就送她老公。
(其實結婚後車子都是一起用,但是掛誰的名字對婆家來說觀感差很多)。
因為我朋友的爸爸本身是從事家具業,
所以我朋友新房的所有家具都是爸爸給的,原木大衣櫃,床,梳妝桌等等。
她有收聘金,因她說,我們家拿出來的並沒有比較少,為什麼不收?
(但實際上是,她老公出社會後每個月都固定上交一筆固定薪資給爸媽,
不然就是花錢在家裡或買東西給妹妹,自己根本沒什麼存款。
所以我朋友說要收聘金。然後她把聘金整個存進老公的戶頭(拿回婚前上繳給婆婆的))
然後婆婆也知道這件事情,所以在婆家的觀感上是,沒有收聘金(回到自己兒子身上)。
可是其實對我朋友而言,錢是從婆婆手上到老公手上。
他們去新婚旅行,她很敢花,好像花了20幾萬去買名牌包包。
她送了婆婆LV,婆婆好像有嚇到,這是婆婆第一個LV。
送了其他兩個L牌的給兩個小姑(這兩個小姑和我們年齡都差不多小妹大二較小)
一整個就是很會做人阿。
所以她現在的新婚生活很開心,只差沒生個孩子出來而已。
講了這麼長,其實我覺得她說的 女人相親要趁早 有道理。
因為年輕,所以有選擇權。
老公大她四歲,也很疼她,沒什麼不好。
但真的是婚姻、感情看人選擇,只要可以珍惜所有,遇到個還算善良的,就可以很幸福。
(因為老實說,她老公的外在條件(身高、工作)我可能不會喜歡,但她已經滿意了)。
但其實每個人要的都不一樣。
害我一直想說,萬一我和現在的對像最終無法修成正果的話,我也想去相親了(現在27)。
說朋友的例子來給大家參考。
相親也是有很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