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如何在繼續維持婚姻中保護自己

作者: sandyQQ (-)   2013-11-20 22:50:08
以你目前的情況最好的方式就是找律師和收集証據
在不離婚的情況下 你還是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家庭支出
前幾天看到一個案例(在法院判決書上) 有上水果週刊的(因為男方很有錢)
女方是沒離婚啦 但有要求一個小孩要六萬元的生活費
她有三個 她也有舉證為何要六萬(小孩都念矽谷小學的那種)
這個部分判強制執行
然後男的不管送小三什 都被告贈予無效...都成立
so...嫁入豪門這種的 就陪小三玩到底好了
雖然找律師很煩 又樣樣都要錢 又可能遇到黑心律師
但就多問 我覺得女性律師比較有同理心...
而且你這個牽涉到大陸
如果收入都是人民幣
就我所知台灣政府是查不到的
所以我有朋友明明收入好幾百 但卻退稅
也有遇到嗆聲強制執行就跑去大陸的爛人
如果要跳樓 也要先推他下去(誤)
不過想想 為了這種人卻毀了自己 一點都不值得
可以的話 把小孩丟給他跟他爸帶啦
要單親自己工作 要你父母能夠幫忙帶 不然真的不可能
反正保障自己就是錢 律師...其實就是錢 因為律師也要錢 orz...
※ 引述《carry0504 (carry0504)》之銘言:
: 如何在繼續維持婚姻中保護自己(文長,借帳號PO文)
: 我老公外遇了,大陸的學生妹,
: 可我已在大陸陪他一起生活,一去就是六年了,
: 本人從小在幸福家庭中長大,爸媽鶼鰈情滿,
: 爸也沒做什麼對不起媽的事,
: 所以我自然延續我爸媽的相處方式,
: 給我老公最大的空間,
: 交際應酬不會多說話,也不會管他的錢,
: 很多人都要我小心注意,
: 但我當初為了愛他不結婚就為他拋家人親友來大陸,
: 倆人那麼相愛,結婚倆人相處順利,我覺得我們會像我爸媽那樣,
: 相愛永遠,再說我這老婆都來大陸了,
: 不會有事情發生啦!我覺得我能給他這麼大的相處空間,
: 是很好的婚姻相處之道。
: 沒想到在我懷孕回台灣生第二個小孩、,
: 還要照顧大寶這手忙腳亂辛苦的時候,
: 老公覺得無聊在QQ認識那個女生,
: 好,這是我不在時發生的,因為我沒陪在他身邊,
: 結果我七月全家一起回大陸生活時,
: 他依然打得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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