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又是房子登記問題

作者: aisha0318 (阿一下)   2013-11-26 10:12:21
簡單回一下這篇 希望對原po有幫助 能讓你消消氣~
※ 引述《pomelolin (勇氣、智慧、善良)》之銘言:
: 我和男友論及婚嫁 但爸媽希望我們小倆口婚後可以一起買房子住外面
: 一人一半 房子共同持有
還沒結婚 一切都還可以談
: 問題在於 男友跟我在一起之前 花錢不手軟 所以沒啥存款
: (看到一個33歲男人存款只有五萬 真是傻眼)
存款有五萬 雖然很慘 但也因為他花錢不手軟 表示他應該是個大方的男人?
很多男人都是小男孩 不管婚前婚後都不一定有當男人甚至當爸爸的自覺喔!
所以 你要往好的地方想 至少 他沒有負債 至少 你不用在婚後幫他還一屁股債...
: 在我諄諄教誨之下 在一起一年多 省吃儉用下 兩個人一起存了快40萬預備做為結婚基金
: (開了個共同帳戶 要求兩個人固定存錢進去 有發獎金再多存)
那很好 表示你未婚夫還可以調教 你也教得很好阿!!共同帳戶不是每個男人都願意開的~
: 所以 要男友出錢一起買房子根本不可能 而且跟我在一起之前
: 他只有想到要跟爸媽住家裡 沒想過買房子這件事...但我一出社會 就打定主意要買房子
如果你男友住在貴死人的台北 他這樣想也無可厚非拉...
以現在台北高級住宅區的房價 就算是中大樂透頭獎也不一定買得了...
哀...
: 我爸媽現在出了結婚條件 讓他壓力很大...直說為什麼一定要現在買房子 可以先用租的
你男友壓力大是必然的 他之前都沒想過要買房 突然因為要跟你結婚要買 壓力當然大
用租的不無可行 我身邊很多朋友買不起台北的房 就先用租的 從套房開始再到一整層
只是這樣存錢速度相對減緩很多...
我身邊就有個媽媽有三個小孩 但是他到現在四十幾歲了還在跟他老公租房住
一個月租金一萬二 還不包括其他養小孩的雜支跟生活費...
我看那個媽媽也過得很開心 時常換哀鳳 還炫耀他又買了多少新電視或家具...
個人心態拉 有人覺得結婚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 有人覺得用租的也好
青菜蘿蔔 喜好不同罷了
: 實在不忍心 所以我跟他說 那頭期款我全部自己出(不會告訴我爸媽)
: 但條件是房子登記我的名字...婚後房貸跟生活費 大家各半出...
: 他很不滿 為什麼他婚後 也是一樣要各半出 為什麼名字不能共同持有@@
其實婚後買房 房子登記是誰的都沒差 因為沒有特別先講好分開財產制
台灣目前婚姻就是保障兩人離婚後財產各分一半(不動產)
婚前買房就有差 你的名字就是你的 你未婚夫就沒有半點保障 還要出錢就會緊張擔心~
: 我覺得 我都願意出全部頭期款了...為什麼要跟我計較名字登記在誰那邊...
: 不爽之下 直接說"那生活費各半 我房貸自己付 但你要付租金!!"
那好 如果談得攏 你房貸付個一萬五 他付個七千好了 生活費各出各的
你出多一點 房子是你名字 他應該也就心服口服了...
: 雖然他後來退讓了 但感覺可能是後來鬼擋牆的吵架點...
: 這樣的作法 真的對他很不公平嗎?
我覺得不管男女立場 你多出一些 他也出一點 房子是你名字也無可厚非
如果買一千萬的房子貸款20年 你出了七百萬 他出三百萬 在你名下 他有甚麼好說嘴?
反過來看 如果一千萬的房子 你出一百萬 他出九百萬 那登記他名下也是應該的阿~
讓他將心比心一下 既然都願意跟你開共同帳戶一起存錢了 表示這男人還有心要跟你結婚
: 感謝婚姻版過來人的建議
我不算很有經驗 結婚僅兩年半
但對這些大概懂一點
希望對你有幫助 讓你寬心
祝福你婚姻幸福 買房順利
作者: rudyang (rudy)   2012-01-26 11:39:00
說真的,很會花跟大方是兩回事,有些人只會花在自己身上
作者: mayko (mayko)   2012-01-26 13:22:00
為甚麼一定要看高不可攀的台北市高級住宅區,郊區一樣可住呀
作者: mayko (mayko)   2012-01-26 13:23:00
很多男人眼中就只有那種房子,才會一直喊買不起.
作者: aisha0318 (阿一下)   2012-01-26 14:36:00
阿要住郊區的話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哀~只會對自己大方是小氣 對別人大方才是大氣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2-01-26 15:46:00
台北的郊區一樣讓你買不起,要不就只能住小鳥籠
作者: aisha0318 (阿一下)   2012-01-26 16:39:00
真要買台北大概只能買停車場....(眼神死)
作者: SlimeCat (藍瞳貓)   2012-01-26 16:52:00
我想存款只有五萬的人是買不起台北郊區的...
作者: fanttaa (我是個ㄜˋ媳婦.....ccc)   2012-01-26 19:11:00
存款五萬連台北市的廁所都買不起!
作者: pomelolin (勇氣、智慧、善良)   2012-01-26 20:45:00
感謝原po建議, 還好我們不是在貴森森的台北, 所以我才
作者: pomelolin (勇氣、智慧、善良)   2012-01-26 20:46:00
可以一個人出得起頭起款呀@@"
作者: mabel7455 (美寶)   2012-01-28 08:12:00
其實,也不一定非要只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可以依比例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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