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melolin (勇氣、智慧、善良)》之銘言:
: 我和男友論及婚嫁 但爸媽希望我們小倆口婚後可以一起買房子住外面
: 一人一半 房子共同持有
: 問題在於 男友跟我在一起之前 花錢不手軟 所以沒啥存款
: (看到一個33歲男人存款只有五萬 真是傻眼)
: 在我諄諄教誨之下 在一起一年多 省吃儉用下 兩個人一起存了快40萬預備做為結婚基金
: (開了個共同帳戶 要求兩個人固定存錢進去 有發獎金再多存)
: 所以 要男友出錢一起買房子根本不可能 而且跟我在一起之前
: 他只有想到要跟爸媽住家裡 沒想過買房子這件事...但我一出社會 就打定主意要買房子
: 我爸媽現在出了結婚條件 讓他壓力很大...直說為什麼一定要現在買房子 可以先用租的
: 實在不忍心 所以我跟他說 那頭期款我全部自己出(不會告訴我爸媽)
: 但條件是房子登記我的名字...婚後房貸跟生活費 大家各半出...
: 他很不滿 為什麼他婚後 也是一樣要各半出 為什麼名字不能共同持有@@
: 我覺得 我都願意出全部頭期款了...為什麼要跟我計較名字登記在誰那邊...
: 不爽之下 直接說"那生活費各半 我房貸自己付 但你要付租金!!"
: 雖然他後來退讓了 但感覺可能是後來鬼擋牆的吵架點...
: 這樣的作法 真的對他很不公平嗎?
: 感謝婚姻版過來人的建議
房子大家都有出,頭期款,後續的按月付款
早出晚出而已
你仗著自己存款多,付得起頭期款,就想把房子全部登記自己名字
一整個吃定男朋友沒存款,付不起頭期款
我覺得你不要有這種,吃定別人付不出頭期款的想法
相信他也是這麼覺得,不明講而已
他幫你負擔房貸,但是房子全部都是你的,頗呵
至少還清以後,最後要有他的房屋持分,依照他的出資比例
你可以多持分,因為你有多出錢,但是房子絕對有他的持分
不然怎樣叫公平?
如果他無條件答應你的條件,那他真的很堅強
對我而言,你開的這種條件很沉重,等我存到頭期款再結婚吧orz
但是買房子的是你們兩個人,你們自己談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