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sharon0627於#1IcPpyad (marriage)一文中的推文:
噓 sharon0627:有病要吃藥 12/01 00:52
已違反 Ptt使用者條款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
及
板規2-2,水桶一週,並記點一次。期滿系統會自行解除。
婚姻板板主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02:16:00版主辛苦,不過我不明白您說不允許她把自己臉上的血拭去那段的意思,好文章不怕噓,除了檢討噓文的人,難道此篇作者都沒責任嗎?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1 02:18:00說真的,她都願意如此被噓,其實也沒有惡言相向
文嗎?雖然板友們的反應過於激烈,但也是原PO對於板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1 02:19:00那麼讓她寫幾篇,又有甚麼不行呢? 目前版風寬鬆文章眾多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2:19:00版主都說你可以噓文啊,但一噓再噓甚至人身攻擊,這樣還要怪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1 02:20:00基本上,她雖然常常岔題講故事,但說真的也沒幾篇啦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2:21:00版規是有版友沒有改善,就要水桶的嗎?是哪條版規?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1 02:21:00不像是以前教母做到每天都很多篇然後雙姓治百病,忍忍就好
作者: Osbarn (村長!) 2013-02-01 02:23:00
支持板主裁決,原嬸雖然po文離題當日記可是的確沒有直接違
作者: Osbarn (村長!) 2013-02-01 02:24:00
反版規,如果除了觀看者情緒沒有造成實質違規的話我們能採
作者: Osbarn (村長!) 2013-02-01 02:25:00
取的對應就是以噓文表達觀感,如果為噓而噓到違反遊戲規則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02:44:00她愛寫幾篇不干我的事,但以回文之名行作文之實的確很不尊重人,再者我沒懷疑版主判決,但用丟石頭比喻噓文的版友也太嚴苛了,然後我現在的確都跳過不看啦,除非沒注意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2:55:00版主應該是指某些未噓而噓的人,並非指所有的噓文為噓而噓
我不是說要版主水桶原po 而是這篇「公告」只針對為噓而噓的板友,這有可能會讓原po長威風而不懂改善。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3:00:00那麼你認為版主必須要求原po什麼呢?依版友建議改善:不該離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3:01:00題?還是不能長篇大論?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3:05:00版主的職責不包含批改作文,是要如何要求原po不能離題?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03:06:00除非她違規,不然版主的確沒立場做什麼,不喜歡的人就盡量別看吧
我的意思是指也可在此篇公告內請原po不要離題吧?!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3:09:00版主不能在公告裡要求任何人的作文能力,這點如果你還不清楚那我也無能為力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03:11:00還是睡覺比較實際,祝兩位有個好夢,晚安^^
而且說真的,只要原po發文再度離題或言不及義一樣會友板友(包括我)噓她文!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3:13:00既然有版規4-7 那版主的確要解釋他的處理方式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3:14:00那就噓啊,也沒人阻止(攤手)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1 03:15:00不過原文是否離題要依兩位版主的裁決,就請版主解釋一下吧
謝謝sorrowheaven的建議與提醒,板主討論後會斟酌處理。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1 08:06:00
她發的就變種釣魚文 建議版主新增板規 噓2X兩篇水桶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1 08:14:00
另 有病要吃藥 餓了要吃飯 睏了要睡覺 這類的要水桶?
作者:
yonyon (yon)
2013-02-01 09:29:00同意樓上 明明該被水桶的是誰大家心知肚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3-02-01 09:30:00版主已於該篇底下推文請原po注意了 此外若無明顯違反版規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3-02-01 09:32:00請不要為難版主好嘛 她在某些版被桶是因為引戰 在這兒的文又沒有 大家可以用噓文表達對她的看法不就好了嗎@@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10:18:00為了一篇作文大家爭執的不可開交,原po卻發後不理,著實莫名其妙,希望她別風波過了又來裝傻才好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1 10:38:00不認同的文章可以給噓 守住基本禮儀也不會被水桶阿 @.@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1 10:41:00看推文好像是其來有自 刻意得打壓一個人也是排擠呢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10:53:00打壓?!排擠?!沒那麼多人會無聊到去做那些事,別隨便下評論吧
作者:
lotustu (櫻桃è—莓å£åˆ°äº†!)
2013-02-01 11:10:00這串風波真的是莫名其妙~ 噓文的多半之前都沒出現過..明顯的就是從他板跑來追殺的~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01 11:32:00推板主 她還是po過很多好文
明明是來丟石頭卻講得自己沒有錯,版主遇到某些神經病辛苦了.....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01 16:03:00說實在的 愛嫌又愛看是怎麼著 看到文章開始爆走就可以左轉出去尋找美好的天空 何必把他看完再來憤怒呢XD 跟之前的雙姓教母比起來好太多了 我還可以選擇不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1 17:35:00許多人噓文並沒有被水桶 為何作者要對被水桶的人負責?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1 17:37:00我不了解其他版發生什麼事 只看到有人要求aisha受處分不是排擠是什麼呢?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18:41:00自己的文自己負責啊,不然呢?違反版規也是事實,不過,請教版主,所以在推文酸“某些神經病”是允許的嗎?
yien:您說哪裡呢?能否請您告知,或者歡迎您直接檢舉。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18:51:00這串推文的abby版友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1 19:01:00【推 abby2007:...版主遇到某些神經病辛 12/01 12:54】?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1 19:02:00我個人也覺得,有被罵到的感覺。。。唉。
yiro在#1IbatHPp罵被水桶的人愛耍白目是允許的嗎?
我們討論後會再分別去信通知各個檢舉人決定或逕予處分。
isaacc您是有認為自己在此推文的脈絡下被稱為神經病,而有要提出檢舉之意思嗎?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1 19:43:00我從來不檢舉網友,這邊就是感歎一下啦,唉
另請問yien、sorrowheaven是分別有要檢舉abby2007及yiro之意思嗎?
是的,我在此檢舉yiro在#1IbatHPp的推文裡違反板規二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20:34:00版主對不起,我眼挫回覆到18863的水桶文了QAQ
yien:板主間也尚未討論亦未開始審酌,您是怎麼得出已違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3-02-01 20:49:00沒有明顯違反板歸的人為何要被水桶呢如果是個人好惡不喜歡a大的文可以不推或不看但是因為個人喜惡來霸凌一個人似乎不對吧
又yien您於18863篇中的檢舉我收到了,我們會於討論後作出決定,謝謝。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21:15:00給版主:我沒說a大違規,我會說不允許是因為您問我要不要檢舉,我不知道版主的程序,所以是檢舉完版主們才會討論嗎?
一般來說是這樣。我不太懂什麼是不允許但又沒違規的意思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01 21:34:00雖然桶不桶我無所謂 但還是說一下好了:我指的愛耍白目 是說那些明知自己噓文不恰當 卻還是因為自己開心就把別板恩怨帶來這裡鬧 個人認為那樣就是白目 謝謝指教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1 21:35:00違規不是公告之後的事嗎?!雖不允許但因我不檢舉所以也就不會公告違規?真抱歉造成您困擾…我現在知道程序了,謝謝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01 22:06:00
大家不要激動 對人要有愛心
作者: wateryou (水泥) 2013-02-01 23:28:00
版主辛苦了
看不懂"有病要吃藥"那裏不對?那"累了就睡覺"也桶囉?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02 09:18:00因為你又不是幫他看診的醫生怎麼能說他有病呢?人身攻擊無誤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2 10:18:00
原來樓上是法官 失敬失敬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02 10:29:00什麼時候論述事實也要法官才能講了XD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4:50:00想請問覺得不滿或憤怒的網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4:52:00當您們工作/生活遇上不順時 是否與同事朋友嘻哈就開懷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4:53:00若麻煩一點遇上的事 回家與伴侶討拍拍也是能趕走烏雲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4:54:00而遇上人生交叉口時需要長輩的經驗時 或許可以找父母談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4:55:00甚至在婆家受悶氣 回娘家有一竿子好姊妹相伴若您們很幸運的能擁有這些幸福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4:57:00請問手中握著石頭您 拿什麼理由丟一個在思念親人的網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5:01:00她沒刪文沒針對怒噓 是要她怎麼做才表示對文章負責呢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5:02:00恰如其分安慰一個思念的人不是很容易的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5:03:00我做不來 僅能悄悄地就好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2 16:27:00樓上網友大概不知道,說網友"有病要吃藥"已經觸犯刑法啦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2 16:28:00這是有判例的喔。法官的論點是,請問你確認對方生病了嗎?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2 17:24:00拜託不要再把噓比喻成石頭好嗎?那推又是啥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2 17:26:00不過在婚姻版可以說人笨沒藥醫哦,因為我檢舉的那個版友沒被桶欸~
一堆文章一看就是心理人格不健全的人PO的 站在關心/解決問的立場 誠懇的建議對方去看心理醫生 這樣如何??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7:37:00喔 我並不認為噓就是石頭喔 重點在噓文的內容推噓個人只覺得是顏色的差別(攤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2 17:38:00唉。。版主是引用一個宗教的故事。。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02 20:08:00建議別人有不聽的權力啊 但推文語氣是肯定的呢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02 22:12:00抱著善意建議人家去諮商 跟有病要吃藥 好好一句話不會講 讓人覺得不舒服 被桶剛好讓你反省一下說話的藝術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3-02-02 23:33:00被水桶者根本也沒跳出來抗議(廢話無法) 樓上又是在對誰說教呢XD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03 00:54:00上面推文自己看囉
yien:您昨天應該有收到我寄信跟您說,您的檢舉我們尚在
討論之中,煩請您稍待。不知您何以要先行於此揣測結論?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08:06:00如果是潛水多時的版友,應該知道兩位版主商討裁決會需要一兩天的時間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12:00:00鄭重跟版主道歉,我不知道你們是分著桶也不知道你們要討論多久,造成P版主困擾真對不起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12:38:00另,其實說潛水多久這件事很沒意義,只要可以進來發言推噓文,就算只來一天跟十年的人權力一樣不是?又另,除非寫在版規,不然沒人應該知道版主需要幾天,但還是對P版主很抱歉。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5:33:00因為"版主群要討論多天"這點前陣子才被討論,另外"潛水多時"這件事若沒有意義的話,就不會被拿來當作反駁的理由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16:56:00意義是?願聞其詳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6:59:00可以查國語辭典何謂意義XD 你認為沒意義就隨你,如果認為"只來一天"就可以當潛水版友,只能說你的定義異於常人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7:00:00很多激烈的話還是等到查明事實之後再說出口,因為事後再怎麼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7:01:00道歉也無法改變所造成的傷害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17:25:00沒開始怎麼累積?然,不是每個人都來者不善啊,這是偏見吧?激烈的言詞不管來多久說出口前都要想想才是,而不是只有來沒多久的人才該注意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0:12:00本來就不是新板友才需要注意"多想想再說出口",你誤會了嗎X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0:14:00很多資深板友也會禍從口出,這跟時間毫無關係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0:15:00來者不一定不善,但不善者很容易被提出來講,例如新板友不一定是惡意推文,但特來追殺某人的新板友就很容易引起注意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20:41:00沒錯,跟時間的確毫無關係,所以潛水多久不是重點,也不用去執著,其餘的就照版規囉。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0:48:00我執著的是 玩文字遊戲的人XDD 真希望來的都是善者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0:49:00並都照版規走,而不是用自己的意思去扭曲版規,當個版使用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20:58:00鄙人也是如此期盼著,很高興能跟你討論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1:25:00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