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近日板上檢舉繁多,且多指向同一事件,因此板主認有必要就此事件之處理
方針作一說明。
一、就板規4-7,即回文若有偏離本文題旨之情形者,婚姻板板主群曾於
#1HuapDPY (marriage)一文中闡釋為何採取相對寬鬆之標準,過往於板
規執行上亦遵循此一標準,並無對近期被特定追噓之板友有相異之處理
;同時我們認為僅為圖管理上之方便,進而刪除板友尚有部分與題旨、
板旨相關連之回文不是正當的作法,也違背我們的原則。
二、板規2-5之規範目的首要在於指明,板友僅為其於本板的行為負責;其
次則為防止本板捲入他板紛爭,或將紛爭推向他板,令看板間有連鎖發
生混亂之危險。因此縱或板友於他板因違反他板板規而受處分,若其於
本板之發言不違反板規,即應保障其權益不受他板事務之牽連;並且,
若板友於本板之發文或推文有致令看板連鎖發生混亂之危險,亦應依板
規暫時限制其發言之權利,以免事端繼續擴大。
三、需要附帶一提的是,板規2-1與2-2所要保護的是一個人於社會生活中的
人格評價。因此是否有違反板規的情況,往往需要配合行為時的客觀環
境、行為場域的語言使用習慣等事項才能判斷,並且這樣的判斷也有因
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換句話說,判斷是在綜合各種情狀下的審酌,
而非死板或一成不變的,因此不能單以言詞中出現了負面用語就馬上得
出有公然侮辱或者謾罵的結論。再者、既然板規所保護的是個人的社會
人格評價與名譽,那麼此等人格評價與名譽是否受到了侵害,就不是單
以檢舉人主觀上的情感來決定,而應該要以社會通念為基準的客觀標準
來決定;從而若被檢舉人的用語造成檢舉人的主觀情感上的不快,但是
從客觀標準來看,這樣的言語對檢舉人在社會上客觀評價沒有影響,或
只有非常輕微的影響,那麼仍然不能說他的社會人格評價及名譽被侵害
了。因此,有些用語雖然會令人產生不舒服的情緒,但若還未到貶損他
人在社會上的評價或是名譽的程度,那麼用板規加以處分就不適當。另
外,板規2-3是當事人才能向板主提出檢舉,也一併在此說明;該條規
範之情況,只能由當事人提出檢舉是因為該條中有「親友部分須由當事
人提出」的規定,依舉輕以明重的道理,直接受到人身攻擊的當事人也
應該自行提出檢舉。
雖然即將卸下板主之職,但只要一日尚在任,我們即不會迴避板主之責,仍
然會秉持我們的原則任事,規範之執行亦無假期。做人虛矯的未必是盲從於
網路文化中醜陋的部分,而好追蹤特定人士之發文追噓,欲以暴力遂行抹除
其所不欲見事物之私慾(僅有極少數人如此),因為這還不致令價值混亂,只
不過很難稱之為善良而已。會讓價值混亂的是以假意關懷的言語,將他人排
除於社群之外,使之成為赤裸的「他者」之行為;這也才是真正讓人感到傷
心的地方。
婚姻板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