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規說明

作者: Pocketsun   2013-12-02 23:04:20
各位板友好,
近日板上檢舉繁多,且多指向同一事件,因此板主認有必要就此事件之處理
方針作一說明。
一、就板規4-7,即回文若有偏離本文題旨之情形者,婚姻板板主群曾於
#1HuapDPY (marriage)一文中闡釋為何採取相對寬鬆之標準,過往於板
規執行上亦遵循此一標準,並無對近期被特定追噓之板友有相異之處理
;同時我們認為僅為圖管理上之方便,進而刪除板友尚有部分與題旨、
板旨相關連之回文不是正當的作法,也違背我們的原則。
二、板規2-5之規範目的首要在於指明,板友僅為其於本板的行為負責;其
次則為防止本板捲入他板紛爭,或將紛爭推向他板,令看板間有連鎖發
生混亂之危險。因此縱或板友於他板因違反他板板規而受處分,若其於
本板之發言不違反板規,即應保障其權益不受他板事務之牽連;並且,
若板友於本板之發文或推文有致令看板連鎖發生混亂之危險,亦應依板
規暫時限制其發言之權利,以免事端繼續擴大。
三、需要附帶一提的是,板規2-1與2-2所要保護的是一個人於社會生活中的
人格評價。因此是否有違反板規的情況,往往需要配合行為時的客觀環
境、行為場域的語言使用習慣等事項才能判斷,並且這樣的判斷也有因
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換句話說,判斷是在綜合各種情狀下的審酌,
而非死板或一成不變的,因此不能單以言詞中出現了負面用語就馬上得
出有公然侮辱或者謾罵的結論。再者、既然板規所保護的是個人的社會
人格評價與名譽,那麼此等人格評價與名譽是否受到了侵害,就不是單
以檢舉人主觀上的情感來決定,而應該要以社會通念為基準的客觀標準
來決定;從而若被檢舉人的用語造成檢舉人的主觀情感上的不快,但是
從客觀標準來看,這樣的言語對檢舉人在社會上客觀評價沒有影響,或
只有非常輕微的影響,那麼仍然不能說他的社會人格評價及名譽被侵害
了。因此,有些用語雖然會令人產生不舒服的情緒,但若還未到貶損他
人在社會上的評價或是名譽的程度,那麼用板規加以處分就不適當。另
外,板規2-3是當事人才能向板主提出檢舉,也一併在此說明;該條規
範之情況,只能由當事人提出檢舉是因為該條中有「親友部分須由當事
人提出」的規定,依舉輕以明重的道理,直接受到人身攻擊的當事人也
應該自行提出檢舉。
雖然即將卸下板主之職,但只要一日尚在任,我們即不會迴避板主之責,仍
然會秉持我們的原則任事,規範之執行亦無假期。做人虛矯的未必是盲從於
網路文化中醜陋的部分,而好追蹤特定人士之發文追噓,欲以暴力遂行抹除
其所不欲見事物之私慾(僅有極少數人如此),因為這還不致令價值混亂,只
不過很難稱之為善良而已。會讓價值混亂的是以假意關懷的言語,將他人排
除於社群之外,使之成為赤裸的「他者」之行為;這也才是真正讓人感到傷
心的地方。
婚姻板板主
作者: eva19452002 (^^)   2013-02-02 23:23:00
辛苦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2 23:30:00
既然版主做出與版規4-7不同的處理方式,是否要修改版規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02 23:31:00
同意樓上m大!!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2 23:32:00
這要看離題到什麼程度始到需要刪文,目前的作法還在文義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2 23:33:00
範圍之內;同時也是遵循前兩任板主在規範實踐上的作法。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2 23:37:00
Aisha0318板友的回文並不完全離題,雖然內文會提及很多自己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2 23:38:00
的事情,但是並不違反4-7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2 23:40:00
Pocketsun板主修養好,對那些平常根本不會來婚姻板,只是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2 23:43:00
窮追猛打特定ID噓文的人請自重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2 23:56:00
這篇真的寫得很好,但a版主上兩行推文就太過分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2 23:57:00
江湖傳說,十個看板的人,只會有一個人發文推文請問a版主有任何證據,某些噓文人士不是婚姻版潛水艇?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2 23:58:00
這篇板務說明鏗鏘有勁,讓人想浮一大白但a版主最後兩行推文,著實讓人,噎著了...唉。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3 00:03:00
會樓上,我不是說噓文的人,而是猛烈追擊把他板事務帶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3 00:04:00
a版主,我想請教【那些平常根本不會來婚姻板】有無證據?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3 00:05:00
進婚姻板的人,如果這麼會噓文,平常會只是潛水艇嗎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3 00:06:00
我跟妳一樣不喜歡這種無差別噓人的行為,但這樣說不太好啦~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3 00:08:00
板主唯有依板規執法,看板幾日或幾小時均不在考量之列。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3 00:09:00
懇請兩位無需再深究他人是否有看板之事實,非常感謝。
作者: Linus99 (Linus)   2013-02-03 00:10:00
不得不推一下isaacc 我比較好奇一篇文章被推噓完還能有7X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03 00:11:00
這種法律術語好難看懂 有沒有淺白版本?要考慮我們都沒學過法律 不習慣這些用語啊
作者: Linus99 (Linus)   2013-02-03 00:11:00
難道噓的上百人都是從別版猛烈追擊到這來 也太有心啦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03 00:12:00
下午我也要用精神分析的術語來寫一篇回文 :D
作者: Linus99 (Linus)   2013-02-03 00:13:00
還是說allfar你有去別版一一比對噓文的人來著?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覺現象學)   2013-02-03 00:14:00
希望大家能回到來看婚姻版的初衷,不要因為那位大姊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03 00:15:00
怎麼不說文章爛到潛水都出來噓…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03 00:16:00
其實我覺得上述解釋條文可以一併收入至版規裡釋疑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覺現象學)   2013-02-03 00:16:00
的發文陷入不必要的爭執上。她的組織能力有問題大家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覺現象學)   2013-02-03 00:17:00
可以用噓文表達不滿。
作者: MerleauPonty (知覺現象學)   2013-02-03 00:18:00
認定該文是否是廢文應該是由我們板友共同決定不應該由板主直接刪文,是吧!
作者: applejaon (Ivy Lin)   2013-02-03 00:21:00
M大中肯…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03 00:26:00
0318會發文的版幾乎都是熱門版,以我為例,那些版我都會逛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03 00:26:00
M大中肯+1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03 00:27:00
所以看到她幾乎都在偷渡心情文的發文看了實在很煩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03 00:28:00
其實噓她文的也未必都是故意追著她跑來噓的吧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00:51:00
抱歉我有些不懂,所以不是我po的文,就算我檢舉,就算對方真的出言不遜,只因我不是原po所以對方就不算違規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03 00:52:00
追著來噓的也是有啊 要朝聖不會去龍山寺嗎 真是無聊
作者: iklzjliad32 (-.-)   2013-02-03 00:53:00
推apple:爛到浮出來噓!
作者: EvanYang (EvanYang)   2013-02-03 02:58:00
奇怪,看不爽不會跳過,某些特定的ID發文我就是這樣尊重其言論自由,同時省去我的時間跟精神
作者: liebemond   2013-02-03 03:25:00
推板主也推樓上。或許很多人看a小姐的文章覺得不滿,不同意她的觀念也覺得她文筆太差,但是,有必要對此義憤填
作者: liebemond   2013-02-03 03:26:00
膺,非要板主動用權力將她的文章排除於可見範圍之外不可嗎?不認同的文章可以不要看,可以理性噓文,板主已經表
作者: liebemond   2013-02-03 03:27:00
明,本板不做思想審查。
作者: liebemond   2013-02-03 03:28:00
倘若每篇文章都要內容寫得頭頭是道才能發文,抑或是價值觀念偏差者不能發文,那板主能不能憑一幾之好惡,決定把
作者: liebemond   2013-02-03 03:29:00
那些在回文裡大講自己經驗卻無關原PO問題的文都刪掉,或是主張男女平權所以那些認為從母姓很無聊的觀念錯誤人士
作者: liebemond   2013-02-03 03:30:00
都不准發文呢?(純粹舉例,不代表板主想法XD)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03 03:31:00
推樓上
作者: pseudogap (棒球·音樂·假文青)   2013-02-03 03:33:00
推樓樓上 「不認同的文章可以不要看,可以理性噓文」
作者: sunnycatt (.....)   2013-02-03 03:52:00
推Evan大 lieb大
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13-02-03 06:31:00
推,我是不太理解為何會對一個人追殺成這樣......我沒去其他版面也沒空去,但看到最近的紛爭有點莫名其妙的感覺......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3-02-03 07:15:00
這只是傳統的網路霸凌而已 就像鯰姐或雙姓教母一樣如果一個人過度宣傳自己的特定理念 就會被網路霸凌盯上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3-02-03 07:16:00
何況某人只是喜歡到處放閃光 所以大家真的要小心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03 08:18:00
在本板不算是孤例,某個角度來說幾乎算是常態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08:48:00
不知道A版主有沒有把每個噓文的搜尋作者?估狗搜尋推文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08:50:00
我好歹在本版也有18篇文章 算忠實顧客 看到0318的文章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08:51:00
也是不噓不快阿!我相信噓文的不會只是從他板來的過客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08:54:00
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端看你從可憐的角度還是可惡的角度去看她罷了 兩邊都沒有對錯
作者: iklzjliad32 (-.-)   2013-02-03 08:54:00
既然每個人有自由發表言論,不懂爲何可自由離題卻不可
作者: iklzjliad32 (-.-)   2013-02-03 08:55:00
自由噓,雖不必要一噓再噓,但不小心看到這種文章,難
作者: iklzjliad32 (-.-)   2013-02-03 08:57:00
XXX不能對該作者表達不滿嗎?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08:57:00
樓上 總歸一句 版主大人的"自由心證"囉~~
作者: iklzjliad32 (-.-)   2013-02-03 08:58:00
道...手機推文 字不見了@@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14:00
紅明顯 a版主論調令人...且似乎不太願意對版友釋疑?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16:00
0318版友去年的文我還常噓 今年在本版我就懶得噓了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17:00
有印象的版友應該為數不少 發文起手式不外乎自介 戀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18:00
愛史 然後朋友A B啥的 然後家人如何如何...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19:00
放閃個人是不覺得有啥被撻伐的必要 但當同樣內容的
作者: LisaShie (小麻)   2013-02-03 09:20:00
板主可以增加行距以利閱讀嗎~XDDD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21:00
文章內容就是定期複製貼上? 有些版友看久自然生厭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3-02-03 09:23:00
閃光文就該標閃光 不是假建議真閃光 是我對a大的感想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3-02-03 09:24:00
因為標閃光的話還可以跳過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24:00
而且後期常假回文之名 實則闡述自身重複極高的故事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25:00
說真的婚姻版既然標榜自由度高 那這種文的存廢自然不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26:00
應該由單一版主或少數版友去決定她的存廢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28:00
建議版主參考一些她版採被噓文量多篇數於以小桶嚇阻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32:00
想必爭端自然減少 否則以後有心人士群起效尤 回文2.3行 然後通篇釣魚文 然後你版主不就焦頭爛額了?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3-02-03 09:35:00
以上建議 希望版主群可以稍做考慮 謝謝
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13-02-03 09:42:00
若紛爭在此版開始,或是爭議在此開始,我可以理解。但是對那個id我並不熟悉,所以不知道一堆人追殺那個id是什麼狀況。還有突然看到很多不認識的id,是有不共戴天之仇嗎?網路嘛,不用太認真......
作者: whereangel (安久)   2013-02-03 09:55:00
A版主推文真是讓人不敢恭維,長期潛水就不能說話?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09:56:00
閃媽~每天版上兩三百個ID你不可能都認識阿~況且既然網路無須認真 那又何須水桶噓文呢?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09:56:00
為什麼我看的感覺不一樣,a版主指的是有人特從別版來追殺,這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09:57:00
會讓潛水的鄉民忍不住跳出來噓文 可見原PO功力深厚阿!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09:57:00
些人請自重,至於真的長期潛水或經常出沒本版,就事論事的人不在此列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09:58:00
又不是噓文的人就要被水桶或警告= =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0:01:00
既然大家都沒有追殺比爾,或者拿他版事務攻擊版友,就不用對號入座啊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0:03:00
另外我想建議版主,既然對於版規4-7有不同解讀,是否能放入版規裡,讓版規更完善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03 10:04:00
明明就真的有人是來追殺的 說實在 好好噓個文也就算了 自己找桶不是活該嗎...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03 10:05:00
最愛mtyc總是講重點了(狗腿) 不覺得A大的話有什麼惡意+1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10:06:00
重點不就是"好好噓個文"的標準在哪裡呢?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0:09:00
r版主>///< "好好噓個文"=不違反版規的噓文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03 10:09:00
噓: 紅色討喜 噓:高義 你他X雜碎 前者可 後者桶吧?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03 10:15:00
那噓:媽!我在這! 這個呢?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03 10:19:00
我好像還沒因為噓噓被桶過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0:23:00
a大可以看置底版規啊,我個人覺得你的例子ok 但還是要以版規跟版主裁決為主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10:46:00
推 mtyc: 又不是噓文的人就要被水桶或警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10:47:00
是說 這句話被換句話說很多次耶 @@a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10:49:00
好多網路用語喔 @.@ 看來我太嫩了 <-- 什麼是高義?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3 11:23:00
我的意思是那些特地追著此ID窮追猛打 每個板都追去噓文的人 希望他們不要把其他板的事務帶進婚姻板 並不是說噓文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3 11:25:00
的其他板友 另外這些窮追猛打的板友要在婚姻板噓也可以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03 11:26:00
但請不要違反婚姻板的板規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03 11:38:00
感謝m大幫我解釋<(_ _)>隨便噓個什麼"當妳個板? "都能過關了偏要噓個"朝聖" 是怕人家不知道你從別板來的嗎?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03 11:43:00
糟糕,我超愛朝聖 ><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03 11:44:00
pastoris 高義是賭神高進的堂弟啊 但如果我指的是會來婚姻板的高義,我那樣的推文應該就可以被檢舉水桶了吧
作者: LisaShie (小麻)   2013-02-03 11:45:00
爸脫~~我是認真的希望可以增加行距~~~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11:56:00
追著她噓…可是說實在我逛的版跟她逛的版很重疊欸!我還懷疑是她在追我勒(誤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11:57:00
喔~謝謝 我以為是像中二的詞 <-- 上次剛學到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11:58:00
沒關係 妳有打馬賽克 哈哈哈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12:01:00
yien大 不用自己拉椅子坐啦 這兒有沙發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03 12:07:00
pastoris大你真好心,謝謝你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3 15:09:00
a版主,我認同您剛剛上面五六行補充修飾過的說明與看法,但仍然覺得您一開始的那兩行推文不妥,有失版主立場。您可以明白說那些id違反版規,而不是讓所有推文網友都忠貞見疑。。。
作者: aisha0318 (阿一下)   2013-02-04 01:20:00
版主辛苦了~~管版著實不易 版主加油!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04 02:22:00
說倒底是誰追誰啊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04 02:23:00
有著美腿的人 是被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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