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處分說明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12-11 13:20:52
關於 Lenore 檢舉 Spell16 和 domotorei 一案的判決解釋 (#1IfgX_nw)
我想我就白話點 不勞駕 mtyc 板友翻譯
關於板規 2-3 所保障的法益 大家可以再次參考 Pocketsun 在 #1IdA5v4p 的板務說明,
外加吃了翻譯年糕 mtyc 板友的翻譯 #1IdLTsE0
mtyc板友講了一個重點,板規2-3 要當事人提出檢舉,板主才能受理
因此絕對沒有為桶而桶 板主公報私仇 (沒人檢舉我們是不會去管這部分的)
也絕對沒有誰檢舉都桶 (因為如果檢舉不成立 我們在板上是不會有判決的)
我們再看一次板規2-3.
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方式,
對板友或其親友發表帶有情緒化負面用語、謾罵性質之人身攻擊內容。
**『親友』部分,須由當事人提出。
此案之中
→ Spell16:推,Lenore大概是來釣魚的。但是我很擔心原原PO受刺激會.. 12/08 02:40
→ Spell16:真不知道這樣到處刺激人有什麼意義,也許Lenore生活空虛? 12/08 02:40
→ Spell16:糟了勸架無用,惹是生非的人令人噁心 12/08 02:42
→ domotorei:老實說,現在我覺得最噁心的是你這個殺紅眼的Lenore。 12/08 03:11
→ domotorei:不好意思,我個人修養有限,並不想跟一個殺紅眼的人討論
是否有指名 有明確指涉 有人身攻擊的內容 則是我們討論 2-3 的範圍
在指名 明確指涉這方面 我認為 Spell16 和 domotorei 板友的推文是在指 Lenore
Pocketsun認為 Spell16 和 domotorei 是針對 Lenore 發表的看法 而非針對 Lenore
再來就是推文內容是否構成人身攻擊的部分
Pocketsun 認為是屬合理評論
但我認為跳脫各位對Lenore這個人的想法不談
(不論此人如何 因為可以從推文看出板友對他的評價很兩極)
指名帶姓的說人噁心 在實務上就是人身攻擊
(為此我看了一些報導 但現在臨時要找找不了那麼齊全 而且我很想睡
我附註在下實務上說人噁心的新聞)
另外我舉一個例子 昨天有看到 現在一時找不到了
也是實務上的判例
A 知 B 為同性戀 對身為同性戀的 B 說 同性戀噁心 而被告
若 A 抗辯說我不是說 B 這個同性戀噁心 而是說同性戀這件事噁心
我認為人身攻擊無法這樣拆開來看
我跟Pocketsun討論了很久 我們雖然意見不同
但是Pocketsun決定不迴避 讓我發表水桶文
以過往的習慣 若板主內部雖然不同意某些判決
但因合議 發表了後我們對外是一致的
因此這是我判決的依據
以上說明
實務
罵人很娘很噁心 網民拘役55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10324/50002665
男為1根香蕉罵室友「噁心」 父母判賠6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29/154408/
啥?很娘、嘴賤、很噁心都算公然侮辱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3700
教授批男同志 道歉仍稱噁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108/35422602/
法律系女畢業生 嗆師「噁心」恐被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14/34367996/
「比高金素梅更可怕」罵情婦被判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3/today-so9.htm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3-02-11 13:24:00
辛苦了,照顧好自己為第一優先!(拍拍)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3:25:00
辛苦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3-02-11 13:26:00
兩個版主都辛苦了!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3-02-11 13:28:00
辛苦了~~請以小孩為重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3-02-11 13:28:00
任何判決都會有不同的解讀,版主無須接收他人的負面情緒辛苦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32:00
辛苦了,可是第二部分說明是很奇怪的,因為就算你認為你只是輔助,你依然擁有相同的權力,另外我也不懂為啥你心中的上司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33:00
有問題你要迴避...就PTT的板主職責而言,你有義務要處理的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34:00
就像你說的,你們也是板友,所以你要處理的是P板主身為板友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35:00
時出現的問題不是嗎?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11 13:36:00
快速回一下抓馬 我所謂輔助是說若有檢舉或議題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11 13:37:00
我會提供意見 但我沒有很多時間去一一關注到很多細節和我共事過的兩位板主都知道 我通常是最慢回覆的那個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37:00
不好意思,所以我可以認為你把這部份的主要判斷權交給P板主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38:00
來決定是嗎?其實板友要的只是一個簡單的標準而已,並無意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11 13:38:00
所以我沒辦法一個人管這個板不 我們判斷的時候是合議的 但有時候板友明顯違規時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11 13:39:00
若只有我一人 我可能要兩天後才會注意到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39:00
增加你們的困擾,最後也盡量尊重你們的決定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3-02-11 13:39:00
不管怎樣都是辛苦了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11 13:40:00
我認為要檢舉板主 似乎向組務請求比較適合不過這部分我跟Pocketsun的想法不同 所以跟你的可能也不同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1:00
就是這點我不懂..難道他那推文真的是以板主身份說話的嗎?
作者: LisaShie (小麻)   2013-02-11 13:42:00
辛苦了!祝順產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2:00
組務檢舉板主是因其「板務執行有問題」,不是因其個人言行吧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3:42:00
爪媽 A板主就是講他覺得板主間有爭議 應該請小組判決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3:00
但爭議的是什麼?若她不認為P有人身攻擊,她可以不罰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3:43:00
你扯遠了吧?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3:44:00
他本來就沒有罰啊 是P自請水桶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4:00
意思就是,板主「們」之一有人違反板規,其他人不得處分?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3:45:00
"請組務判定"不也是她依職權的判決嗎?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5:00
所以板主犯法要另外看待了...要不然根據A板主的水桶標準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11 13:46:00
算了 我還是住A大順產就好 辛苦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6:00
我看不出她對P的案子是怎麼判定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8:00
我不是說一定要誰處罰誰,而是現在根本看不懂板主們的標準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49:00
在哪裡?照這樣講,是不是應該和板友們講明,如認為板主有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50:00
違反板規之疑慮,直接向組務檢舉呢?
作者: SoftPig (SoftPig)   2013-02-11 13:51:00
所以版主在這篇不是說了向組務檢舉嗎?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52:00
組務並沒有這種規定...組務的流程是,你向板主們檢舉後,板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53:00
主沒有受理或是處理不當,經多次溝通後無效才能去組務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54:00
所以這完全是一團混亂,不管是P板主的自桶或A板主認為不該
作者: SimonHuang (@@")   2013-02-11 13:54:00
我覺得此次判決還是合議的,這次是以P版主自桶為結果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3:55:00
由她來處分,都讓人認為非常草率
作者: tornt1995 (彤)   2013-02-11 14:01:00
辛苦了,祝順利生產~~
作者: Linus99 (Linus)   2013-02-11 14:01:00
簡單來說就是 版友犯 你水桶 版主犯 你要檢舉人自己去告御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01:00
個人不覺得兩位板主草率,而且如果對板主說明還不滿意的話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02:00
也符合了「板務執行有問題」的要件,可以向組務申訴了
作者: Linus99 (Linus)   2013-02-11 14:03:00
狀嘛 內文還寫說版主也是版友 自打嘴巴?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03:00
現在向組務申訴也沒意義了,都要走了,所以我才會認為草率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04:00
祝P板主水桶泡的安靜,祝a板主順產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07:00
還有20天耶,小組長精實一點還來得及判決啊,怎麼沒意義?這麼在意的話,留給後任一些判例也很好喔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08:00
因為A板主不認同P板主自桶要主動請辭,而我雖然認為P板主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11 14:08:00
這樣就辭職?有點「拍拍屁股走人」的感覺~"~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09:00
難怪人家說本板難搞,我看下任板主多半也不太好找
作者: rosecalla (最愛果果和米果)   2013-02-11 14:11:00
覺得婚姻版難搞+1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12:00
自己要追著板主打時就會說水桶的問題又被轉移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13:00
也不想想平常自己多會在推文裡歪樓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18:00
對事不對人,一點都不困難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20:00
用相同的標準律人律己,一點都不困難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21:00
一樣是板務文,不但歪樓,還開同學會 #1CaZIHTx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22:00
標準轉移話題的範例推文,剛好被m起來可以給板友參考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25:00
我們現在是在討論三年前的板務嗎?也許你可以請現在板主處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26:00
不是耶,是在討論問題的轉移,還是你先提的耶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27:00
#1Ifx1kxO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28:00
我也覺得該對事不對人,但是好像有人對不同板主標準不一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28:00
很簡單啊 A版主的認定是指名ID人身攻擊所以要桶沒有誤 A版主認定P版主是對事非對人不用桶 但P版主卻自請水桶 A版主判斷不桶 故請不同意A版主判斷的版友去找小組長 就這樣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28:00
從頭到尾我只認為兩位板主此次水桶事件處理有爭議而已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29:00
而且每任板主的板規又不一樣,標準如何一致?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29:00
對前面某任板主出包就幫忙歪樓,對現任板主就嚴格管教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30:00
歪樓跟板規無關喔,這是律人律己標準不一的問題吧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31:00
同意uwmtsa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32:00
真是熟悉啊..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11 14:32:00
推drama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33:00
宋詞歪樓法,這招倒是挺新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33:00
所以你在上篇水桶公告中的閒聊肯定和我英雄所見略同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34:00
反正我講完了,板友請自行參閱參考資料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36:00
別拖我下水,我不是英雄也沒抱怨歪樓,標準很一致的連你在我的文章下面推文開同學會我都沒抱怨了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37:00
本來就是對版主的管理方式有意見你就去跟組務說 A版主現在不想評論跟判決P版主的推文 因為他本來就算是提供意見跟輔佐的位子 他的認定也跟P版主不同 所以直接去找組務是哪裡有問題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2-11 14:37:00
洗洗睡去囉,大家晚安^^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11 14:38:00
推無私奉獻的心。預祝母子均安,一切順心!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38:00
我只知道本板是合議制,完全不知道板主間是如何分權的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38:00
曲解別人的文意罵別人草率 是不是也要桶ㄧ桶?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40:00
一開始版主上任的文章就有說明的很清楚 以P版主為主 參考A版主跟原本的W版主意見為輔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40:00
這麼說來,上面A板主的水桶似乎就反過來囉?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41:00
沒有分權的問題,那麼板主間就是平等的了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41:00
所以他請你去找組務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42:00
現在找組務做什麼?A板主請辭,P板主自桶,要請組務處理啥?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43:00
但P版主同意這樣的判決 不然他幹嘛自請水桶? 不認同歸不認同 但判決發了就是他接受了A版主的意見所以對這些水桶有問題的請你去找組務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44:00
那不就沒有誰為主的問題了?A板主不認同就請辭了不是?我只是指出這些行政上的矛盾而已,難道各位都認為可以這樣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45:00
就息事寧人天下太平反正要改朝換代了?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45:00
因為為主的P版主被桶 提供意見也沒對象 他當然辭啦-.-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46:00
我是覺得一點矛盾也沒有啦 不曉得你在矛盾什麼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46:00
板主被水桶只是不能發言,一樣可以行使板主權力....所以,如果根據P板主自桶的標準,是不是大家都可以比照檢舉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3-02-11 14:47:00
同意Uwntsa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47:00
或著可以根據最近三件水桶的標準?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啊不是說P板主自桶了就萬事OK,我們還是不知道板規2-3的標準在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47:00
是要息什麼事寧什麼人?被檢舉的不是都被桶了?唯恐天下不亂?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49:00
所以現在就是對P版主自請水桶有問題的去找組務 關於版務的判定A版主已經講的很清楚 就是不能指名道姓 版規也這麼寫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4:51:00
那P板主的標準呢?這就是我說的矛盾啊,A板主很清楚,但她請辭後,P板主就是唯一板主了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4:58:00
你可以站內信他 再來告訴我們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00:00
他依然可以行使板主權力,如果他認為水桶就是連公告說明都不能發,那麼等於也無法公告水桶,這一週內板務是否停滯就不清楚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02:00
而且不管是誰都不能代替他說明或發文,不然水桶有何意義?現在只有尚未卸任前的A板主還可以代為說明而已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03:00
所以不管他自桶不自桶,A板主都一樣難為(茶)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1 15:11:00
婚姻版好歹都是已婚者 相較起來算理性成熟了 一堆版中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1 15:12:00
二鄉民一堆 那才真的是難管QQ 我是覺得敢PO/推/噓文就要有接受負面評價的心胸 不要太誇張不知所云的亂罵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1 15:13:00
就不該採嚴格認定 畢竟都有法院認證的婊子了 哪天有法院認證的噁心也不意外 進桶的也算言之有物的噁心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1 15:14:00
如果有人檢舉就一定要桶 那版主也太好當了吧?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1 15:15:00
祝你母子均安啦!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1 15:19:00
辛苦了 你跟P大管版都很好 之後不知道誰要來接手啊~~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28:00
所以不是要組務來接手了嗎?drama您是沒看到文章最後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5:29:00
抓馬照你的標準a版主更不可能勝任耶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5:30:00
她是有12h全職+臨產孕婦呢 這麼高標準話太辛苦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32:00
我只是想知道板規2-3的標準而已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33:00
就這篇A板主提到P板主的看法,他的自桶就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34:00
而A板主自己認為無法勝任,覺得自己只是輔助,卻硬要判決某一件水桶,這其實也是很矛盾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35:00
就算A板主請辭,P板主還在,新板主正在投票中,所以是要組務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36:00
接手哪一段時間...?記得組務並沒有在板主自桶期間代管的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36:00
所以您也覺得P版主不該桶囉? 一人一信請小組長解桶吧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5:37:00
我認同推噓文內容應該等同PO文內容 一致性的標準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37:00
我在那篇水桶公告就說過了,如果根據A板主的標準,由她來桶P板主,就沒有問題,只有兩位板主的標準差異而已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38:00
A版主並沒有硬要判決那個人水桶啊 因為P版主也同意那些水桶判決啊 可不可以不要再跳針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5:38:00
至於法院認可的與這個版多數人公認的 存在互赤無不可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11 15:38:00
話說~是小組長桶的嗎?(疑問ing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39:00
A版主是以指名道姓有無來判決版規2-3 P版主並無指名道姓 幹嘛桶?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0:00
喔,抱歉筆誤,我的意思是由她來處理P板主的檢舉案件就好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1:00
這樣只要標準一致,P板主也不需要自桶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2:00
如果A板主可以堅持自己的標準,P板主也能尊重她,又何必提自己只是輔助提供意見,兩位板主明明就是平等的不是?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45:00
兩位版主意見不同 但最後一起決定水桶判決 後來P版主被檢舉P版主依之前水桶判例故自桶 但A版主並不認同 本來兩位當權者一位觸法 就應該由第三人來判斷較好更正:觸法嫌疑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5:00
問題在於P板主的自桶根本沒有依據啊,既不是A板主的標準也不是他自己的標準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6:00
因為多板主意見不合而導致的爭議造成板務停滯,當然可以找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47:00
所以說這就是檢舉版主的後果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7:00
組務,但並不是找組務來判斷此人身攻擊檢舉案件,對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8:00
這就是我看不懂的地方....為什麼要由組務來處分P板主?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49:00
我看文中的說法是,A板主認為wilo應直接向小組長檢舉這裡解有誤嗎?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49:00
P版主是依據之前的水桶判例自桶 但他可能沒仔細了解A版主的想法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52:00
他的公告中可完全沒有說明人身攻擊的判斷依據喔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52:00
有誤 因為A版主的意思是不管怎麼判都會引戰 所以他要迴避請wilo去向版務檢舉 並不是指檢舉版主都要去找版務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53:00
公告不一定要說明 不然版務說明文是發來做什麼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53:00
不管怎麼樣她都應該處理,出現爭議才能讓板友有去組務申訴的依據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54:00
但是P板主的公告卻說明了他的推文引戰?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54:00
哪裡放棄版主職責?身為版友我還要稱讚他這個作法呢 不然不曉得還要戰幾頁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55:00
不解釋違反的規定,卻解釋自己推文造成糾紛道歉才奇怪吧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56:00
他有處理啊 不然幹嘛出來發文? 難道一定要照你說的桶P版主才是處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5:57:00
為何我覺得說明得很清楚阿 "針對ID"這點阿 @@a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5:58:00
組務本來就可以處理版主違規 不然只有一個版主的版怎麼辦?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5:59:00
至於wilo的 也許P想表達的是用詞不當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5:59:00
她不是說了她不該處理此檢舉,而P板主不認同才自桶?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00:00
不是解釋了他覺得他違反版規2-3且有人檢舉 他也覺得有爭議造成紛擾所以自桶嗎?還有啥疑問?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00:00
現在我們只知道,板主違規,無法根據板友違規的情況來處理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01:00
A是說不受理 但他並沒有不處理 不然根本不用叫你去找組長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03:00
不應該由同身為婚姻板板主的我受理 而應該向小組長檢舉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03:00
抓馬並沒有喔 P雖不認同a對於是否有"針對ID"的認定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03:00
沒有這回事 版主違規要看版的構成 一個版主的當然是找組長兩個以上版主就可以由別的版主受理 如果別的版主不受理那也是找小組長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04:00
但尊重她的想法 合議水桶 比照此邏輯P則自桶 換a合議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05:00
所以自桶全部沈甕底...被水桶的那段話在板上有很多類似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05:00
只是因 一周的水桶期間與之後P要請假 a無法一人獨管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06:00
不過A板主沒有合議,她因此請辭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06:00
只好請辭代管 與水桶事件是獨立事件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07:00
a請辭不代表不合議阿 請辭理由是無法一人獨管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07:00
板主被水桶並沒有被剝奪板主權力....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09:00
可是需要透過a發言阿 但是12小時的工時加上孕婦所需睡眠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09:00
但因P板主自桶,之後的爭議都會聚焦到她身上
作者: divina (callas)   2013-02-11 16:11:00
這麼愛對版務字斟句酌,是不會出來選喔?問題是又選不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11:00
為何我覺得很trivial <-- 是我想太少了嗎 @@a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2:00
她要請辭無可厚非啊,我的問題只是這前後的三件水桶讓人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3:00
無所適從而已,現在還發現原來只要找某個板主就可以成立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4:00
一下根據P板主標準,一下根據A板主標準,只要合議就好?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14:00
沒有阿 共同點就是 打出ID 讓人感覺指名道姓被罵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14:00
你到底在說啥毀?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5:00
若說有針對性,那麼許多只寫出頭一個字母的是不是也很針對?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6:00
P板主自桶的那段話,還提到另一個人的ID呢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16:00
如果前面講這麼多drama你還聽不懂 那實在沒有再跟你解釋的必要 我會認定你是在沒事找事做跟無理取鬧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17:00
現在又想歪樓拉人進來戰 到底想幹嘛?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7:00
那麼,根據P板主的判決,請問你這段話符合人身攻擊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18:00
抓馬 你覺得照你這樣的方式討論起來 這世界該怎運作阿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8:00
我說過了,這就是問題所在要不然我幹嘛要一直問P板主的標準啊?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19:00
哪個字詞有人身攻擊的意思在?(笑) 我只是闡述我的想法給你聽 你可以不接受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19:00
重點在這二個case的標準是同樣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19:00
所以囉?為什麼你會贊同P板主的自桶呢?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21:00
針對性ID阿 @@?<-- 針對人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22:00
那麼 妳主要的疑問是什麼?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3-02-11 16:22:00
『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 這個很難理解?好啦,天氣那麼冷,就不要再討論水桶了(扭)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23:00
所以,我被指名道姓說我無理取鬧應該符合兩位板主的標準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24:00
抓馬不要扯遠 妳不滿的是否是為何一下用a一下用P不同標準但這本來就是合議制度必然會呈現的方是阿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6:25:00
P板主有針對「人」嗎?不是針對「回應」嗎?思考ing~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26:00
就算如此,並不代表板友就要接受兩套標準不是嗎?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6:26:00
X忘了說,板主辛苦了!祝順產^_^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27:00
樓上 這點我覺得是他嚴以律己啦 因為wilo有感受到被針對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28:00
一開始選版主時就說明會是這種制度 如果不喜歡你幹嘛選他們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28:00
可是當初選舉時候他們就說了要採合議制度阿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29:00
這還是讓大家覺得才不會變成一言堂的好處之一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29:00
誰選上就要全然接受他的看法不能有意見嗎?(笑)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29:00
我是假設你聽不懂的狀況我會怎麼想 並不是說你無理取鬧唷(笑)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3-02-11 16:30:00
謝謝解惑。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30:00
合議制並不是合理讓人接受不同情況不同標準的制度啊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31:00
沒人要你全盤接受啊 你可以去找小~組~長(重複N次)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31:00
但是這二個判決是同一個邏輯思考得證並沒有不同標準阿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3-02-11 16:32:00
所以你對版務結論有意見可以去找小組長申訴 不然小組長是設來幹嘛的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3-02-11 16:32:00
板務判決要符合一致性而已。 //hand pastoris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3-02-11 16:33:00
所以我其實不太知道現在在吵什麼(繼續去忙了)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1 16:38:00
這種時候就要引用總統大選辯論會的名言"大家好 我是宋楚瑜"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40:00
根據所有的水桶判決,正好就是最近的這兩個標準一致引人爭議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40:00
HI~賴皮大 好久沒看到你俏皮的推文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41:00
我是覺得把每個事件當獨立事件 不要想通通無縫串在一起不然板主的工作負荷實在比當立委還重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46:00
板友其實也只能根據板主的判例來瞭解討論的風氣尺度,所以判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47:00
例是很重要的,後面都會用來當引據,本來就要小心慎重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48:00
我提出這些疑問也只是想更瞭解要怎麼在這個板放心討論而已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48:00
我認同 但是就L大的爭議文看來 雖然他用詞尖銳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49:00
大家擋都擋不住 可是站在他的角度 他也是被大家圍攻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50:00
所以也許我們該避免的是 "看風向" "挖大邊" 的心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51:00
縱使有人言論看不下去 勸說方式可以不需要那麼激烈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6:52:00
甚至有讓人成群結隊圍剿當事人的感覺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53:00
討論風氣的問題板主能做的有限,這我不會要求什麼,我只是想知道,板主有違規的疑慮時,到底應該怎麼做才合適...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54:00
如果板主之間不能互相制衡處份,那麼多板主不是少了一個益處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55:00
雖然之前都是去找小組長解決,我還以為這兩位板主會有所不同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56:00
可以找出一個不錯的方式供後人參考,就像合議制一樣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11 16:58:00
我能說的也都說完了,就到此為止,祝allfar板主順產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7:00:00
我覺得目前這個方式不錯 判決盲點反而會變少只是公告最好附上說明 不用大家引頸期盼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11 17:03:00
我也祝allfar順產喔~ 最後一月多睡多運動點養足精神吧 :)
作者: blueteddy ( )   2013-02-11 17:06:00
推pastoris
作者: chaw (呼嚕嚕)   2013-02-11 17:30:00
多數人來婚姻版,只是想要一個可以討論婚姻酸甜苦辣的空間
作者: chaw (呼嚕嚕)   2013-02-11 17:31:00
版主是無給職,也是純粹服務大家,協助維持討論空間而已
作者: chaw (呼嚕嚕)   2013-02-11 17:32:00
只要版主不是自肥、濫權圖利自身或特定人士,為何一定要對
作者: chaw (呼嚕嚕)   2013-02-11 17:34:00
某些判決「瑕疵」(因為沒辦法讓所有人都認同)窮追猛打?
作者: chaw (呼嚕嚕)   2013-02-11 17:35:00
說真的,看了幾次判決下來,不管怎麼判都不會讓每個人都滿意
作者: chaw (呼嚕嚕)   2013-02-11 17:52:00
而有心服務的版主就就一直掰掰了 :( 無論如何版主辛苦了!
作者: caroline4247   2013-02-11 18:27:00
樓上中肯!
作者: poo1989 (Jade)   2013-02-11 18:48:00
同意樓樓上C大,覺得版主群好慘,已經很用心(還費時)了
作者: ungrid (silver lining)   2013-02-11 19:15:00
同意uwmtsa
作者: yien (菲比)   2013-02-11 19:30:00
同意樓樓樓上,兩位版主都辛苦了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11 19:37:00
補充說明 smart1988:板主若自桶 於水桶期間內仍需履行板主義務喔 原則上板 12/11 19:22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11 19:38:00
smart1988:主自桶就是一件不正確的事情若有複數板主板主可以這麼做 12/11 19:23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3-02-11 19:39:00
不影響板務便可 但若只剩一人 則需繼續執行板務。
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13-02-11 20:58:00
版主加油,現在妳跟肚子裡的孩子最重要啥紛擾都別管了,快去好好養身子。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1 21:25:00
我們恭請閃媽大大出來掌管版務!
作者: hwwang (繁紅)   2013-02-11 21:52:00
版主辛苦了!另外,如果有人那麼有時間檢視研究版規跟判決的瑕疵,不如出來做版主吧!寫推文質疑別人比無償為大家服務容易多了。
作者: fdav (生活中)   2013-02-11 22:52:00
推drama
作者: wksie (彼此)   2013-02-11 23:16:00
婚姻版真的很難搞 不懂是人走進婚姻後變得精明計較了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3-02-11 23:17:00
辛苦了呀!!!!!!
作者: wksie (彼此)   2013-02-11 23:18:00
我只覺得意見多的人你就出來做吧!(這可不是放大絕)
作者: wksie (彼此)   2013-02-11 23:21:00
來婚姻版一天到晚看到質疑版務文真的是很煩
作者: wksie (彼此)   2013-02-11 23:22:00
吹毛求疵到底意義何在?只能說某些人時間真的很多吧...
作者: emoon (阿寵)   2013-02-12 00:01:00
預祝母子均安 +1 ^^ 這個板真是難搞+2 你一言我一語好煩+3板主們都辛苦了!!
作者: cheerforyou (cheer for you )   2013-02-12 00:22:00
我想看單純討論婚姻的文章啦!別再版務文了 嗚嗚嗚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12 00:22:00
我只想說,當版主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又沒薪資可領!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12 00:23:00
但就是有些人怎樣都有意見,每次都能提出問題....
作者: gc25 (未來,一直來。)   2013-02-12 00:24:00
婚姻版難搞+1 我覺得這屆版主群都做得不錯啊 祝母子均安~~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12 00:24:00
是說如果意見那麼多,是否表示自己很有想法?那就出來競選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12 00:25:00
如果大部分版友都支持你,那你就有機會伸展你的意見囉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3-02-12 00:26:00
我試用ptt 才兩年多,但這次的版主真的已經做的很好了!
作者: ninaan (夢迴)   2013-02-12 02:09:00
我覺得噁心;你是個噁心的人,後者才算是人身攻擊吧
作者: ninaan (夢迴)   2013-02-12 02:11:00
還是蠻不能接受這種判決的,這個社會難道是大聲吵的就贏嗎
作者: pseudogap (棒球·音樂·假文青)   2013-02-12 02:43:00
辛苦了,祝順產!
作者: nataliaa   2013-02-12 08:40:00
願意擔任無給職爲版友服務,我真覺得是佛心來著。祝順產
作者: priiti (the silmarillion)   2013-02-12 10:15:00
推板主辛苦了! 住順產 放寬心生個健康寶寶:)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3-02-12 12:55:00
感覺就像我能直接的說我覺得牛奶好噁心…然後就要桶我嗎我就不敢喝牛奶啊…哭哭OTZ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12 13:04:00
樓上的 牛奶不會來檢舉你啊 你說是吧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3-02-12 13:05:00
我中間都略過沒看 剛好一上站END就看到你的所以回一下XD
作者: ToTakeWing (空間與人的對話)   2013-02-12 13:3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12 16:49:00
版友也辛苦了 要看這麼多版務文
作者: guestcyc (Now and Forever)   2013-02-14 12:56:00
版主辛苦了! 感謝這半年來的付出 祝生產順利! :)
作者: ioryn   2013-02-14 13:59:00
看完整個推文還是搞不懂為啥可以跳針這樣,不過可以確定兩位版主都辛苦了,祝阿法版主順產!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3-02-19 11:03:00
祝一切順利,謝謝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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