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你之前在婚姻板上的文章所寫的
目前住的房子是老公購買的, 但是公婆有幫忙付頭期款十萬美金
然後你標題寫和老公弟弟的女友處不來
我不知道現在你住的房子是不是和之前的同一棟
如果是我認為是你的心態要改
因為你之前也和其他人處不來
現在和別人也處不來
我是不能理解和別人住會處不來
因為我大學時期和別人住在狹小的宿舍四年
講難聽點 現在也只不過是公婆和先生還別人一點之前的幫助
如果你現在趕走別人
別人心裡想的很可能這樣想:你們家什麼都沒有 我可以讓你住兩年
那時你家對我有什麼恩惠?
我為了情誼
忍受生活的不變
現在你家好過了就要過河拆橋 我住你家房子就叫我買 媳婦憑什麼這樣說?
但是如果遇到安全問題 請不要妥協
老實說我認為可能他們家族就是向心力非常強
這點你婚前就要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