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好奇的是如果生兩胎以上 時間點如何分配?
實際狀況上找不到台灣數據,美國那邊調查平均年齡手足差距是二歲半
第一胎一般是等婚姻適應之後,有意願的就盡快生
不過第二胎時會加入第一胎的生養情形與長期家庭發展的考量
家家每本經不同,經濟與家族結構也會影響 (如岳父母公婆有體力應付三寶)
我姑母和姨母中年懷孕,兩邊的長女(表妹)都已經上高中了...
好處是長子女處事比較成熟 (教育好的話) 和弟妹有吵架較少也能帶小孩
不過長子女離家獨立時間早,和老么的相處時間又會縮短很多....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不想生的時候措施失敗,二三四寶瓜瓜墜地
想生的時候經濟出問題,身體提早更年或病變絕育
近代結婚平均年齡上升,想要二寶的父母的身體真的沒辦法等大寶長大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