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nsusan (笨笨言)》之銘言:
: ※ 引述《Yansusan (笨笨言)》之銘言:
: : 先有後婚(登記),但雙方家長為了婚禮吵翻了,先生說照女方媽媽說的離婚,小孩戶口遷回我給我,我們自己養。
: : 我也傳訊息給先生,先生也不回,電話也不接,就這樣一天拖過一天,
: : 真的不知怎麼溝通
: 只有宴客
: 餅+聘:160,000
: 當初談好了
: 現在說沒有那麼多錢
: 我也跟他談過
: 但他不相信我說的
: 他媽媽說牧師沒空
: 要改婚期
: 所以我父母才會生氣
: 小孩自己養, 各自生活
: 我也傳過訊息給他
: 跟他說
: 我們也生活,婚禮以後在說
: 他也沒回
我現在什麼也不要了
我只想要好好生活
因為他都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
所以後來
我只好拜託我哥載我去教會找他
結果他說,就照我媽說的做,
找時間辦一辦
但是一直也不給我時間
我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
我也傳訊息給他,
趕快辦一辦對大家都好
但還是沒回應
現在我想問,我要怎麼樣才可以
遷回女兒的戶籍呢?
一定要他簽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