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略長,懶得看可以從第一段直接跳最後看結論:P
有些觀點我在心裡琢磨很久,難得有機會分享出來
雖然是針對討論串回,但與婚姻關聯並不大(若違反板鮭麻煩告知)
因此想討論的板友歡迎來信,別回我這篇佔版面xd
首先讓我強調一下
我並沒有否認孩子在嬰幼兒時期有母親陪伴帶來的身心發展上的益處
純粹想就意識型態討論
許多板友認為得不到母愛的小孩很可憐
但其實可憐與否是一種後天環境給予的觀念
白紙般的嬰孩並不會天生便覺得自己該有多可憐
可不可憐都是後來別人告訴他的
同情背後隱含的意義不可小覷
不管缺乏母愛的孩子多令人心疼
去同情他都是個不恰當的舉動
沒有人會「喜歡」被套入受害者的角色
就算真的處境很苦時也一樣
因為同情並不是用在施予同等地位的對象身上
同情的舉動本身就顯示了某種意識上的優越
同情並不等於同理
後者才是真正尊重對方的立場、理解了對方的角色
相較之下同情更像是在彰顯某種意識形態
闡揚由社會風氣耳濡目染而來的硬性價值觀
並非適用於每個人
而一再揮舞受害者的旗幟也無法幫助他人重新站起
我以前的一位小學低年級時的同學
當時家境並不是很好,甚至常常要靠撿回收維生
有的同學總是有飲料可以喝,或者有點心可以吃
但她從不去埋怨自己為何沒有,或許她隱約知道家裡需要她的體貼
現在想想真是個好孩子...(擦淚
她的制服是哥哥還是姊姊穿剩的,因此永遠都不是那麼白淨
繡學號的地方拆了又拆,充滿修改的痕跡
還有襪子也是,常常會溜下小腿變成鬆鬆的一圈
不過她下課時間還是開開心心的跟大家玩在一起
與生活條件好的同學沒有絲毫不同
從她身上也看不出一點自卑的影子
但從她媽媽撿回收的事被部份同學知道之後
就有一些「同情」開始嶄露出來:
例如「妳媽媽撿破爛的喔?妳們家好可憐喔!」
或是「蛤~妳都沒有點心可以吃喔~怎麼那麼可憐」
還有「買飲料?她不會買啦!她家又沒有錢。」
從此她沉默的時間變多了,歡笑的時間則變少了
有些時候她寧願一個人坐在位子上,也不回應朋友出去打躲避球的邀約
最後,她轉學了
嚴格說起來她並沒有受到惡意攻擊
7、8歲的小朋友們只是坦白而殘酷的反映了父母及周遭給予的價值觀
原先她是一個與其他同學沒什麼不同的單純孩子
真正讓她感受到差異的,不是她的生活環境
而是身邊的人的態度
我在看這串文章的時候想到前一陣子的新聞
又在探討以前日軍強虜女子去做慰安婦的事件
台灣、韓國及大陸皆有眾多受害者
本來這些殘酷的史實尚未被遺忘,是應該要感到高興的
但那天看到某台名嘴們剛好在討論這件事
名嘴在撻伐日軍暴行之餘
對於這些不幸女子的人生還一邊頻繁地下著結論──
「多麼可憐」
「受盡侮辱」
「一輩子的傷痕」
「人生的污點」
「再也站不起來」
「永遠陷在絕望之中」
....你叫那些懷著傷痛卻選擇勇敢直面人生的人情何以堪啊?
名嘴講的臭了嗎?
其實也沒有
這件事確實是很多慰安婦阿嬤心中的痛
真的有人一生都被陰影纏繞無法振作
但也有人努力對抗傷痛、認真過活
我看過一本紀錄著義工們與幾位阿嬤進行心靈交流的書籍
其實這些阿嬤都很想擺脫過去陰霾
卻有一個與自我認同問題同等深刻的阻礙橫亙在前
那即是時代加諸在女性身上的重重枷鎖
有的阿嬤(她們當時還不過是少女)好不容易從戰亂中活下來
拖著傷痕纍纍的身體回到家中,期待受到家人的撫慰
結果卻被父兄當作見不得人的家族污點看待,即使她們從未自願如此;
有的則受到婚約對象嫌棄,因而一輩子不敢再奢求步入婚姻;
有的就算後來結婚了、有孩子了、孩子又生孫子了
也依然不敢透露隻字片語,深怕受到家人輕視
她們在軍營中遭受的暴行當然造成巨大痛苦
但這拖拉了幾十年的心理壓力、以及由旁人加諸的異樣眼光
也一定影響深遠
同情的眼光對她們來說就是異樣的眼光
將她們與沒受過此等傷害的人隔了開來
同情的話語則強迫她們重溫當時的折磨
彷彿時間推移了幾十年,她們卻還是當年那無助的少女
沒得選擇所以只能年復一年當著受害者
不過,說真的,當時情況或許是那樣
可過了大半輩子歲月,事實依然必須如此嗎?
受過傷害的人,就得因那傷害而終生受人同情不可嗎?
同情的舉動到頭來到底是撫慰了受害者的心靈,抑或是將她們推入無法回頭的深淵呢?
我不相信有良知的人會否認這些受害者的痛
但認同與一再大聲張揚還是有區別的
大家認為當周圍環境充斥著「慰安婦好可憐」、「人生都被毀了」的看法
會讓受暴者更容易重新站起來,還是反過來陷入自憐的泥淖呢?
如果同情能夠給人安慰,為什麼我的同學反而受到了打擊呢?
這就是為什麼同情不應輕易說出口
因為很可能會傷害他人的自尊、甚至損壞對方原有的價值觀
這是一種不易察覺的暴力,並且積小成大更是可怕
我要懷著被噓爆的心理準備說:
「同情比言語脅迫更霸道!」
因為一旦輕易同情他人
即是強制將對方套入受害者的角色
並且對方連個辯駁的機會都沒有:
你為啥覺得我可憐?!我從來不覺得自己可憐耶
我...我就是覺得你很可憐啊!
...疑?這句型好像在哪裡見過?
受害者或弱勢者真正需要的是同理而非同情
同理才是將對方放在對等地位中考慮──
對方與我們同樣是人、懷著相同權益降生
並且擁有屬於他們自己的獨一無二的人生經歷
懂得包容不同的價值觀、不去非難、不去大表不贊同
才能讓對方感受到尊重,從而產生新的自信
接納自己也會產生暴力情緒;
接納自己也有傷害他人的時候
如此才能同理別人的傷痛與不完美之處
可以付出關懷,同時不會顯露多餘的同情來使對方窘困
這些也是我正在努力的目標:p
說了這麼多,其實最終想表達的
就是「同情並非是好的相處之道」
起碼當我們希望和對方保持互相尊敬、彼此對等的關係時並不適用
請表達了同情的板友們別誤會我是寫了長長一篇來表你們
有悲憫情懷是很值得讚許的
但當思緒化為行動之前
我們可以先思考一下這麼做可能為別人帶來的傷害
也許這傷害不明顯,但確實是存在的
並且它還是把雙面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