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和我老婆也都是很晚下班的,我們常11點才回到家
我是抱持著人本的精神:你就不做嘛,亂了自然就會收了(笑)
認真的講,千萬不要有一種態度是:這件事好像你做了,就是你虧了,
要求對方也要分擔家事的想法,而且我個人的態度是,自己不想(願意)
做的事,也不會勉強別人做,我甚至連提都不會提要對方也要做家事
如果是我,我會認真考慮把貓送養,回復沒貓的生活,因為我沒能力養的話
或是所有家事還是我自己做,正所謂歡喜做,甘願受
其實真的會累到哪邊去嗎? 話說我結婚10年以來,大概幾乎都是1~2點才睡
(早上6點50起床)
(不過晚睡不是為了做家事)
記得中午要睡午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