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在台北,我在台中,最近有談到結婚的事情,女方表示結婚之後仍會在台北工作
如果台中有好的機會話,才會考慮回來台中,因為女方做的是服飾業,覺得如果回來
台中開店的話不一定比較好,希望我能夠配合她,申請工作轉調到台北,但是這又考慮
到在外面租房子又是一筆開銷,加上我是長子,也不能說就丟著老爸給弟弟,跑去台北
我自己本身也覺得不太想要到台北去,因為以我們公司的薪水無法負擔這樣的開支
但是女方覺得如果她賺得能夠cover過這開銷,就希望我到台北去,另外一點
女生覺得她願意生小孩已經是為我犧牲了,那我為何不能配合她到台北去工作
這樣子合理嗎?想請教有遠距離夫妻究竟是如何協調,帶小孩也是個問題,小孩子出生
只能我帶,沒有人可以輪流,真得很煩惱,請各位能夠指教小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