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名單

作者: LisaShie (小麻)   2014-02-24 16:38:35
懷著沉痛的心情發此公告,請大家討論時能注意自身言詞。
如此可以增進板面和諧以外,也能保障自身安全。
經當事人檢舉
文章代碼:#1J1ooftz
檢舉使用者:mimiwu
推文:
→ mimiwu:我也覺得2008被噓到刪文還繼續到別人的文跳針,有這麼崩潰?
板規
二.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方式,
對板友或其親友發表帶有情緒化負面用語、謾罵性質之人身攻擊內容。
文章代碼(AID): #1J11tfvW
檢舉使用者:linyap、nunu1102、junkjizz5566、catkung
檢舉的推文:
推 linyap:護航護成這樣外加瘋狂跳針真是了不起,覺得她老公很偉大!
→ nunu1102:跳乎伊爽 跳甲欲起痟
推 junkjizz5566:中文能力低落到這種程度 國文老師都哭了
推 catkung:某人跳針護航到讓我覺得她是來釣魚的
板規
二.2.禁止歧視、侮辱謾罵…等不尊重他人字詞,採當事人向板主站內信檢舉。
故 mimiwu、linyap、nunu1102、junkjizz5566、catkung,水桶一週,警告一次
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者,請來信申訴。
婚姻板板工 小麻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4 21:32:00
在那一篇推文下 還蠻多推文的 怎麼判定是誰跳針?
作者: LisaShie (小麻)   2014-02-24 22:45:00
當事人有將前後文詳附,我也仔細研究了該討論串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4-02-24 22:52:00
版主說誰跳針就是誰跳針 你囉唆什麼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4 23:04:00
根據主觀事實 做客觀評論 也是要注意用詞 "跳針"不能亂用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02-24 23:56:00
呃 其實我嘴角失守了...
作者: gucci25 (布拉夾)   2014-02-25 00:44:00
嘖嘖,,怕被戰被噓就安靜捶牆壁就好,,(指)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2-25 01:06:00
跳針算人身攻擊?!! 不是算是描述嗎??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5 01:48:00
跳針哪裡算人身攻擊?用在此處不就是泛指一個人反覆講相同論點的現象嗎?照此邏輯謝金燕的歌不就充滿人身攻擊的髒話?還望版主三思!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5 01:56:00
這樣教母也可以重出江湖了 說她跳針的都會被桶
作者: swatchcat (~( ̄▽ ̄)~)   2014-02-25 02:08:00
跳針算謾罵跟人身攻擊嗎?@@!!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5 02:44:00
這次的判決..部分無法認同...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2-25 06:54:00
看來只能說慘了~
作者: Jiapie (小星)   2014-02-25 07:07:00
以後版上會很和諧了 (  ̄ c ̄)y▂ξ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2-25 07:27:00
連論述事實都不行了?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2-25 07:29:00
2-3判決的重點應該是在「指名道姓」+「帶有情緒化的負面用語」or「謾罵性質用語」的人身攻擊。2008應該就是被指名道姓的id,而說當事人被噓到刪文後又到別人文章下跳針,這樣的行為「有這麼崩潰」嗎?應該「」的部分,是重點。說別人被噓刪文跳針,都是事實,而之後再加上的文字就很容易變成攻擊了。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5 08:48:00
這個水桶門檻實在太低了...很容易就被浸了吧
作者: LisaShie (小麻)   2014-02-25 09:16:00
其實也沒有很容易,畢竟那串文很長,我看了三天才看完
作者: Sva (4/28-5/3無法上站)   2014-02-25 10:19:00
這判決的標準也太奇怪了吧?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5 10:51:00
跳針應該指的是反覆地講同樣的事,不算負面字詞吧?!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5 10:56:00
跳針是有點負面,但如果當事人行為也的確是如此點出事實卻要被水桶,就有點奇怪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2-25 11:06:00
中文能力也是點出......= 艸 =
作者: diasa (ad)   2014-02-25 11:52:00
只是說跳針也算侮辱謾罵??這種標準也太玻璃心了 蠻搞笑的
作者: MarcusWright (Marcus Wright)   2014-02-25 11:55:00
跳針算人身攻擊 真叫人開了眼見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5 12:33:00
不知道 玻璃心會不會被浸XD 好可怕
作者: onedollar   2014-02-25 12:43:00
真的被釣魚了,慘。只能講長輩公婆跳X,千萬別去講版友~
作者: diasa (ad)   2014-02-25 12:54:00
XDD 歡迎來浸我 我樂意幫大家來確立標準
作者: gucci25 (布拉夾)   2014-02-25 13:02:00
知道自己白目就好,去年我就戰過你一次,以後見妳一次戰一次,咚滋咚滋
作者: golala (狗拉拉是我的狗~~~)   2014-02-25 18:07:00
如果跳針是在描述事實,為何不可?改用鬼打牆會比較好嗎?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02-25 18:12:00
跳真跳真跳真 叫我姊姊
作者: MarcusWright (Marcus Wright)   2014-02-25 19:39:00
板主不用出來解釋嗎??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5 21:20:00
版主是不是要來解釋一下說人跳針哪裡違反版規?
作者: stmbngx (SA)   2014-02-25 23:19:00
大家都需要新版主 大家又愛噓版主 做免錢服務又被噓 我真
作者: stmbngx (SA)   2014-02-25 23:20:00
不懂啊 @@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5 23:42:00
樓上 畢竟這次的水桶標準真的挺怪的!!
作者: gucci25 (布拉夾)   2014-02-26 00:08:00
如果是大嬸我們還會比較爽一點!像這種的屁事?桶屁,,靜!你說是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2-26 02:20:00
以後不敢說那兩個字了,好在以前也不常說....
作者: cordies (明天帶你去看戲)   2014-02-26 02:46:00
以後不敢唱那首歌了…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6 05:01:00
看了一下 "腦補" 不知道可不可以檢舉 哈 版主真的很辛苦
作者: Pocketsun   2014-02-26 07:41:00
建議板主要先能對人身攻擊、歧視與侮辱謾罵的意涵有基本
作者: Pocketsun   2014-02-26 07:42:00
的理解,再來審酌是否應該處罰才好,而不是草率地憑自己樸素的感覺來繩束板友。一面輕縱更為嚴重的惡意攻擊,一面卻大幅降低違犯板規的標準,令規範的執行流於偶然,而
作者: Pocketsun   2014-02-26 07:43:00
實踐卻充斥不平實在不是好現象。當板主將是否違反板規的種種複雜的價值觀糾葛化約成一道簡單的和諧與否的問題,
作者: Pocketsun   2014-02-26 07:44:00
其所表現的顯然是便宜的態度,沒有耐心於公理與自由的思考。欠缺思想,當然也就不會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回應也必
作者: Pocketsun   2014-02-26 07:45:00
然流於表象(更遑論不見得會有回應),其目的也只會是盲目地追尋板面和諧而已。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6 10:13:00
我想大家知道跟甚麼詞沒關 但是完全不認為拿這個詞拿來形容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6 10:14:00
一個人不斷重覆他的論點 也算是一種錯誤 需要到被水桶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2-26 10:15:00
這樣以後 我拿任何詞 來形容人 只要那個人不爽去檢舉 就水桶不過版主難為啦 辛苦了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6 11:24:00
有了這個判決後,以後可以出釣魚文,來讓人罵自己的家人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6 11:25:00
然後再去檢舉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6 19:04:00
不是跳針 那是哪裡??瘋狂護航??崩潰?? 不是輕描淡寫一句重點不在跳針就算有交代耶 以上我講的字詞根本就沒有被水桶的判例 現在是怎樣 版主官威很大你說了算喔?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6 19:08:00
至少mimiwu跟linyap,catkun版友根本不到被水桶的標準吧不是當過版主嗎 怎麼判決依據還會這麼薄弱?加油好嗎?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6 19:10:00
我根本也看不出來2008是什麼鬼ID?那是年份吧 要護航的加油好嗎?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6 19:11:00
那八卦版一堆說609還是689崩潰的是不是都要桶一桶??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6 19:15:00
看婚姻版這麼多年 第一次看到這麼瞎的判決 加油好嗎?
作者: gucci25 (布拉夾)   2014-02-26 20:05:00
下台吧你!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2-27 10:48:00
其實很瞎的判決上一次才出現啊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0:50:00
不論如何 這個是第一名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2-27 11:41:00
連續噓到姐姐的也是第一次看見..XDDD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4:06:00
不得說上個版主好多了 至少對於版友的疑問都很熱心回覆 而不是像這個就丟著擺爛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4:09:00
代理版主wilo也比你好
作者: Jiapie (小星)   2014-02-27 15:23:00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7 15:34:00
自桶才是最瞎的判例吧XD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2-27 18:57:00
同意樓上。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2-27 19:42:00
大絕不爽你來當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2-27 19:43:00
自桶那次等回應也等許久 你何不說你就看他不爽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2-27 21:27:00
組務好像有規定,跟板主溝通,板主有72小時的時限。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02-27 21:53:00
可以藥個膽人包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2-27 23:25:00
朝聖推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8 03:12:00
自桶我不覺得怎樣 也不影響到版友權益 有啥好不爽?他是桶自己又不是桶版友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8 03:20:00
重點是在版主回覆避重就輕 要嘛你想好一點再來釋疑 輕描淡寫一句話重點不在跳針 後面又說重點是指名別人跳針 但明明被桶的就沒指名 感覺就是被質疑了才在那邊臨時想理由 東拉西扯講不到重點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8 03:23:00
解釋不了乾脆直接放大絕鎖文 你們還說不瞎?歷年來有這樣亂桶的版主??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2-28 06:50:00
版上國文老師不少,看到本篇某些推文應該會吐血。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8 10:02:00
科科 你還記得小組長說的自桶是不對的行為吧!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8 10:03:00
要不是小組長說還是必須執行板務,可能就放著不管囉!而且上位板主也是避重就輕,拿他來做比較,不覺得很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2-28 10:04:00
好玩嗎?! 不然這次我再放個大絕,k大你這麼有想法,不如出來選板主,感覺不錯喔!!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8 14:39:00
不對吧 小組長是說沒有複數版主的狀況下版主自桶是不對的上個版主自桶時明明歐法版主還在 是後來歐法版主請辭後小組長說不能自桶P版主才出來的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8 14:46:00
我家務繁忙 小孩才一歲 要打掃弄家務又要侍奉公婆 照顧大小孩老公 還是等我小孩上學再說-.-y~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0:00
kazeki:sorrowheaven與icefeeling會說出上述一番話很是自然,畢竟連過去板務釋疑都無法正確理解的人,會認為本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1:00
人避重就輕,或是稱本人為了避免少數人持續無理取鬧的亂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2:00
板行徑,保全看板正常運作而自請處分的行為為「瞎」的確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3:00
不讓人意外。她們兩位的辭典裡應是沒有「承擔」一詞,而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4:00
她們不識所謂的網路霸凌更是理所當然。譬如sorrowheaven可以為了攻訐特定板友,自去年11月以來,便不斷於各個板面追索噓文嘲弄,教有如此行徑之人理解網路霸凌為何,不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5:00
啻緣木求魚;而icefeeling則可為霸凌他人的朋友極盡護短能事,甚至不惜以撰造之事扭曲本人說明的意旨,果然是將「有立場便無是非」的態度表現地淋漓盡致,讓人好生人佩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6:00
服。可惜她們雖有前揭之才,但卻明顯欠缺理解他人文字之能力(還是懷以惡意地曲解?),同時說理論述上亦屢顯匱乏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7:00
,在面對本人的說明時,除了常有惱羞成怒只好含血噴人的情形外,實在看不出能提出任何實質反駁,誠為遺憾,也教
作者: Pocketsun   2014-03-01 07:18:00
人擔憂,雖然前途堪慮,但也只能給予祝福了。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3-01 08:15:00
請pocketsun板友說明,本人如何霸凌他人朋友?誰的朋友?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3-01 08:29:00
您認為我在護短,那只是更加證明您當初放任多數人對特定人士進行霸凌行為。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3-01 10:54:00
都轉去組務了你還要爭喔= =a 而且我在他板的行為與這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03-01 10:55:00
板何干? 請勿將他板事務拿來這裡爭吵喔!!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4-03-01 11:54:00
轉去組務又代表?重要的是組務最終的說明吧。面對己身遭扭曲指控的說明,是「捍衛」而非僅是一字
作者: charisse1984 (charisse)   2014-03-01 11:55:00
「爭」。對於過往之事,實毋須一再以嘲諷方式提起之XXXXX而讓討論失了焦點。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3-01 16:18:00
>Pocketsun 雖然是老話一句 但公理仍是自在人心 真相會越辨越明 無是非道德觀點的論調最終仍得不到社會多數的認同我相信不是惡意的 應該是天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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