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ansoice (Fransoice)
2014-04-08 20:00:02結婚還未滿一年,工作分隔兩地,還是他住他家,我住我家。
不幸的是,原來還是不適合在一起,勉強的婚姻很痛苦。
請問 要離婚 對方要求所有的付出通通還給他
聘金、金飾、蜜月、鑽戒、連交往的禮物 包包、手錶 都討回去
這樣他才肯離婚。
問題是我拿不出這麼多錢出來
離了婚我一個人扛了間原本打算共住的房子
短期內 還不能脫手
我有籌碼可以談判離婚嗎? 還是該如何是好?
作者:
pingkol (媽寶板板主-蕃茄媽~)
2014-04-08 20:21:00請找律師...其實他提的你不需要還吧
作者:
smallod (簡單D調瘋)
2014-04-08 20:22:00Law版問看看
只是好奇為什麼不是妳要求拿錢?去找專業的律師幫助自己吧!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4-08 20:45:00
因為只有一方想離啊..
作者:
yichiehc (yichiehc)
2014-04-08 22:09:00無履行夫妻義務不是嗎?
作者:
catkung (我是Joan)
2014-04-08 22:25:00歐,我還回去翻了舊文..你第一篇文章都沒提到男方還有付聘
作者:
catkung (我是Joan)
2014-04-08 22:26:00金、金飾、鑽戒、蜜月等花費,只提到房子、生活費要各半負
作者:
catkung (我是Joan)
2014-04-08 22:27:00擔..說真的,你的心態就是只看見對方的要求卻對對方的付出視而不見,縱然你老公(很快變前夫?)有再多優點也不夠啊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4-09 00:52:00好奇怪,你房子賣掉不就能還了嗎?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4-09 07:33:00那幹嘛不噓
作者: wfyoy (魚~*) 2014-04-09 09:31:00
google還可以翻到庫存頁面,感覺妳跟老公算錢算很精...
作者: wfyoy (魚~*) 2014-04-09 09:32:00
所以要離婚老公要跟你算清楚,也許雙方都有關係?所以前面說買的房子,後來也沒有住?
看了備份文,比較有問題的是先生徵異性一起唸書考試其他還真的看不出哪裡有問題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4-09 10:01:00
事情都不說清楚,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說,不如直接找律師吧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4-09 10:50:00合宜住宅請自己住好嗎,為什麼要違背合宜住宅的初衷呢(唉)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4-09 10:52:00對方不肯簽就算啦,拖著也沒啥,等到對方想交女友就不一樣了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4-09 10:53:00不用急著要離啦~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4-09 11:48:00你只挑對你有利的說~為何要把之前的PO文刪掉?
作者:
vesia (歐帕)
2014-04-09 16:21:00你當初付出多少也照樣明算帳啊
作者:
qboyy (大家一起送愛到高雄)
2014-04-10 05:33:00真的無法維持 錢可以分期 或是找家人協助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4-15 15:29:00
幫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