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先生的信件

作者: crazydog44 (我是瘋子啦)   2014-04-25 15:56:04
※ 引述《wentine1019 (豬小婷)》之銘言:
: 婚姻板首PO,若排版不順,請原諒
: 我與先生婚後住公婆家
: 這幾個月觀察到一種現象
: 只要家裡有先生的信件,婆婆收到當下會理所當然的打開看
: 不管電話費、信用卡帳單、保險單、私人信件一律如此
: 讓我有點不可思議,畢竟我父母從不拆我的信件
: 跟先生討論過這問題,他說他媽一向如此,但我認為有時應該保留個人隱私
: 先生後來同意我的看法,連續幾個月有向他媽反映,不要拆他的信(應該有3個月連續提醒)
: 結果,婆婆依然故我,不知有什麼和平的好方法讓婆婆記得這件事呢
: 補充:1.我的信件結婚前幾乎都電子化,所以婆婆不會看到我的信
: 2.我們下班時間都晚,有時回家已經拆開攔不到
: 3.先生的工作不會接觸電腦,若電子化對他可能比較不便,怕他會容易忘
: 4.個人隱私問題舉例:信用卡花費,買給老婆禮物,跟老婆浪漫上摩鐵,我想做媳婦
: 的應該不會想讓婆婆知道這些吧
想替原po說句話
很多人回說人家婆婆都拆幾十年了為什現在就不能拆?
都是原po的毛啦!!
我在想
如果換成
1.婆婆都幫先生洗澡刷了30年的背,為什麼娶了老婆就不能繼續刷?
2.婆婆都幫先生蓋了30年的被子,為什麼娶了老婆就不能晚上繼續蓋?
3.婆婆都幫先生整理了30年的衣服,為什娶了老婆不能繼續進房整理?
4.婆婆都跟先生一起睡了30年,為什娶了老婆不能繼續一起睡?
好啦~第4個比較誇張
應該『睡』改成『住』比較好
各位如果老公有這樣的媽媽可以接受嗎?
我相信接受的人不多吧?
這其實又是很多台灣的爸媽不願讓小孩成長
不承認小孩已經長大是個獨立的個體的問題
這在各個版也討論很多了就不要討論了
既然先生也願意成長一下為獨立的個體
為什麼大家還要怪原po毛很多??
我相信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搬出去
但目前選擇一起住就不要勉強改變老人家的習慣
這真的是不可能的事
就如同要你改掉以前不被拆信現在被人拆的習慣一樣痛苦
加油~
忘記建議原po
先生沒有習慣上網這點可以慢慢改變
畢竟現在網路時代這樣會差人家一點
尤其餐廳競爭很激烈多接受資訊是好的
更不要說網路的功用太多太多了
現在手機上網也很方便
以前ptt不方便上現在大家都用手機上
結果越來越多鄉民.....
也許電子帳單讓他自己用手機上網也是可以
婚姻是一起成長的
也許你可以慢慢引導他改變習慣
讓他更進步更成長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4-25 16:02:00
我覺得你舉的例子和婆婆拆兒子的信是兩回事~
作者: wentine1019 (豬小婷)   2014-04-25 16:03:00
看到c大這篇我都快要流淚,謝謝你懂我想表達的意思
作者: smallod (簡單D調瘋)   2014-04-25 16:04:00
兩回事+1
作者: wentine1019 (豬小婷)   2014-04-25 16:05:00
第3點,在我家真的抗爭過,婆婆因為這件事大發雷霆
作者: sleepying (Let It GO!)   2014-04-25 16:05:00
搬出去吧 你不適合和婆婆住 畢竟習慣不同 :P
作者: wentine1019 (豬小婷)   2014-04-25 16:06:00
還好婆婆最後妥協,很事是本來就需要磨合,我也感謝她
作者: sleepying (Let It GO!)   2014-04-25 16:08:00
生完小孩感覺會更可怕...XDDDDDDD
作者: crazydog44 (我是瘋子啦)   2014-04-25 16:12:00
加油~婆婆也需要時間慢慢成長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4-04-25 16:19:00
孩子還小就算了,為什麼不願正視孩子已經大了,需要獨立跟隱私呢?更何況娶老婆了…我也非常不喜歡婆婆進房間幫老公整理衣服…跟拆信一樣令人不舒服…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4-04-25 16:21:00
不過我也沒種跟婆婆說不要進房間…只能偷偷揍老公出氣哈哈
作者: sleepying (Let It GO!)   2014-04-25 16:22:00
樓上 你一定要住一起嗎 是老公還是婆婆 還是家境問題@@?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4-04-25 16:25:00
老實說我婆婆也會把我兒子的衣服一起拿去洗…顯得我的衣服很可憐(?)其實我婆婆是好意啦我也只能想說這樣子少做很多
作者: chihchi0919 (Chihchi)   2014-04-25 16:27:00
推~搬出去自己有個小家庭其實很多問題都可以解決喔!
作者: sleepying (Let It GO!)   2014-04-25 16:29:00
距離真的可以帶來很多美感
作者: wentine1019 (豬小婷)   2014-04-25 16:41:00
距離是美感,但現實是可怕的~
作者: chihchi0919 (Chihchi)   2014-04-25 16:41:00
真的真的~
作者: chihchi0919 (Chihchi)   2014-04-25 16:42:00
我推距離產生美感!
作者: sleepying (Let It GO!)   2014-04-25 16:44:00
當然經濟狀況是問題沒錯 不如搬回娘家住?
作者: icegail (我是我)   2014-04-25 16:52:00
舉這種極端例子跟拆信相提並論 頗呵
作者: shyuan0424 (傻妹)   2014-04-25 16:57:00
推樓上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4-04-25 17:02:00
這篇文講了等於沒有講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4-04-25 17:04:00
前面根本沒有幫原PO平反什麼阿 中間也只是拍拍 後面人家就說不習慣電子帳單了阿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4-25 17:04:00
推頗呵 每個人對私領域界定不一樣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4-04-25 17:05:00
兩回事+1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4-04-25 17:05:00
例子這麼極端 那以前都喝奶了阿 現在怎麼不喝奶 這樣對嘛?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4-04-25 17:21:00
妳的例子跟拆信本來就差很多 還問一樓幾歲結婚沒?你才是國文老師要哭了呢~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4-04-25 17:22:00
原原PO看到這篇還快哭了... 國文老師可能也一起哭了吧
作者: tacol (>>)   2014-04-25 18:06:00
兩回事+1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4-04-25 18:10:00
頗喝...原原po看到還想哭,真是無言
作者: a123333g (點點*)   2014-04-25 18:28:00
覺得例子性質一樣 只是程度有差而已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4-04-25 18:51:00
程度上有差但性質相似+1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4-04-25 19:11:00
我覺得你這篇文蠻廢的
作者: wentine1019 (豬小婷)   2014-04-25 19:13:00
樓上說的沒錯,性質一樣程度不同,卻被分為應該改變跟
作者: wentine1019 (豬小婷)   2014-04-25 19:14:00
跟管太多,難道不是因為多一個人就都需有些變化嗎
作者: wentine1019 (豬小婷)   2014-04-25 19:15:00
有人插隊,前2位大大
作者: bishigi (bishigi)   2014-04-25 19:30:00
廢文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4-04-25 19:40:00
我就忍了 結果後來發生 我老公大哥趁我們去工作時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4-04-25 19:41:00
進來房間翻東翻西,把一些東西拿走沒說 還是我們後來打翻水 整理時才發現怎麼東西不見,跟婆婆說 婆婆也只回以前都是這樣 沒關系啦 問題現在這房間多了我一個人住阿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4-04-25 19:42:00
我能說什麼 活該我搬不出?只能忍受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4-04-25 19:43:00
後來我直接說 在我心中你大哥就是個小偷沒錯 他侵犯了我的隱私 我不知道我的東西是不是一個陌生的男人看光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4-04-25 19:45:00
所以我不能改變我婆家的習慣嗎 我尊重這個婆家換來的是
作者: onedollar   2014-04-25 20:22:00
所以他大哥偷走你什麼呀?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4-25 20:32:00
拆誰的信都好別拆我的就行 我婆婆也拆我先生的信阿 關我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4-25 20:33:00
什麼事情啊...他們喬好就好。搞不懂 這篇講的是兩碼事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4-25 21:30:00
神護航。簡單的說,拆信根本不影響老婆,舉那什麼爛例子
作者: a22625695 (卡比獸)   2014-04-25 22:17:00
程度不同,本質相同+1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4-25 22:32:00
拆個信 都可以扯這麼多例子 真是會唬爛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14-04-25 22:54:00
差太遠,還會有人說事情不同本質相同。那你吃東西怎不全吃屎,本質相同喔!
作者: caroline4247   2014-04-25 22:00:00
例子不同款,以後妳也會幫忙拆兒子的成績單XD
作者: candyyan (candyyan)   2014-04-25 23:14:00
3跟拆信比較像 都是關心照顧兒子 卻無意知道媳婦的事
作者: candyyan (candyyan)   2014-04-25 23:15:00
原原po可能很在意婆婆笑說夫妻自私 自己吃大餐吧
作者: candyyan (candyyan)   2014-04-25 23:16:00
自私感覺很負面 但沒帶父母好像又理虧 會不開心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4-25 23:23:00
原PO妳好 我一樓73年次結婚四年 小孩兩枚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4-25 23:24:00
公公過世 房子先生買的 與婆婆同住
作者: chivast   2014-04-25 23:26:00
推一樓 這篇文章的作者回得頗沒禮貌 又不接受大家呵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4-25 23:27:00
從小我媽就愛拆所有小孩的信 結婚後娘家有我的信她照拆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4-25 23:28:00
現在都由她去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4-25 23:30:00
我就覺得只要不要問到我身上就無所謂
作者: Cauchy2008   2014-04-25 23:38:00
推這篇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4-25 23:54:00
就事論事啦,亂舉例沒有意義啦,有點腦袋好不好。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4-25 23:55:00
要舉例子也要舉相近點的,舉這些盡顯你的無能而已。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4-25 23:56:00
別像白痴立委說什麼大家都攻佔立法院怎麼辦那種白痴話
作者: ihatechina ( )   2014-04-26 00:03:00
推!這篇就提出看法而已啊~ jojo說別人無能會不會太超過??? 網路禮儀還是顧一下吧 = =?
作者: ayaneyuri (小有理)   2014-04-26 00:28:00
我一看舉例就有跟一樓同樣的想法(我已婚有小孩)
作者: ayaneyuri (小有理)   2014-04-26 00:30:00
我認同搬出去,但別試圖改變婆婆長年的習慣,吃虧的是自己
作者: yangxh (可可)   2014-04-26 00:53:00
順便支持原原po老公學原po離家出走ヾ(*∀*)ノ
作者: dieyoru   2014-04-26 01:34:00
同意這篇 隱私很重要耶...
作者: landing (螺絲)   2014-04-26 01:58:00
同意你。
作者: lrivaldo (我真的很想你)   2014-04-26 04:03:00
推這篇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4-26 07:36:00
想必你應該是枯枝那類的哈哈哈哈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4-26 08:20:00
這篇沒用 因為如果1,2,4任一成立 根本不會和這男人結婚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4-26 08:21:00
3的話 繼續整理無所謂啊
作者: wltbb (wltbb)   2014-04-26 08:58:00
亂舉例口氣又差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4-26 09:27:00
支持你,都成年了本來父母就該放手將隱私權還給孩子
作者: Momoko0329 (無法阻止的敗家)   2014-04-26 10:13:00
噓文的口氣比較差,可以去檢舉了吧,自己可以接受老公長不大媽媽都會檢查帳單不代表別人就能接受,人家不能接受是有什麼錯有必要這樣嗆嗎?
作者: fox999 (fox)   2014-04-26 10:20:00
滑坡論證科科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4-26 12:25:00
推文只有會看&私下跟先生討論某幾筆花費吧...
作者: winni45898   2014-04-26 14:42:00
推文回文留意分寸... 拆信有法律問題發言也有喔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4-04-28 00:34:00
護航就算了 口氣還這麼差 ...
作者: jjuu (開心就好)   2014-04-28 01:15:00
很同意這篇!!! 例子不同 但要傳達的意思是一樣的
作者: Biscuitscu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4-04-28 13:55:00
要po就不要不接受別人噓
作者: spiky (Goal!!!)   2014-05-01 17:28:00
聽你的會倒楣死
作者: newdog (gogo)   2014-05-03 02:17:00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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