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收支
收入 月薪 10萬
支出 房貸 4萬
小孩 4萬
孝親 1萬 (給婆婆)
然後其它狀況:
1. 婆婆現在有收房租 一個月2萬 大姑孝親費1萬
2. 收房租的那棟房子是先生名下 所以房屋稅之類的先生要繳
3. 原PO娘家媽媽不收孝親費 有時還會買些東西給小家庭
4. 不過現在小家庭居住的房子娘家媽媽以後會同住 所以當初買的坪數大些
5. 當初原PO以"如果經濟吃緊可以砍孝親費"的前提下 硬著頭皮買下現在的房子
6. 原PO抱怨老公給孝親費 文中也一直說婆婆來要錢 不過問題是原PO也承認婆婆可能
完全沒有意識到小家庭經濟很緊的事實
結論:
1. 房貸比太高 這要做處理 (這已經講了很多遍 不細談)
2. 跟婆婆討論把現在那棟房子賣掉 這樣等於賣房子的錢當孝親費 暫時沒有多的支出
3. 心理不平衡的部份我只能說原PO太計較 娘家媽媽以後是跟你們同住的
我不懂到底哪裡看起來是讓你娘家媽媽虧到了?
婆家: 需要孝親費 不過有一棟先生名下的房子 看起來也沒有要同住的需求
娘家: 不需要孝親費 不過以後會同住 房子也因此要買比較貴一些的
4. 一開始買房子的心態有跟老公討論過嗎? 還是自已私下的盤算?
如果沒跟老公討論過 老公堅持是可以想見的
5. 只能嘆台灣北部房價太貴了 看起來應該是住在台北吧 不然怎麼連車都沒有?
其實原PO看起來也知道自己的盲點 希望可以加加油了 有雙寶真的聽起來好累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