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zyn (蘇玲)
2014-05-20 19:33:02其它暫且不提 我針對薪水轉到弟弟戶頭部分幫你分析一下利與弊
1. 退稅金額理論上會增加
為了計算簡單 假設原PO家庭月收入的金額是稅前
假設一半的收入是原PO賺的 一個月3500 一年就是42000
假設完全沒有任何抵稅金額 假設不考慮社會保險
原PO一年應繳稅額為5197
若今天原PO把3個月的薪水轉給弟弟
實質薪資降到31500 一年應繳稅額為2527
弟弟所得不滿18200 應繳稅額0
假設弟弟會把退稅金額還給原PO
原PO淨賺2670元(5197-2527)
2. 退休金
因為薪水轉給弟弟 退休金當然也是弟弟領啦
原PO損失997.50退休金 (3500*3*0.095)
3. 失業補助
假設原PO有居民或公民身分 且名下沒有不動產
沒領薪水的那三個月 是可以領失業補助的
那三個月的失業補助為5991.70元
4. 全職員工
原PO是法律保障 雇主無法隨意資遣的全職嗎??
是的話 原PO損失了
5天有薪年假 2.5天有薪病假 年資中斷 LONG SERVICE LEAVE要重新計算
5. 其它風險
原PO近期有置產計畫嗎 是的話可能有貸款不過的風險
另外 弟弟每周固定轉錢給你 會不會在國稅局上亮起紅燈??
國稅局的認定是 只要是固定且有規則的收入 就可認定為所得
原PO說弟弟會每周匯款 雖然機率真的很小 但還是有可能被查到
雖然兄弟間的交易可以凹得過來 但能少一個麻煩也好
建議原PO拿現金
如果我是原PO老婆 我猜我也會不爽
覺得滿18的弟弟本就該自己獨立
不過如果我先生轉移焦點 不跟我說是為了幫弟弟
而是為了降低所得稅 極大化退稅金額
薪水轉給弟弟也只是因為信任
我一定會雙手贊成
原PO參考一下
: 最近老闆看在我的份上,主動提及要幫我弟辦理第二年簽證
: 只要固定把我的薪水轉到弟弟戶頭,大約三個月的時間
: 就有新轉證明讓他可以辦理二簽
: 弟弟只要每週把錢轉回來給我就好,對我來說只是個舉手之勞
: 但老婆非常不爽這件事,她不願意在二簽的事情上幫忙弟弟
: 問她為什麼,她說弟弟甚麼都靠你,永遠不會獨立
: 我則是覺得,遠離父母的過度保護,來到澳洲已經是邁向獨立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