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情
願
不
要
嫁!!!!!!!!
講得那麼委曲要做甚?
婚姻本來就是你情我願,不甘願就
不需要委曲。
又不是沒謀生能力,又不是肚子裡
有人,急著想嫁又要不情不願,
那不是下個月要去離婚板發文?
※ 引述《commcomm (寂寞的現代人)》之銘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 是說今年和男友很突然決定要結婚了
: 現在進入婚禮籌備期,也討論到了家用分配
: 我們二個的收入都差不多,一個月都是30~35K左右
: 如果男友有出差的話有時候會到4萬多,而我就是固定
: 婚前的約會共同基金男友會多出1~2千(但有時買他的小東西也會直接用基金付)
: 婚後租房子,男友說家用含房租要一人一半 (意指他出15K我也是15K)
: 其實剛聽到有覺得有點小傷心,怎麼婚前婚後有差異@@?
: 至於孝親費部份就各自負責
: 雙方父母已退休,但男方父母不需要男友負擔
: 而我家都是女兒所以需負擔孝親費
: 加上我也不希望讓還沒出嫁的姐妹負擔太重(我不是長女)
: 他也知道我不可能不幫忙負擔原生家庭的孝親費
: 我目前是希望他15K我10~12K 但還沒想好要怎麼溝通
: 因為怕氣起來又什麼話都講出來,希望大家給點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