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報稅季為了錢吵架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6-04 16:18:36
※ 引述《sweetzuyu (*^^*)》之銘言:
: 謝謝大家給予不同意見&看法 我這邊再針對版友問題補充幾點:
: 1. 我們現在住的這間房子目前還在我媽名下
: 原因是當初父母一次買幾間 其中有一間是我名字 其他間都是我媽名字(純投資)
: 但我們看中意媽媽名下這間 於是選擇媽媽名下這間居住
: 而我名下那間媽媽去年賣掉 現在住的這間會用逐年贈與方式過給我(已經在進行)
: 因此地價稅房屋稅還是媽媽在繳 從來沒跟我們要過
: 2. 老公家境一般 當初決定結婚前有說明我"絕對不跟公婆住"
: 老公當時已知我父母有幫我準備房子(名下有房)
: 所以他在跟我求婚時就已知道婚後會住我父母幫我準備房子(老公薪水&存款買不起房...)
: 裝潢時公婆及老公也一同參與 挑家具也有一起去
: 從來沒開口說要幫忙分擔費用 (不過入厝時公婆有包20W紅包)
: 3. 有版友問 如果今天是公婆買房給我們夫妻住 我會願意付稅金嗎?
: 如果是這樣 我平時過年紅包就會包大點 生日過節送禮一定不會小氣
: 若是像我老公那樣只有過年各包給父母一萬紅包 生日過節請吃飯
: 這筆稅金三萬多我會主動支付 不會再跟公婆拿(感恩公婆已經對我們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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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關鍵耶。
你覺得娘家爸媽出錢買房子給你們住老公要感恩,
可是你老公不一定這麼想。
當初是原po你"絕對不跟公婆住",才會有你和老公住在你娘家贊助的房子裡這種事發生,
並不是妳老公想要住這棟房子而去求(拜託)你娘家出錢買的,
況且就算今天這房子是你的名字,稅金也不會是老公出,而是你要出啊~
拿你原文的7-11購物做比喻,
今天老公的朋友請老公吃王品,結果他朋友去7-11買可樂,老公自己不掏錢,
反倒叫你出錢請他朋友,不拿錢出來請就是不夠大器,
你難道不會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 所以我才覺得要是我 我會比老公大器的多!
: 更何況這筆三萬兩千多才佔他月薪三分之一多一點
: 發生頻率說不定也只有這次 並不是每年或時常發生
所得稅發生頻率說不定只有這次沒錯,可是賣房子賺的錢你老公沒有拿到,
老公當然會覺得一碼歸一碼呀。
原po我建議你要大器可以,
還是得搞清楚在這社會生存要處理的大大小小事情流程再說吧^^"
: 以上說明補充還請指教...鞭小力點謝謝^^
: ※ 引述《sweetzuyu (*^^*)》之銘言:
: : 婚姻板首po, 請鞭小力一點
: : 背景介紹:
: : 我跟老公結婚快四年, 無小孩自住,
: : 婚前娘家準備了新北市60多坪新房(無貸款)+裝潢當嫁妝, 婚後一直住於此
: : 老公月收入約8~9萬
: : 我月收入4~5萬
: : 收入各管各的, 每月管理費&水電費&吃飯&日用品大小雜支由老公支付
: : 事件:
: : 最近到了報稅季, 因為我今年三月才開始工作(之前一年多在國外念書)
: : 所以我今年是不用報稅的 明年才需報稅
: : 不過因為我媽之前有用我的名字買房 去年賣掉 有一筆賣屋所得
: : 我跟老公是共同聲報 因此我名下有一筆三萬兩千多的賣房所得稅要繳
: : 我媽叫我問老公那筆稅多少錢 她再拿給老公
: : 不過我覺得這筆錢只會發生這次 並不是每年發生
: : 加上三萬兩千多 對老公來說應該還好 可負擔 (他月薪8~9萬)
: : 更何況我們住在我爸媽買的房(無貸款)
: : 當初裝潢近三百萬也都是我爸媽支付(包含家具電器)
: : 平常也不用給孝親費 只有過年紅包一人一萬,
: : 父親節母親節生日老公請吃飯而已(我會額外包紅包)
: : 而且我們現在住的房每年地價稅&房屋稅還是我媽在繳
: : 所以我覺得他應該大器一點說那筆三萬兩千多就不跟我媽拿了
: : 但他不是這麼想 他覺得事情不能混為一談...
: : 他認為這筆錢本來就不是應該由我們支付
: : 我有跟他說這是在幫他做面子 他說不用...
: : 這種感覺就像 朋友請你吃大餐 但去小7買個幾十塊還要跟別人要一樣
: : 我有舉這個例子給他聽 他覺得這個例子不恰當
: : 他還是堅持我媽用我名字的賣屋所得稅本來就不是我們應該支付的...
: : 請問是我真的要求太多? 還是老公有道理呢?
: :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作者: weilin07   2014-06-04 16:20:00
這筆稅金是娘家媽媽賣了別間掛在原PO名下房子而來和他們現在住的房子沒有關係唷,也就是拿原PO當人頭投資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6-04 16:21:00
因為那筆稅金不是這間房子的...這間房子的稅金還是媽媽付
作者: DominateS (Domiinate)   2014-06-04 16:23:00
如果繳稅是要看名字的話,那現在住的這房子媽媽繳稅正常女兒那棟房子賣掉的稅金換他們繳就變不正常?怪怪的...
作者: romany (Piggy)   2014-06-04 16:23:00
那筆3萬2的稅是財交所得,有賣房子才會被課徵。媽媽幫他們繳的房屋稅地價稅是每年課徵。
作者: DominateS (Domiinate)   2014-06-04 16:26:00
3萬2大概就這輩子只繳這一次而已,原因在上篇原po有講了那間登記女兒的房子本來是給原po的,只是他們挑選媽媽名下的另間房子來住,所以媽媽把女兒名下的那間賣掉(當初媽媽出錢買的,賣掉也合理) 而原po會認為老公要付這筆3萬2
作者: weilin07   2014-06-04 16:28:00
說真的,老公並沒有義務要幫老婆繳納稅金
作者: DominateS (Domiinate)   2014-06-04 16:28:00
是因為他們現在住的這間房子所繳的稅金都是媽媽繳的.因為他們是共同聲報,但如果老公不願繳這筆錢,原po也只能自己付了.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6-04 16:29:00
這間房子是登記媽媽的名子阿,有何不對
作者: fox999 (fox)   2014-06-04 16:29:00
要繳房屋稅也是原po繳 又不是先生的房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6-04 16:30:00
老公還負責養家了,老婆是拿了什麼錢出來??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6-04 16:30:00
是聲報還是申報?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6-04 16:31:00
而且也是娘家媽媽拿原PO的人頭去投資的呀...其實娘家媽媽原本也是要自己出掉那筆錢!原PO自己沒事找架吵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6-04 16:38:00
行政機關申報,司法機關才用聲.其實稅金始末跟先生無關,所以媽要給錢去處理為啥不用?如果要先生大器,可以在其他方面和他討論阿,原PO先生規劃中有這筆的預算嗎?如果硬是他要出是否會打壞他的規劃?另外有問先生說父母生日之類的規劃嗎?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4-06-04 17:20:00
推 原PO不想同住加上娘家也願意提供房子 先生也付了全部家用 加上過年紅包及生日過節請吃飯 不認為先生是有欠什麼何況那間房子賣掉所得也不是進先生口袋 真的要出錢也是原PO出 叫老公大器出這筆錢是那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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