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分享一下個人經驗
之前去澳洲打工度假
帶了一個台灣的朋友的朋友(當時一行人五六個女生)
後來這個朋友A認識了馬來西亞的草莓工頭變成人家的小三
也跟我們失去了聯絡
我一個從小到大的朋友B要跟她高中同學C一起來澳洲
我就說好要去機場接他們
也順便問了有沒有需要介紹工作或住宿等等
B就說C朋友的乾姐在澳洲,C可以去她的草莓農場工作
雖然彼此不認識但因為一些細節很熟悉
細問之下發現原來C朋友的乾姐就是A(世界超級小)
結果B到新加坡時跟我說了一件大事
因為A在跟C確認要來澳洲的時候
就說要請他幫忙帶一件雨衣
說因為澳洲在農場工作需要雨衣澳洲買不到
會有朋友拿去C家
但C一直等等到要出國的當天雨衣才被送到他家
而且A還叫C拿9000台幣給這個送雨衣過去的人
說是之前簽球卡欠的錢等等
拿到的雨衣也不是什麼多厲害的雨衣
就是一件機車連身雨衣而已
C的媽媽這時覺得案情不單純
就把雨衣拆開細細的摸
果然就在兩側袖子的內側發現貼了兩包白粉
因為C再過一個小時就要去搭機了
媽媽這時候如果報警什麼的都會延誤到搭飛機的時間
所以媽媽就把白粉拿去馬桶沖掉
當做這件事都沒發生
B在新加坡時跟我們講這件事我們超傻眼的
他們是在新加坡轉機
如果被抓到那真的是很恐怖的下場
由於A跟C說好要到機場跟他拿雨衣
所以我們跟A也在機場碰面
她當時一拿到雨衣就說她要試穿然後橫過機場馬路走到裡面的廁所
(大概要10分鐘的路程)
在我們看來就是要驗貨的樣子
後來我們也不跟她迂迴
直接開門見山的跟她說她這樣會害死人
她打死不承認
說她只是要雨衣,白粉一定是她那個朋友放的blablabla
因為我們在台灣都有共同的朋友
後來她竟然還跟其他人說白粉被我們私吞了
(我從頭到尾沒碰到那件雨衣)
只能說,人心真的很恐怖...
這件事之後,我也不敢幫別人帶東西了
※ 引述《RfTV (新竹法師)》之銘言:
: 看在很多人希望我回文
: 我來回一下好了,
: 首先,你從國外帶藥回來就有相當大的危險
: 第一,你不確定那是不是真的是藥
: 嗎啡你分辨的出來嗎?
: 海洛英?
: 古柯鹼?
: 鴉片?
: 這些可是一級毒品,光是"持有"就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而且我可以保證,這種案子
: 進到警察局一定是直接移送地檢署,理論上也都能交保候傳
: 但在檢察官那邊也一定是"起訴" (不可能因為不知情就不起訴處份)
: 代表你被抓到一次,等著請假吧,
: 然後再來找我們這些律師
: 恨自己好傻好天真
: 結果我們都得盡力去舉證所謂不知道裡面有毒品,所謂是朋友託帶
: 還要被法官訓斥說:
: 連行李都要自己打包這種常識都沒有,還敢幫人帶不知名的東西?
: 法官只會覺得你笨、你呆,不會覺得你很可憐
: 因為大家不是不識字,至少都大學畢業,這種東西他不認為你會不知道
: 我還遇過..
: 甚至還有些被警察直接說:你少騙人了啦,你們這種幫帶毒品的都說不知道
: 為了賺錢齁?坦白從寬啦
: 結果呢?
: 有的還被嚇到筆錄亂簽,
: 若真的不知情,還能力求緩刑,如果情節太誇張,
: 還只能力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來易科罰金
: 被判六個月易科罰金多少錢不是重點
: 若運氣不好,真的被判個七個月還是一年的
: 你想身陷囹圄嗎?
: 就算給你運氣好最後緩刑,光前面跑法院就累死你..
: 那你們以為,不要幫帶藥品類就沒事?
: 更錯,
: 我也辦過一宗案件
: 有人托朋友幫他從大陸帶一個機台零件回來
: 他想說行李也不多(反正是回台假)而且帶個零件嘛~會出什麼事?
: 結果警方接獲舉報,一出關就被抓,結果那個機台零件切開來
: 裡面都是海洛因,
: 算誰的?當然算你這個好傻好天真的人身上呀
: 沒開過的易開罐底部可以藏毒妳知道嗎?
: 沒開過的馬口鐵罐頭裡面都是毒品你知道嗎?
: 一般善良老百姓哪懂的販運毒品集團的可怕之處
: 這還是回來台灣,
: 如果是去大陸,.....大陸法官的素質又真的爛到很可怕...
: 司法救援難度高,刑度又重,
: 以前就有宣導過:
: 1. 行李需親手打包 (因為發生過老婆塞毒品進去要害死老公的案例)
: 2. 絕對不幫帶任何非親自購買的物品
: 3. 在機場絕對不亂碰非自己的行李
: 4. 絕對不好心幫忙前後左右的看起來善良無害的阿伯阿婆share行李重量而幫帶
: 這不是小氣的問題
: 而是出一次事,你人生就毀了
: 要是得幫人做保或者幫帶行李我一定得二選一
: 我寧可選擇只有民事訴訟的做保
: 也不要去犯刑事案件.
: 舉手之勞這四個字不是這樣用的
: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 喔
: 再講個案例,是另一位道長跟我講的
: 某A 有個年輕的漂亮老婆 B
: 某A的同事C,單身,一直很欣賞A同事的老婆B
: 於是有次趁他出差泰國找客戶時...偷調包某個某A要帶去給客戶的樣品
: 結果泰國警方接獲密報,
: A就被關在泰國大牢中.....當然啦,所謂一人在押,十人在途
: 他的太太B手足無措,而C當然就扮演好心人的角色...接送C找律師
: 後來會被抓到還是因為律師質疑為什麼樣品上面什麼指紋都沒有
: 調公司監視器才發現的
: 這就是人心!
: 可怕吧?
: 我做律師這麼多年,早就對人性失望了,
: 卻總有好傻好天真的老百姓一直踏入壞人的陷阱裡
: 就是因為總以為: "別人沒這麼壞" OR "這沒什麼啦" OR "我沒這麼衰啦"
: 唉..
: ※ 引述《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之銘言:
: : 這是昨天辦公室發生的事
: : 同事A夫妻要去大陸旅遊,同事B請A從大陸友人處拿藥回台
: : 同事A說ok,但老婆不同意電話中就吵起來了
: : 公司分2派:
: : 同事A派: 不過舉手之勞,拿包藥不肯幫忙,太沒義氣
: : (支持者大部分是男人/年輕一輩同事)
: : 老婆派: 幫人拿東西很麻煩,更何況是藥,爭議性很大,海關出問題怎辦?
: : (支持者大都是女人)
: : 我本身是支持老婆,我因工作關係,常四處出差,也常幫人帶東西回台,
: : 剛開始都是些小東西,只要我有空間就幫帶,後來慢慢變質,拖帶東西五花八門
: : 讓我爆氣的引點: 在victoria secret網站訂24罐乳霜去我飯店,叫我拿回台
: : 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 : 拿人民幣給我,請我大陸買潘婷洗髮精6罐胖胖瓶@1000ML
: : 原因: 不會再去大陸,人民幣沒用,不如買日用品回台使用
: : 從此我擺明不幫人帶東西,也省了很多麻煩
: : 昨天這件事,我很能體諒老婆想法,幫人拿東西還要互約時間,且是大陸的藥品
: : 萬一是禁品,在海關卡關一百張嘴都說不清,搞不好得坐牢咧
: : 大家看法如何? 老公派或老婆派?請分享一下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