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說要刪原文
我看不太懂
男方買台北兩房,得不到父母支持
女方付200萬加上裝潢費100萬
要求持有一部分,還不到一半?
房子本身多少呢?
女方不接受不共同持有
所以跑去找男方工作的地方鬧?
這是整篇文女方最大的問題
女生怎麼處理父母的脫線?
女生開的條件 應該交往前說
我婚前也大概這樣開,台北市3房
還開男生不能常加班
我不覺得這是多高的條件,
也不是要當少奶奶
不懂,很慘?
出了北市,房價就降不少
女方也出了300萬,要1/3放名下
兩房台北市大概2000W-3500W(看有沒有車位)
是我會希望真的出1/3啦
不過女方家有錢~說不定女生名下早有房子
貸款也會一起幫忙出
可以補充一下嗎
女方原本可能覺得兩邊想法相同
結婚就要有房
哪知道男方家長沒這個心
誰會讓女兒吃苦當然會幫忙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