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故事讓我想到我的小嬸。
前年小叔說想結婚,然後開始四處看房準備搬出去,
婆婆竟然哭哭啼啼說兒子大了就要把媽媽一個人丟下來;
如此這般鬧了兩個月,小叔說那就先租距離婆家車程五分鐘內的房子。
(婆婆住的區域房價太高,小叔還買不起)
婆婆看似同意了,結果在小叔找到房子,興高采烈的回家報告時,
她一邊哭、一邊撞牆說如果你敢跟那女人搬出去,我就死給你看。
後來大家都嚇壞了,小叔也不敢再提要結婚和搬出去的事。
婆婆不喜歡小嬸,說她懶、髒亂、沒禮貌。
我曾經跟他們住在一起將近一年,小嬸只能說是「不太勤勞」,
簡單來說就是跟一般忙碌上班族一樣,下班回家累得要死當然無法勤奮做家事。
(不過做了一輩子家庭主婦,且一直有傭人服侍的婆婆是不會懂的。)
拖著拖著,去年小嬸懷孕,於是他們倆就高高興興的去公證結婚了。
不過婆婆還是說她和小嬸勢不兩立-__-
所以小叔乾脆在公司爭取到南加州那邊的職務,順利的搬出去。
搬出去不到半年,母子/婆媳關係從本來劍拔弩張到可以一起出遊逛街,
我只能說距離可以產生美感,而時間則會淡化一切。
另外,小嬸有一個特點,就是不太在乎別人的看法--
如果在乎自己成為「罪人」,妳就輸了。
後來小嬸從美國回台灣待產,還是我幫她坐的月子呢~(很驕傲一定要提一下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