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INL挑釁引戰 警告一次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9 09:34:35
版友 KINL 在下列文章挑釁引戰
警告一次,文章刪除
┌─────────────────────────────────────┐
│ 文章代碼(AID): #1Jl8oFDv (marriage) [ptt.cc] [討論] 婚姻不是講道理的地方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4865679.A.379.html │
└─────────────────────────────────────┘
這個婚姻版裡不缺滿口仁義道德的大女人
第一句就挑釁引戰了。
我想
任何地方都不缺滿口仁義道德的男人女人
我不知道你一大早來發這個是不是因為放暑假的關係?
自己家美滿幸福很好,恭喜你。
但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有好的條件。
另外你上一篇跟這一篇都為個人理念宣導。
若有對判決不服請來信版主群或至組務申訴,若發文版上一律刪除。
By kirchize
作者: domotorei (動物太太)   2014-07-09 09:35:00
版主英明!
作者: Veeshan ( )   2014-07-09 09:35:00
我還在想怎麼m起來了 XD
作者: Ok303 (感覺。)   2014-07-09 09:36: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4-07-09 09:41:00
版主英明!!
作者: kaiti (能給的只有祝福)   2014-07-09 09:55:00
版主英明,一早就看到這種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言論,真不舒服...
作者: domotorei (動物太太)   2014-07-09 09:56:00
基本上,這種人多半是過太爽,沒遇過壞人才會這樣。
作者: seagreen2005 (對的時間,對的人。)   2014-07-09 10:04:00
版主英明~威武。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7-09 10:26:00
原來不是只有我覺得不舒服,版主英明!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9 10:27:00
還好我看完第一段就不想看了XD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7-09 10:35:00
本版要有多元的意見 就是需要這種人這樣處裡長久下來對本版非益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9 10:37:00
不這樣處理的話 戰不完 到時烏煙瘴氣都是在打架不同意見 也可以婉轉一點表達啊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9 10:38:00
給jung 一開始就開地圖砲引戰,我想他也知道人性不是?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09 10:39:00
那篇第一段整個刪掉並不影響主旨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7-09 10:40:00
LLA被盜帳號嗎?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9 10:40:00
小孩那麼優秀 老盃幹麻還操煩幫他存不動產和錢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7-09 10:40:00
多元意見不代表可以恣意挑釁 用詞偏激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9 10:41:00
拿掉經濟能力 不知道這小孩是否有足夠的魅力吸引異性結了婚一樣我爸媽人很NICE的一切都是誤會媳婦若沒有個有利的娘家 不知這個公公會給什麼臉色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7-09 10:42:00
差了幾秒鐘,沒看到被刪掉的文章。。。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9 10:42:00
@C 2008 確實除了第一段以外....我覺得下面還OK網頁版有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7-09 10:43:00
昨天我就一直覺得他是在沖文章數 因為內容都很空洞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9 10:43:00
所以我本來是想留著,不過版規挑釁引戰除了警告原文要刪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7-09 10:46:00
呃,謝謝樓上。看完了之後只覺得,這是蔡明里嗎?他昨天也大抓狂了...哎。想發洩去hate比較好,辛苦了
作者: equation (情切切良宵花解語)   2014-07-09 10:52:00
他還敢大言不慚說他對於強勢又愛講大道理的大女人很反感?拜託喔,強勢又愛講大道理的人不就是他自己嗎?擺出優越姿態教訓不按照他做法的人,何不食肉麋的優越感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7-09 10:54:00
我覺得除了第一段後面還好,只是不知道他到底在氣什麼。
作者: equation (情切切良宵花解語)   2014-07-09 10:55:00
貶低別人一再強調自己多有錢。有錢就可以貶低別人嗎?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9 10:55:00
當然氣啊 權威至高無上不容挑戰 在家這樣 在網上也一樣他的世界有他的秩序 控制在他的控制下 一片樂土只是這邊 不像在家裡 輪不到他當王 總會遇到挑戰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9 11:00:00
這個人讓我想到板上另一位年長女性稍微看了一下K某文章 幾乎都在談論老婆小孩多優秀事不宜過 過了容易有其他的觀感出現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9 11:09:00
奇怪KINL的文章之前都很正常阿!而且還是創版元老最近幾次發文除了這幾天以外也都理性感性兼具。出了什麼事情嗎?
作者: domotorei (動物太太)   2014-07-09 11:22:00
只能說,暑假到了,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_﹀")╭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4-07-09 11:41:00
沒跟到求備份
作者: springt (明媚鮮妍能幾時)   2014-07-09 11:51:00
不意外 他不過回到他椰林時代的風格
作者: LagunaSuites (Tree lined highland)   2014-07-09 12:22:00
這算教父文嗎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7-09 15:38:00
不用備份了。。他又寫一篇了orz
作者: soyasauce (醬油)   2014-07-09 17:01:00
說他"第一句話就引戰"是承認這裏大女人很多?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9 17:26:00
婚姻版 大女人這種說法不就擺明來挑釁嗎?不然你覺得呢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7-09 17:37:00
==================請勿在公告裡爭論===================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09 23:05:00
人步入中年就會出現些奇怪症頭也是常有的事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7-09 23:10:00
一推人發文打翻一堆男人從來都沒被處理過還是說冒犯女性才算是挑釁?#1JkL01IS [婚前] 媳婦是千古罪人<==這種標題挑不挑釁?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09 23:22:00
自己說自己叫自嘲, 自己說別人就有可能是挑釁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7-09 23:25:00
如果這是判例,那以後就比照這種標準來檢舉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09 23:27:00
你舉的那篇,標題中的媳婦就是發文者本身,並無指別人罵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7-09 23:29:00
那標題明顯是對媳婦以外的角色挑釁啊,說別人把她無辜入罪總之,如果這樣算挑釁,以後只要說X人怎樣怎樣的都該警告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10 00:32:00
#1JkL01IS 這一篇本身是媳婦。跟這一篇差很多我想你很明顯就是選擇性跳過本篇文章的內容
作者: soyasauce (醬油)   2014-07-10 01:06:00
如果這裡沒多少大女人,何來挑釁之說;既說挑釁,足見大女人者眾,那創版元老有此言論也就不足為奇,究竟是他出了問題,還是大女人們出了問題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10 01:11:00
照樓上邏輯,如果你不是XX,那麼說你是XX就不算是挑釁了
作者: soyasauce (醬油)   2014-07-10 01:43:00
樓上你造樣造句造錯了,如果這裡沒有XX,那麼說XX如何就不算是在此挑釁了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7-10 08:31:00
====第二次提醒,請勿在公告裡爭吵,違者依版規處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0 11:46:00
如果去男版說"男人都是豬"難道不算挑釁嗎明明沒啥好爭辯的,以為自己連噓就會贏嗎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10 12:01:00
樓上版友可以了。已經舉牌兩次了 別誤觸版規了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4-07-10 15:03:00
媳婦版不意外,當笑話看就好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7-10 20:40:00
我覺得版主判決沾邊明顯
作者: lemontea0328 (魔幻檸檬)   2014-07-13 01:15:00
這不是引戰什麼才是= =? 護航不用護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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