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原po悲慘的點在「狗是你老婆的」。
像我雖然因為養貓而不能養狗(我家貓比較神經質),但如果老公為了跟我結婚而把自己的
狗棄在公婆家,我會覺得非常不負責任到寧可不結婚的程度,也幸好那隻狗本來是公公
要養的。
狗比小孩更需要永久的照顧,小孩會長大擁有自己的生活,狗就算成年了仍是只親近、
信任主人,更何況照顧狗是很繁瑣的事情。原po老婆把平常照顧的責任丟給爸媽,然後
還拒絕爸媽來探訪時帶狗(必須再責任轉嫁給第三者),光這樣想,請問原po:
不尊重人的到底是誰呢?
今天原po決定和老婆結婚,不一定表示必須承擔下老婆該負的責任,卻不能對老婆逃避
責任的狀況覺得理所當然,甚至轉而責怪其他人。建議原po,平常多鼓勵老婆回家看顧狗
,並且學習訓練狗可以獨自在家待一晚至兩晚,讓岳父母在家、出門時都可以比較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