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lson (中肯的話通常不好聽懂嗎)》之銘言:
: 看了版上許多案例說什麼要獨自養小孩到大
: 現在台灣物價高 薪水不高 您養得起小孩?
: 強者我朋友有位單親媽媽養小孩撐不住經濟壓力炭自殺了
: 他月薪兩萬二 房租八千元 因為爸媽過世沒人幫忙照顧小孩
: 所以白天工作請保母 保母一個月要一萬五
: 然後加上母子生活費 撐不住自殺了......
其實女生要獨立養一個小孩 在完全沒有父母朋友幫助下是有因難的
經濟上 情緒上 心身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有些人可能抱著帶走孩子是報復對方的心理
不過 現在的男人 希望妳最好跟小孩走遠遠的 一輩子不用擔這個責任的爛咖很多
所以 法律是替自己跟孩子爭取權利的好管道
拿該拿的錢 不用不好意思 對付無賴終極武器 讓它留名法律史上也不錯
至於推文說什社會不用救濟這種人之類的
我想 行有餘力 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有什嗎
少吃一餐大餐 讓另一個家庭能度過難關 也算替自己積點德
至少 我認識的朋友多願意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