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跟婆婆同住之孝親費問題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24 00:24:49
我直接條列式 相關開銷
六、七月的帳單
原po負擔:
1.冷氣
2.吸塵器
3.其餘搬家的家電
4.與房仲的調解費
5.七月份房貸
6.貓食
除了貓食之外,其餘都非每月支出的一般開銷
先生負擔
1.婆婆車子保養費
2.燃料稅
3.新家日用品
4.六月房貸
5.一萬孝親費
6.水電費
7.婆婆電話費
1.2.3都非每月支出的一般開銷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24 00:33:00
作者: ytan1155 (小毛)   2014-07-24 00:35:00
原po說一個月電費就五千去了
作者: ressychou (2貓的娘)   2014-07-24 00:41:00
我以前開店開冷氣夏天的電費也不過就是一個月5千有找~她婆婆真得花錢不手軟,完全覺得錢會天上掉下來的樣子..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24 00:50:00
我看文章好幾次,沒看到電費多少@@ 難道我老了...
作者: ALENDA   2014-07-24 00:51:00
電話費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14-07-24 00:55:00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24 01:01:00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7-24 02:58:00
作者: kinny741224 (Dimple)   2014-07-24 04:02:00
3真的才是重點....
作者: nomorethan (nothing more than)   2014-07-24 04:02:00
真的不能怪原原po,真辛苦
作者: itsadream   2014-07-24 04:30:00
煮大餐絕對不只兩千,我婆婆上一次菜市場就五六千去了我都覺得五六千直接拿去吃餐廳又快又方便又不用收多好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7-24 05:58:00
推清楚條列式~
作者: JillG (茶香)   2014-07-24 08:28:00
覺得簡直不可思議阿..還有電視購物的錢(?
作者: bunny10 (bunny)   2014-07-24 08:29:00
推條列清楚,先生這樣看也會知道最大開銷在哪,該省哪裡
作者: JillG (茶香)   2014-07-24 08:33:00
真的是錢坑...
作者: appleyu (Hey!Apple! Hey!Apple!)   2014-07-24 08:44:00
我婆之前一星期買菜錢五千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24 08:49:00
推 不過不推跟娘家拿應急存款...不小心就會填到錢坑去
作者: hsuehhm   2014-07-24 09:38:00
推!其實如果真的如原波先生全力支付婆婆的費用,應可以有更大的權力過問花費內容,例如電話費內容,或其他費用如果像一般家庭給定額孝親費,那就別過問婆婆用途了
作者: benfrog (我從良了)   2014-07-24 10:09:00
話說電話費的部份,如果是手機可以調整費率,如果是最低費率真的講一下就爆了還有電話費5000是單指婆婆的還是三人的不明哇,那真的建議可以從調整費率的方式,還有檢視一下通話像是小孩拿電話玩撥出(我姐一歲多的女兒就拿我媽電話玩的時候撥出了,還跟我聊了很久我媽都沒發現)
作者: hsuehhm   2014-07-24 10:52:00
真的想管帳,就好好的、清清楚楚的了解帳目內容,是一次性還是每月花費,電話費合不合理等。弄得不清不楚的加深自己憂慮,一直糾結過去100萬跟沒發生的150萬、400萬也沒幫助看原文七月先生信用卡帳單57k,包括汽機車燃料稅汽車保養日用品跟水電費,覺得這些正常應該不會到57k,該仔細分析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24 11:05:00
裝潢要150萬,還不包含所有家電...我也有點狐疑
作者: hsuehhm   2014-07-24 11:06:00
電話費5k也真的很不合理,或者可以改個費率方案吧說實話原原波最糾結的屁孩,看不出花了原波先生什麼錢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7-24 11:32:00
看了就暈@@ 你好強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24 11:50:00
我就是看得很暈,才選擇條列式= =
作者: sariellu (晉級的人生)   2014-07-24 11:52:00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4-07-24 13:01:00
這種狀況,協議沒有用。最終夫家還是會覺得該是平日就承擔的那個人買單(其他子女會認為婆婆的消費部分是小錢,不是自己付不知道痛)處幾近相同狀況下,我是把婆家家用明訂(先生該給婆家多少錢)固定,給婆婆的生活費【八千】,要再多,沒有。不讓婆家幫忙帶小孩。其他~歸小家庭家用跟支付刷卡費用(生活費)。我跟孩子暫時搬回娘家。不做切割,那棟房子不還原po的婆婆,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因為原po的婆婆永遠會覺得那三百萬是她為這個小家庭『犧牲奉獻』養她一世是應該,不會檢討自己的花費有多誇張(因為無限額);就像本人的婆婆幫忙帶兩、三個小時的小孩,就會覺得自己很委屈,我一個月該付她兩萬圓保姆費(96年初,只帶白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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