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wtw02 (晨曦)》之銘言:
: 兩個小孩的戶籍目前是辦在我這邊 這次是因為老婆要我把戶籍遷到她娘家那邊
: 我反對所引發的 我也不是要一個人顧兩個小孩 只是想把大的接過來一起上學
: 當初是考慮到幼兒跟著媽媽喝母乳比較好 而且我一個人住 小孩托嬰怕不安全
: 所以就把孩子放在娘家 我也有給岳母托嬰費跟生活費 不是無償
: 我有想過要一起生活 只是我的職業是老師 我考了N年 還是沒考到她家那邊的學校
: 所以不是我不想回去照顧小孩
這太奇怪, 除非尊夫人也是公務員.
不然結婚那麼久實在沒有理由不到你這裡來住.
(難道你在鄉下, 對方是作金融或傳播的工作, 一定要在都市嗎?
但現在公務員位置難進, 除非天生神力, 不然應該不會有人辭職吧?)
而且面對教甄這種比高考還不確定的東西,
就算她也是公務員, 其實可以兩邊都考對方的地域看看, 看那一邊有上就去那一邊.
至少可以增加相聚的機會.
感覺她想住在家裡旁的心, 比想和你住的心小的太多了.
所以我認為離婚什麼的也可以好好想想...
不是小孩的戶籍, 而是她本人是否有放心在你身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