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第二次版主徵選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8 22:06:58
大家好,我是阿狼
此次投票很可惜檢舉姬以3票之差沒有通過投票。
檢討投票辦法,決定修改通過票數後
再次徵選第三位版主,待新版主上任後
十月阿狼將會卸任版主職務,感謝大家配合。謝謝
世事豈能皆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活動辦法:
報名資格:依據生活小組長版主資格(上站300次且文章200篇)
報名方式:請發表一篇50字以上之參選文
報名期限: 「2014/09/23 報名截止日」
投票辦法:
若有兩位含以上參選者採競爭投票,票數高者當選。
若僅有一位參選者,採同意票數1/2以上,當選。
請有意願服務板友踴躍參選!
By kirchize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08 22:26:00
怎麼降低門檻了,這樣上一次的候選人情何以堪....
作者: plnceto (花花花花花花)   2014-09-08 22:30:00
檢舉王應該也習慣了應該不會心情受創啦XDD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8 22:34:00
是說這幾次版主投票..還沒人超過2/3同意的我是連署低空飛過。nunu是選贏檢舉姬.....我一直以為版主這職缺是,有人想當旁邊人就會拍拍手鼓掌通過的那一種。因為版主確實吃力不討好。大學班代有人搶著當嗎?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08 22:44:00
怕被檢舉吧XD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09 00:24:00
如果五位選,票的分佈5 10 15 30 40,最高票連半數都沒有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09-09 00:35:00
好久沒回來了 來個懶人包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09 01:15:00
XD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4-09-09 01:41:00
覺得不該修改投票辦法 這樣因人設事 很不公平的再說沒超過2/3的同意人數 代表這人無法得到多數人肯定 就再找新的人選 而不是這樣亂改辦法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09 02:57:00
一半還不夠多數???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09 03:46:00
一半我覺得是夠多啦,但是這樣對前一次的候選人不太公平他才剛因為差三票沒夠到2/3的門檻而落選,這篇馬上降到1/2
作者: granter (希爾)   2014-09-09 08:05:00
怎麼會因為沒有選上 就擅自降低門檻 這樣妥當嗎?2/3 1/2 投票門檻 可以這樣隨意調整 未見討論 版主裁量權 有這麼大嗎? 照理說應該投票 取得版上通過 也才師出有名 取得正當性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4-09-09 08:39:00
撇開對前次參政者不公平,2/3門檻好高,又不是人人搶的但修改門檻前弄個投票確實比較有制度點。不希望又來黑暗期找不到版主…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08:41:00
解釋一下,除了第一位版主是連署外,其餘版主皆是版內投票決定。至於通過門檻。並無嚴格規定 我是遵循前任小麻版主規定
作者: LCHEN (L.CHEN)   2014-09-09 08:46:00
覺得不該修改投票辦法+1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4-09-09 10:32:00
如果要降門檻,那也應該在開放參選前先對前一位再投一次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4-09-09 10:33:00
不該修改投票辦法+1 請改正 謝謝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10:46:00
我有邀請檢舉姬再來參選一次。另外@Vm 不該修改投票辦法? WHY 版主投票本無硬性規定老是讓版主徵選淪為口號公投並非好事。因此修改投票通過辦法。若因循前例造成版眾困擾,影響大多數人權益。則修改投票辦法,讓其合宜。此才為良法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4-09-09 10:54:00
我覺得邀請他參選,跟自動先依新辦法對他投一次票不一樣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09 11:19:00
選上版主感覺比罷免版主難
作者: gentlala (紳士拉拉)   2014-09-09 21:06:00
覺得不該修改投票辦法+1不懂 為什麼一定要讓他當選 為什麼會有影響多數人權益完全看不出來有何影響投票本無硬性規定 但也不是隨便改來改去的吧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21:16:00
也沒有改來改去吧!只是讓這件事順利一點。至於一定要誰當選?並沒有這種事情!若後續僅餘nu一位版主,難免會有忙情況。若後續nu請辭,版上無人管理,被靜版,也會影響版眾權益歡迎各位來參選版主。阿!我了解問題在哪了?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4-09-09 21:59:00
如果辦投票了 大家決定2/3 呢 XD這樣好了 把選項改成 1/2 或1/4皆大歡喜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22:03:00
如果投票應該只會1/2 跟原本的 2/3吧 1/4...不可能吧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4-09-09 22:05:00
2/3 之後選版主又選不出來 XD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09 22:06:00
有差嗎 好選上好罷免 不就好啦 之前不是有個選沒多久就被踢真的不行 這個版的罷免速度也是很快的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22:13:00
真假? 本版罷免速度很快嗎?怎麼我完全感覺不出來如果版眾決定2/3 。那我也只能尊重。期盼有超人氣人選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09 22:20:00
樓上 那是因為你做得不錯啊 那一個我記得很快就再見了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22:40:00
真的嗎?受寵若驚 我還滿常被申訴的 XD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4-09-09 22:41:00
既然做得好 就接下去做吧 省得再投票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09 22:45:00
說真的 這又不是大隊接力 一直接下去會有獎盃XD
作者: gentlala (紳士拉拉)   2014-09-09 22:49:00
我印像中 不是還有一招嗎 就是多派一個隨便的陪選 來規避2/3的門檻 不是嗎 變成只要比另外一人多一票就當選了 之前就很常用這這撇步 不是嗎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4-09-09 22:51:00
不要破梗嘛 XDDDD
作者: gentlala (紳士拉拉)   2014-09-09 22:53:00
總而言之 不該隨意調整門檻 請用撇步選舉 一定會選出如果真的一定要調整門檻 請投票通過改變 方為正途
作者: Mozai (末仔)   2014-09-09 23:03:00
我也反對降低門檻,讓人感覺就是為了檢舉姬特別改規定,要這樣的話乾脆直接宣布他當選。既然只差四票,再投一次也有可能當選,何必特別改規定?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23:25:00
這不是為了檢舉姬而特地降低門檻。我覺得投票讓版眾決定門檻是否降低 是正途。若檢舉姬再次參選是最好畢竟投票裡面過半支持他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09 23:27:00
又不是這次選完就調回來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09 23:28:00
若有其他人參選,就維持原本票數高者勝出。我從3月到現在也快大半年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10 00:23:00
沒硬性規定的話,兩位板主同意就可以讓候選人上任了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10 00:24:00
樓上說的確實如此,很久之前我問過組務的回答是如此生活群組版並無規定版主產生流程,看各版狀況即可上面的是回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10 00:27:00
如果選舉姬再選我就陪選,政見就是一條:改板名 LOL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10 00:34:00
XDDD 了不起說到要做到唷!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4-09-10 00:37:00
改成媳婦版嗎 XDDDDDD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10 00:41:00
我看不出說到做到有啥難處....發篇參選文而已....我主張改板名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還要問嗎? XD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9-10 15:29:00
辛苦了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4-09-10 15:34:00
改成媳婦版之後 好想回婆家的文章 算是貼錯版嗎 XD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10 22:57:00
不算啊,媳婦要怎麼講都行,一切媳婦最大,酸媳婦的都桶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10 23:02:00
那要先身分認證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9-11 07:36:00
改媳婦版,那版主資格也要是媳婦,那才符合媳婦標準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11 11:28:00
應該要開放連噓啦 都沒人提這個政見?該被噓到爆的文章 卻不能爆 多憋啊多數人努力的噓 幾個人連續推文就抵銷了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9-11 11:35:00
哈哈哈 對於有些文章 我也超想連噓的 都可以連推了 怎麼不能連噓呢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11 11:36:00
還要規定 被噓到爆的文章不能自刪 不然水桶半年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11 12:07:00
.........這麼多人有想法 趕快來參選版主吧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9-11 20:32:00
突然想到 太陽餅也沒有太陽XD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11 23:20:00
女人聊天板跟女性性板,板主好像不全都是女人?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9-12 19:55:00
笨版版主表示....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9-13 03:16:00
加油 婚姻板很溫馨的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9-13 10:39:00
擔任婚姻板主需要表示已婚身分,那改名媳婦版,板主不就要具有____身分?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9-15 22:07:00
我家6M就好會翻滾~ 一眨眼就翻過一個床~我兒子前幾天也給我翻下床了兩次...心臟都快沒力了= =第二次還翻到沒有巧拼的地方= = 他10公斤掉到地上特別大聲
作者: scpx (早忘了)   2014-09-17 16:02:00
改板名當政見..這我不是用過嗎..U大想用這招來迴避當選哦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9-18 10:48:00
話說...大家都說不想看單方面的說法,結果夫妻兩人都上來PO大家又說不要在這邊吵架XXD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9-18 11:46:00
樓上你發錯囉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9-18 12:42:00
置底聊天文不夠置底= =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4-09-19 06:38:00
這下又沒人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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