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板主群討論決議,「我要離婚了」系列文章鎖文處理,
鎖文原因是,這種事情最後通常會淪為各說各話,最終變成板友自己吵起來,
為避免這種狀況發生,故採鎖文處理禁止討論。
另,雖本討論串中之男方親屬(姑姑)有寄信請板主代為發文,
但考量到已達成鎖文決議,故不代發之,這點請見諒。
補充一:板主群考量本討論串男女雙方所述多為私事,建議兩造私信解決。
補充二:代發文內容本來就應由板主作為第一層把關,收到代發文的板主是nunu,
她判定該文不宜發至板上,我本人則也支持其決定。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4-10-23 21:36:00動不動就鎖文,預防性羈押嗎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3 21:39:00欲防性雞鴨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4-10-23 21:42:00潛水這麼久,沒看過這種因為以前常OO所以趕快先XX的版主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1:52:00箝制言論????吵架有很嚴重嗎~只要不要人身攻擊,侮辱性字眼就好吧難道手足之間常吵架~父母就叫小孩彼此這輩子都不要說話??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10-23 21:54:00我覺得,妳不貼姑姑的信件,真的是不太妥當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1:54:00論壇不就是討論的地方嗎? 動不動鎖文~和白色恐怖有啥兩樣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1:55:00鎖文標準莫名其妙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1:56:00照這種邏輯~八卦版不就一天到晚就鎖幾百篇文章~"~
我覺得應該讓大家看看姑姑的發言耶~這樣就鎖文邏輯好怪
作者:
ggf (ggf)
2014-10-23 21:59:00我也覺得"預防性"鎖文有點過了。而且不貼姑姑的信件的確不妥
作者:
doforu (呀比)
2014-10-23 22:02:00什麼?有姑文沒公佈。。。我想看看多誇張欸。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3 22:04:00想看+1
作者:
ccwspl (ccwspl)
2014-10-23 22:06:00應該給姑姑機會平反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3 22:06:00太快了 還沒到人身攻擊 有姑姑文不發 也奇怪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4-10-23 22:06:00不過男方爆女方資料爆得有點詳細了~再繼續下去 可能真的會上新聞 感覺男方在爆的資料 很不手軟~~
作者:
doforu (呀比)
2014-10-23 22:09:00也是。姑文應該只是一些五四三。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3 22:09:00其實男方的資料也沒被少爆阿
作者:
Afei (... )
2014-10-23 22:10:00可以把姑姑的文章發出來再鎖嗎? 想看+1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14-10-23 22:12:00他們的家庭問題何必要吵給網友看呢?自己私下解決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15:00吵起來有甚麼關係 人身攻擊可以水桶啊這個版藥定性為溫馨版 不准激烈討論了嗎各說各話本來就是正常的啊 大家意見一致還有什麼可以討論的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2:17:00婚姻版哪件事不是各說各話?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3 22:17:00這邊出來的 哪一個不是家庭問題 哈哈
大家意見一致的討論叫做 媳婦版 XDDDD但是現在畢竟還沒改名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18:00以後發文 要先通過另一半連署 認同了才能貼嗎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20:00不然這樣 以後有人上來發問求救 都不准另一半跟家屬發澄清文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2:20:00如果都是些溫馨幸福文~我們這些酸民怎麻警惕自己不要犯錯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3 22:22:00除非 內容是辱罵 帶有人身攻擊 不然你說不公開 說不過去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22:00版主不去維持秩序 處理人身攻擊的吵架文 選擇全面鎖文撲殺好不容易引發熱烈討論的文 就被你們掐死了
作者:
ggf (ggf)
2014-10-23 22:23:00看完補充…sigh,婚姻本就是私事。照這說法這個版就可以廢了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2:23:00所以現在版上文章都是公事?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3 22:23:00同意樓上 哪個文不是私事 為何只准你說不准他說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24:00當然雙方所述都是私事啊 這個版是政治板 都談國家大事嗎
作者:
ggf (ggf)
2014-10-23 22:24:00的確,代po版主有權要不要發。但是你不只不發,還鎖文了…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3 22:24:00可以補充說明為何不適合發嗎 是否有透露個資或人身攻擊??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2:24:00那廢版算了啊!婚姻不是大家個人私事是什麼啊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2:24:00PO上來的~哪一件不是私事???!!!
作者:
ggf (ggf)
2014-10-23 22:25:00如果是當事人candy造成困擾,提出要求可能還有一點道理…
姑姑還要繼續戰?不是都說不回應了。不貼也好,想也知道為戰而戰。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2:26:00反正只能談公事~等會兒來發個文~說說現在北市選舉好了!!
作者:
ggf (ggf)
2014-10-23 22:26:00但是由版主自行決定預防性鎖文,這真的恰當嗎?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27:00你說私事就私事 鎖文就鎖文啊 有洩漏個資還是當事人抗議嗎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2:28:00乾脆以後都po公告好了,只有公告不是私事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28:00怕大家吵起來 版主沒有板規當武器 太過分的不會桶他嗎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2:29:00我要離開這個只能聊公事的版了~掰了~大家~
作者:
plnceto (花花花花花花)
2014-10-23 22:35:00又還沒吵起來 預防性雞鴨這麼好用哦 那以後反串文直接鎖
這姑姑真的有愛吵。沒他的事在那裡攪和,平常應該嘴巴也
作者:
plnceto (花花花花花花)
2014-10-23 22:36:00因為會造成版友吵起來~預防性雞鴨 叭叭叭
作者:
Afei (... )
2014-10-23 22:36:00想問一下REALLYLIFE的推文沒有違反版規嗎?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3 22:36:00前面幾篇 一堆稻草人的吵得那麼兇 怎麼沒見人鎖文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10-23 22:41:00
現在有離婚版了 應該建議他們去那邊貼文
作者:
Afei (... )
2014-10-23 22:42:00應該是要去hate版的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3 22:49:00某人的腦補 真是見證水準沒下限
靠八, 我PO文也被刪,還說非本版業務,那本版業務是三洨阿不是說要討論公事, 我討論我跟老婆對於市長選舉也不行喔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2:56:00不是只能聊公事???? 魚大的很符合啊~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2:59:00刪掉公事文又鎖私事文,這個版到底還能幹麼
鎖文的標準進行重新定義是可行的 這需要討論 在重新定義標準前則依原有的方式做 請見諒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10-23 23:04:00...........誇張耶
幹咧, 我PO依珊是聖文的幸運之星也不可以耶我決定要去站務檢舉版主濫權了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3:07:00樓上~投你一票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3:09:00推魚大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3:11:00我剛去看版規~鎖文的標準~不是迷路文或引戰文嗎?????
作者:
plnceto (花花花花花花)
2014-10-23 23:18:00因為周公托夢說此篇會變引戰文 所以預防性鎖文 叭叭叭
作者:
sweetonion (Dr. Jin 大 發!!!!!)
2014-10-23 23:18:00Candy又有一篇文,還有姑姑文都沒看到...
強烈要求版主指出鎖文依據版規那一條文,否則就是濫權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3 23:21:00解釋ㄧ下版規啊依據哪條不發文又鎖文?
依照原有的方式做就是 你無權鎖文想鎖文請你通過大家把版規改掉再來
作者:
Afei (... )
2014-10-23 23:23:00有爭議的就刪文收精華區阿 要鎖也要有依據 依法行事ok?
都不用依法行事的,你們決定就好這樣喔 看到第一句就不爽,是強國上身嗎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3 23:26:00版主群?? 版主倆吧
作者: umuminn35 2014-10-23 23:41:00
不應該~不應該~
作者:
peyjen (空空 遺忘)
2014-10-23 23:45:00他們自己都不介意「私事」寫在網路給我們看了,沒想到版主們會不會太貼心了點?剛去看了一下版規,找不到「預防性鎖文」的條例!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4-10-23 23:48:00一片和諧! 去開個版啊!
作者:
s855185 (合)
2014-10-23 23:52:00到 底 憑 什 麼 鎖 文?
按照時序,姑姑文應該先發,可是沒發等不及了小姑就發了今天的X6文。本質應該是差不多都是為了批鬥女方而已。再發等於再開一篇一樣的戰場所以不po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00:05:00不過呀~這家人分居三地又溝通不良。既然決議離婚,剩下的只是爭取監護權戰,如果婚版能讓她們暢所欲言 能量釋放,最終若有方情願放手 省下來的律師錢給養小孩很好用耶!什麼難聽話 打官司時也是用來當武器的。
我覺得如果姑姑的文有涉及原PO的資料可以不要公開,但
作者:
Afei (... )
2014-10-24 00:06:00X6那篇是小姑跟姑姑想說的話 不是小姑發的吧 腦補無下限
那跟鎖文是兩回事,版主也可以交給原PO看她自己要不要公開
作者:
tatsumi (天天開心身體健康)
2014-10-24 00:14:00奇怪 姑姑跟小姑也管太多了 別人夫婦之間的事這麼多話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00:15:00但記得婚版po文限制不高 真在意話也不用版主代po。
作者:
Minilla (每天都很開心!)
2014-10-24 00:20:00那不就看不到姑姑姑的反擊了………
作者: cutedodo 2014-10-24 00:35:00
雖然我覺得都離婚了兩邊吵來吵去給大家公審很無聊,可是一邊po兩篇一邊只給po一篇也太偏心了吧,版主不是要中立又不是公告後小姑才來信要代po,實在是很不中立
作者: youame (youame) 2014-10-24 00:59:00
為什麼不代po姑姑文? 為了怕吵起來? 那關板不就最和諧?來這板講的當然是私事,難不成有人來這板講公事嗎?你鎖文鎖的很沒道理希望板主不要把婚姻板獨裁化,這裡大家都不是小孩子希望你們不要搞那些皇城內的和諧,不必要且無聊當事人都沒叫你們鎖文了,板主們是在鎖什麼意思?忘了當初競選宣言嗎?"保持開放態度",現在是那門子開放態度莫名其妙鎖什麼文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4-10-24 01:26:00我猜這篇公告很快也要鎖文
作者: youame (youame) 2014-10-24 01:28:00
有人要去檢舉板主不適任嗎? 我要去投贊成票在這版混這麼久,沒遇過這樣亂鎖文的版主婚姻版何時和諧過,要和諧就關版,改成個人版呀這麼愛鎖文,就每篇都鎖一鎖呀,因為每篇都有可能吵起來當大家是3歲小孩呀,要你這樣管東管西的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4 01:35:00就像某些黨~將權力無限上綱啊~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4 02:45:00有的文吵起來都不鎖了,還有預防吵架當鎖文理由這招?
作者:
sincery (123)
2014-10-24 03:06:00==好大的官威
作者: ONLYYUYU (天啊 !~我變媽了) 2014-10-24 04:17:00
這就是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的例子嗎?...要分開了就扯到以前 把家人拖出來擋 牽連一大串
作者: bonbonheng 2014-10-24 04:34:00
...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05:08:00一堆文章吵翻,還人身攻擊,版主也沒鎖,這標準?
作者:
nagano933 (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2014-10-24 06:28:00如果是揭露大量個資跟漫罵為主的信不代發也對,姑姑真的超想發就請人再發就好啦,不過幹嘛怕吵起來啊,婚姻就是吵吵鬧鬧啊~~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4-10-24 07:48:00我雞排切下去了才跟我說戲不演了
推姑姑快去找人代發,向高壓統治說不!為什麼23421被刪文??
作者:
isis288 (Chole)
2014-10-24 10:24:00我們都不知道實情,版主也真的很辛苦,希望兩造雙方能冷靜處理,畢竟孩子無辜,鬧到讓孩子有感就不好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4 10:25:00就規定不准回文澄清或反擊就好啊 維持單方說法 比較平靜祥和以後另一半或親友回文的 都刪除 不要造成兩造對立分歧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10-24 10:36:00========勿在公告中爭吵,以免觸犯版規15,謝謝========
作者:
WIN1105 (YAO)
2014-10-24 10:41:00想看
作者: lan913 2014-10-24 13:25:00
不涉及人身攻擊就繼續,有的人就是不知道自己有問題,才需要繼續問!
作者:
Afei (... )
2014-10-24 13:44:00這時候就搬出版規了? 請問鎖文跟不代po是哪條版規規定的?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4 14:06:00一言堂!
作者:
sincery (123)
2014-10-24 14:48:00不代po真的很誇張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10-24 17:19:00
版主本來就可以決定要不要代po 但不代po的原因不是泄露個資等問題 而只是說保護女方 這樣難免令人感到偏頗
作者:
angelc (初老症候群)
2014-10-24 17:48:00這裡哪件不是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