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wweeerrrr (Ethan)》之銘言:
: 手機排版,很亂請見諒
: 我老公是新加坡人,我們交往2年,在今年3/1註冊,6/7擺喜酒,而我於5/28正式搬到新
: 加坡,住進婆家。
: 婆婆人很好,幾乎不用我做什麼家事。
: 就是陪她去市場買菜,幫她提個東西,平常婆婆煮飯完我會幫忙洗碗。
: 其餘掃地拖地的工作,我只要負責我跟老公的房間就好。
: 然後是今天發生的事,我跟老公計畫明年2月回台灣,大約待9天8夜。
: 因為我原生父母是離婚的狀態,爸爸在台北 媽媽在宜蘭,所以我這2個地方都要回去幾天
: ,目前預計台北3晚、宜蘭2晚、高雄3晚。
: 爸爸因為跟弟弟住,並沒有多餘的房間可以給我們住,所以我跟老公必須住旅館。
: 而媽媽目前自己一個人住,因為妹妹在高雄念書,所以是可以讓我跟老公住而不用另外花
: 錢。
: 高雄則是因為老公覺得想到台灣南部走走,而我想可以順便看看妹妹。
: 當然,是需要入住旅館的。
: 婆婆今天有意無意的提起,我回娘家很遠,機票很貴。
: 以下是原話
: ''你一年回去一次差不多了啦!
: 你看機票那麼貴,你回去還要住hotel,
: 每天還要開銷。還要出去玩,那個錢很嚇人的。
: 你又不是像本地人回娘家坐個MRT就到了,現在又只有xx (我老公) 一個人做工,
: 常常回去的話就都不用存錢了。''
: 我覺得有點不舒服。
婆婆的這段話感覺只是個長輩的叮嚀(或碎念?!)
如果這樣就不舒服,那你未來會不舒服的地方可能還很多耶~
: 第一:
: 我沒有要求一年要回台灣很多次,一年一次是我自己跟老公說的。我個人認為很合理。
你希望一年一次,婆婆也沒有不准呀@@"
: 第二:
: 其實我也不想住旅館,可是沒辦法,我就是必須回兩個家,我爸爸家就是沒辦法有房間給
: 我住,難道要叫我弟在冬天打地舖嗎?我做不到,而且這兩邊是我的父母。
: 我無法厚此薄彼,只去其中一人的家。
這是你原生家庭的因素,會需要住旅館是真的不得已,但也是事實
婆婆說你要住hotel,一點也沒說錯~
: 第三:
: 我也想坐個MRT就到娘家,可是我的娘家在台灣,這句話對一個還在適應新加坡生活,努
: 力不去想家的人。是有殺傷力的
雖然妳回娘家需要坐飛機,至少飛行時數很短;我有個朋友嫁去阿根廷哩
再者,有的人坐MRT就能到娘家,也不能夠天天回家呀...
: 第四:
: 高雄是老公想去的,婆婆明明知道卻又,雖然我並不反對去高雄。
如果妳不回台灣,妳老公也不會要求去高雄 (應該是吧?!)
感覺就是...既然來了臺灣,就順便去高雄玩的fu~
: 第五:
: 因為我目前是拿長期居留證 (LTVP),還沒有拿到永久居留證 (PR),照法令我是不能工作
: 的,如果我要工作必須要,我工作的公司去幫我另外申請工作准證。而公司會因此被徵收
: 一筆蠻高的稅 (每年),所以新加坡對於拿LTVP的居民,並沒有給予很多的工作機會。
: 所以我無法工作,我想找但工作真的很少,老公也是希望我拿到PR後再工作,福利也比較
: 好。這點婆婆也知道
關於工作,其實不一定要做"正式"的工作
雖然妳還不是PR,也有很多方法可以開源的~
我有個朋友也是嫁到東南亞某國家,她和她男友交往了2.3年左右結婚的吧
在她確定要結婚的前一年,她就開始試著找她可以在夫家國家PART TIME的工作
後來她利用出嫁前在臺灣時間學了新秘,也考了證照
現在嫁過去後偶爾接接案子,平常則在家相夫教子
趁著偶爾回台灣的機會,還會做代買~
對了,她嫁的夫家很有錢!!!
她公公是當地仕紳,平常過年過節會掏錢擺流水席,還會發紅包給來參加的當地居民
她其實根本不用工作、接案子的,但...她還是做足了準備才嫁過去
不知道妳的專長是什麼,妳可以多想想開源的方法
或許~ 做網拍或代買呢?!
: 第六:
: 機票約一人12000,住宿台北 2/21~2/24三天$6100,高雄2/26~3/1三天$3500
: 12000x2=24000+9600=33600
: 這是老公支出的費用。
: 我答應老公,因為我在台灣還有一部分存款沒有帶去新加坡,等到了台灣其他一切雜支旅
: 費全部由我包。(老公不必再掏一毛錢)
: 所以我覺得這點,我也並沒有很過份。
: 對了,老公一個月收入約7萬多臺幣。一年有2次花紅 (類似台灣的年終),大概是半個月
: 到2個月不等。
我先生的收入跟妳老公也差不多,只是我們住台灣
我自己除了正職,也另外有PART TIME工作
扣除生活費,還要養小孩,我們常覺得沒能存什麼錢
所以~你婆婆的一席話,真的沒什麼! 我反而覺得是很中肯的叮嚀!
嫁到國外,是妳自己的選擇
對於自己的選擇就要堅強,就要想辦法克服困難,難過傷心是沒有用的
加油,祝福妳~~
: Po這些上來是想知道,我覺得不舒服是正常的,還是我玻璃心了。
: 不知道會不會被噓,請大家手下留情。
: 補充幾點
: 1. 婆家家中成員:公公、婆婆、老公的哥哥當然還有我跟老公
: 2. 公公有在賺錢一個月收入約5500新幣,老公跟哥哥每個月只需給家用400新幣。不需意
: 出其他任何雜支
: 3. 我買的機票價格是廉價航空無誤,但因為我出發的日期是過年期間初三 (新幣278),
: 所以變得很貴。回程就便宜很多(新幣98),在加上機場稅和行李的費用,如果是一般航空
: 公司價位會更高,約800新幣 (19000臺幣)。
: 我會遵從大家的建議,努力讓自己心臟強一些。我也知道婆婆本來就只會為老公想不會為
: 媳婦想,只是第一次面對到,感覺有點心酸。更想媽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