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到:
1.A夫母親戶頭資金約4000萬,理論上五等分各800萬,A只該有800。
2.但A夫母親偏愛A夫,A夫也可能是能力最強的子女,目前這筆錢都由A運用。
3.A夫貪,嘴上說賣掉是家族失和,自己不肖,但實際上享受超額信用的好處。
4.A也貪,這種價位的房子至少是蛋黃區4房2廳,帶小孩塞玩具很方便。
隔壁的800萬小屋連嬰兒車都擺不下,這個未來小屋大概要遠離蛋黃區了。
5.看起來A夫比較貪心,A只要有搬家的準備,可以大聲喊賣掉!
未知的:
1.A的原生家庭可以幫助多少?
2.A夫真正的所得?嘿嘿,平時他在幹嘛阿?花天酒地嗎?
我覺得他應該比目前版本有錢。
※ 引述《frothy (*FroThY*)》之銘言:
: (友人權限不足,但已煩惱多天且有家庭風暴,
: 我想半天也無法給他完整建議,
: 所以幫他把煩惱波上來,請大家提供各種想法)
: 背景:
: 友人A的先生(以下簡稱男方),家庭有點複雜,
: 男方父親外遇另組家庭,與前妻(男方母親)共有五個小孩,
: 三個姐姐、男方、男方弟弟。
: 男方父親因對前妻虧欠,有留現金給男方母親,
: 並留了一間房子,只繳了頭期款,登記在男方名下,
: 房子貸款很重,目前還有四千萬左右的餘額,貸款人是男方,保證人是男方母親,
: 男方母親及父親留下的錢,應該可以把貸款還完,惟所剩不多。
: 男方母親私下跟男方講過,房子要留給男方,如有剩下現金要分給姐姐,
: 男方弟弟與母親目前住美國,國外已有原本移民時購買的房子可以居住(無貸款),
: 母親會回台灣,回台時就是以這間房子作為居所,
: 三個姐姐均已婚。A與男方育有一子,目前懷第二胎。
: 因為前妻與後妻兩邊子女紛爭不斷,且有訴訟糾紛,
: 三個姐姐頗為強勢,倘若男方想法或作法不合姐姐意思,
: 就會用不孝、自私等方式責罵,甚至直接衝進房子裡對男方破口大罵,
: 男方母親毫無辦法招架,只能躲起來,
: A曾經因此被嚇哭跑回娘家居住,A心裡有心結,
: 但與兩個姐姐相處時會壓抑情緒,也曾購買禮物給姐姐小孩,
: A是覺得上一代糾紛儘量不要影響到下一代。
: 因為前妻與後妻兩邊糾紛不斷,且男方父親及後妻積欠債務很多,
: 男方擔心房子可能會被後妻用各種方法查封,因此將房子移轉至A名下,
: A為避免他人做其他揣測,自願簽署了一張借名登記協議書,與房屋權狀放一起,
: 內容是聲明A僅為借名登記,若A有不測,房子歸男方繼承人繼承。
: A認為這房子是男方家產,將來要留給孩子,從未認為這房子自己有所有權。
: 且A感謝男方母親留這間房子,已有未來需要照顧男方母親晚年的準備。
: 夫妻爭執:
: 男方最近因為銀行調高貸款利率約0.5%,因此要求將房貸轉貸至A名下,
: 男方想法是:
: 1. 房子登給A,貸款自然要給A,而且整體來說這樣可以節省利息支出。
: A隱隱覺得不妥,並未答應,原因如下:
: 1. 女方覺得他只是借名登記,為何連貸款都要吃下,
: 如果男方家裡發生紛爭,父親留下的錢被凍結無法支付房貸,
: A立刻面臨信用危機,因為每月貸款額高於A與男方薪資。
: 2. A的薪水較高,目前要支付育兒費用,男方未出育兒費用,
: 只有負擔房子管理費、水電瓦斯稅費等。
: 3. A有考慮十年內用自己薪水買、貸一間小屋,
: 作為A與男方的養老之用。如果現在四千萬轉貸至A名下,
: 未來這間小屋可能無法順利取得貸款。
: 4. 就算用A名字貸款,之後還是有被調高可能,難道到時再轉貸一次?
: 轉貸也有成本,何況差距這0.5%並非完全無法負擔。
: 兩方溝通不順,男方認為女方從頭到尾都不信任他,
: 並說如果女方不願意,就要把房子賣掉,他可以回台東老家或美國居住。
: 不然就是A要負擔貸款利息5%的差額。
: A認為男方沒有為他們的小家庭考慮,也沒有為退休做規劃,
: 一賭氣就說要賣掉房子,完全未考慮母子該怎麼辦。
: 且A為減輕男方負擔,A賺的薪水已經用來支付全數育兒費用,
: 竟然現在連貸款利息5%差額都要A來扛,A心裡感到婚後一直在退讓,
: 因此非常失望,不排除分居自己撫養兩個孩子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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