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unu1102 (.......................)》之銘言:
: 雖然愛情已沒有 他覺得他可以跟我走下去
: 但如果我想離婚 他也尊重
筆電盒子都可留了
把你留下當然也可以
他可以尊重你想離婚,但是不想尊重你要有個乾淨的居家環境的欲望。
看來不只是你不愛他,現實是他也不愛你了
你們只是缺少一個離婚的理由罷了
不樣再撐了,難道一定要當有了外遇對象,再來談離婚會比較好嗎?
作者: fishmonkey (水筆仔) 2014-11-16 17:32:00
等遇到喜歡的人再談離婚更複雜, 又被批評不愛了就該先手而不是外遇,31歲就坐等情感與身體的乾枯好不健康31歲離過婚, 還是比"31歲已婚"能找到合宜的對象吧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11-16 18:45:00一針見血...
作者:
beidiya (貝娣亞)
2014-11-16 18:53:00真的是一針見血...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4-11-16 19:03:00網友出一張嘴要別人離婚很容易,反正不認識,但自己真的會婚姻一不如意就要搞離婚嗎?不見得。建議要不要離婚與其上網問,不如請教長輩或關心妳的好友
作者:
windness (一副鑰匙的幸福)
2014-11-16 19:15:00推樓上new大 ,建議可先分居或是給自己一段時間休息去旅行沈澱一下心情與整理好想法 。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4-11-16 19:26:00但是很明顯她先生也不愛她了 生活上不願意替她想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4-11-16 19:41:00樓上難道對另一半的需求都百依百順嗎?
網友出一張嘴不要別人離婚很容易,反正不認識,但自己真的會婚姻一不如意就要不搞離婚嗎?不見得
作者:
betty921 (雲 風 天空)
2014-11-16 20:04:00有些人特別喜歡空間的雜亂感XD 我有些小習慣也改不掉...但是我還是很愛我老公XD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4-11-16 21:17:00冰箱共用這點連室友都能作到的要求 不要跟我說這是百依百順
作者: wwon (WW) 2014-11-16 22:09:00
不百依百順可以做大部份的家事,只是冰箱東西放多了點不行?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1-16 22:15:00要看冰箱照片啦 不過很難想像會做家事會屯很多東西
作者:
windness (一副鑰匙的幸福)
2014-11-16 23:13:00疑 ,我也常東西沒吃完就順手放冰箱 ,放到過期很久都忘了吃 ,還好老公比我還少開冰箱 ,不會因此就說要離婚。重點是這些都是小事 ,而女生覺得不愛了 ,又沒什麼大問題 ,只好放大這些小問題 。但離婚是大事 ,要好好的思考做了這決定後 ,未來的生活真的會更好嗎?未來的自己會不會後悔 ?
作者:
oxhill (Yuxing)
2014-11-17 17:47:00其實不見得是不愛了,只是沒有人願意釋出善意
我倒是難得覺得先不要離婚,去試著重新找熱情,是說……老是要人別離婚的網友跟老是要人離婚的網友有哪裡不同嗎
作者: renee4 (芮妮賜) 2014-11-18 13:00:00
真是簡單扼要XD
newton說得沒錯網友ㄧ句離就離 他們又沒跟你先生相識 而且自己遇到也不見得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