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房貸問題

作者: elaine30811 (優妮)   2015-02-25 09:18:43
房子是老公婚前就買的,為了叫我嫁才買。
由於我有一群智多星同事。
叮嚀我:
若老公婚前買房,名字是他一人。
就是他自己的了,
未來要賣,也是他的錢。
不會管你有沒有付房貸喔!
所以當初代書問是否要加上我的名字?
老公說不用,就他就好。
白目的我就說:
雖然你說這房子是為我才買的,
但是因為這是婚前購買,名字登記你。
未來賣的錢也是你。
若不在登記上加我名字,我不會付房貸的。
雖然現實,但是我會確切執行。
他最後還是他一人背下了。
知道他辛苦,所以會在生活雜費支援他
想問其他人妻們,會跟我一樣現實嗎?
ps:我有提醒他,這是你自己的房子,
竟然是為了娶我,我就不會付房租的。
他依然說好,這是我自己的!
作者: lucyhsu (setsuko)   2015-02-25 09:22:00
我會一定買兩人名字,否則生活費我不出,我比妳現實。
作者: sweetonion (Dr. Jin 大 發!!!!!)   2015-02-25 09:23:00
你老公也差不多啊。 算勢均力敵。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5-02-25 09:23:00
那你房租出不出?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2-25 09:23:00
真的分這麼清楚的話別忘了要付房租唷 :p
作者: smartbabys (不能呼吸的熊)   2015-02-25 09:23:00
房屋婚前我買的,婚後我先生也沒幫我付房貸。
作者: antiachen (漂浮瓶子)   2015-02-25 09:27:00
老公婚前買,但我有幫忙付房貸,只是很不爽婆婆常說:我好命,結婚就有房子住。很想回他:是房貸付完了呢!
作者: swatchcat (~( ̄▽ ̄)~)   2015-02-25 09:29:00
別忘了付房租+1 XD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5-02-25 09:38:00
不現實,是實際。寧願付房租也要說清楚,千萬別一付施捨樣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5-02-25 09:47:00
我連生活費都不會貼。他的房子他自己負責,我養他?腦筋秀逗在娘家沒地方住是不是?付什麼房租?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2-25 09:52:00
以後小孩也撕一半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5-02-25 09:53:00
兩位都算這麼清楚很適合結婚啊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5-02-25 10:01:00
XD 你們是室友嗎
作者: ayabego (美好的一天 )   2015-02-25 10:02:00
其實 你大錯特錯 你應該要付房貸 而且 是用轉帳方式 而不是付生活費
作者: Amelita (not lonely)   2015-02-25 10:10:00
記得付房貸才有保障 ,付生活費法官不會承認你有房子所有權 ,請專家說明
作者: Guamvacation (關美假期)   2015-02-25 10:13:00
在生活費上支援不是也補貼了老公的房貸壓力?
作者: monologist (不要跟豬打架)   2015-02-25 10:15:00
如果這麼愛計較的話其實我連雜費也不會出@@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2-25 10:18:00
改成共同持有也不行嗎?
作者: amida959   2015-02-25 10:18:00
你還蠻呆的啊 真計較的連雜支都不會多出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2-25 10:19:00
而且生活費等於潑出去的水耶,房貸繳款紀錄還可以拿來當作財產分配的依據妳想要真的出問題死無對證真的沒人幫得了妳!
作者: Xviva (尚恩)   2015-02-25 10:21:00
雖然我是婚後買...不過覺得你們是夫妻嗎?其實你要付房貸...只是付房貸證明要收好。真的有那一天你才有立基...生活費你怎麼證明!只是看到你們這樣...天啊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2-25 10:24:00
我沒幫老公出過房貸,現在也沒房貸了,另外生活費按比例
作者: Xviva (尚恩)   2015-02-25 10:25:00
共同持有ok啊!只是兩個人的優惠房貸%就沒嚕...
作者: Piggyboy (小豬)   2015-02-25 10:25:00
這個版的人都喜歡繳超過自己能力的房貸,上次那位每天花200一個月存幾千的是這樣,你老公也這樣,還要靠老婆資助生活費才能過生活,老婆只關心房子賣掉的錢給誰,這種理財觀念真奇妙。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2-25 10:28:00
沒辦法吧,可能覺得租房也是付諸流水
作者: Doralice   2015-02-25 10:28:00
推ayabego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2-25 10:29:00
但計較成這樣也是相當少見
作者: love00332211 (Hsin)   2015-02-25 10:31:00
我也說我的錢就我的 不會幫他出他要給他家的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02-25 10:33:00
笨死了,繳貸款還能證明生活費根本無法證明以為自己算的很清楚?傻瓜
作者: viwa (YA!!)   2015-02-25 10:35:00
有付雙方生活費ok啊~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2-25 10:37:00
算的好精明阿,可惜聰明反被聰明誤
作者: allymakeup (花嫁新秘愛莉)   2015-02-25 10:38:00
妳應該要匯款房貸 就算沒登記你的名字 有匯款證明 以後也可以要求
作者: AppleAlice   2015-02-25 10:39:00
妳那群智多星同事沒跟妳講支援生活生活雜費而不繳房貸才真的是傻嗎 XDDD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5-02-25 10:42:00
算得有點太清楚,您真的愛你老公嗎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2-25 10:45:00
有房才嫁,又說房貸不負責XD 真的是很現實啊(嘆)
作者: alumno (一隻魟魚)   2015-02-25 10:50:00
持有可以分比例,你可以1/4他3/4
作者: skydivingjt (apple)   2015-02-25 10:53:00
我也是這樣分配
作者: smallwind (cccc)   2015-02-25 10:59:00
付房貸有轉帳證明,萬一..錢還拿得回來,多出生活費就是你自願的討不回來,你傻傻的,不過夫妻嘛,你開心就好
作者: segio (初華)   2015-02-25 11:12:00
當老婆半毛都不出也不好.我只能說一開始討房子就敗筆了
作者: tinaco (蒂娜可)   2015-02-25 11:25:00
出雜費不出房貸才真傻+1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5-02-25 11:51:00
樓上幾位大小A還有下一篇說的是真的!原波~~(搖肩)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2-25 11:52:00
要算清楚的話,第一要付房租,第二生活雜費本來就是兩人共用的,支援一半是理所當然,那算起來還是賺啊
作者: dft1236 (eva)   2015-02-25 11:55:00
婚前先生名字,婚後改共有。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5-02-25 11:56:00
妳的智多星同事,是我會保持距離。既不智又多嘴,可畏。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25 11:58:00
智多星同事根本老公派來的臥底吧 哈哈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5-02-25 12:11:00
我應該會選擇幫忙付一半,然後想辦法換第二間房子....除非已經有打算會離婚,不然錢出在房貸或生活費似乎沒什麼差付房貸有轉帳證明還可以要回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5-02-25 12:22:00
OK啊 這有什麼問題
作者: piwawa (.)   2015-02-25 12:28:00
你們的婚姻是一門生意喔?人家做生意都沒計較成這樣了...
作者: MOKANI (cony)   2015-02-25 12:44:00
生活費出自己的一半是有什麼好說 又要給老公養 又想要房只付房貸沒有頭期就想要一半名字 現在女生都很會保護自己但是講到婆家就是陌生人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5-02-25 12:48:00
轉帳付房貸
作者: fivecake (fivecake)   2015-02-25 13:08:00
人是互相尊重的,夫妻當然也是。你這樣的做法已經使自己
作者: ooVesta (劉小綠)   2015-02-25 13:08:00
傻了,你多負擔生活費才是真的什麼都沒有,乖乖繳名義上跟房子有關的錢,以後真要分才有依據
作者: fivecake (fivecake)   2015-02-25 13:09:00
矮了對方一截。只想占便宜拿好處,不是值得炫耀的事。
作者: ooVesta (劉小綠)   2015-02-25 13:09:00
我是和老公說好,生活費各半,房貸他家的事
作者: RustyNail (Via Veritas Vita)   2015-02-25 13:42:00
不需要貼老公生活費,但要付房租,如果真要算清楚的話,就比照室友辦理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5-02-25 13:50:00
同甘時且如此計較,需要共苦的時候呢?之前那位超黑的老婆(受委屈又遭困境還願意支持老公),真是難得…
作者: swatchcat (~( ̄▽ ̄)~)   2015-02-25 15:01:00
結果變成又現實又笨..好慘..你覺得你老公看在眼裡沒有在心裡偷偷笑你嗎.....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5-02-25 15:44:00
妳們感情真好,宅爸祝福妳們!
作者: pfish9130 (豬頭~)   2015-02-25 16:13:00
逼哀~明明是個有肩膀的好老公,老公要是看到這些推文應該想離婚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5-02-25 18:54:00
房子我跟老公共同持有,費用各半。他多出頭款,我多付貸款;代書仲介他付,稅款傢具我出。水電伙食他出,娛樂出遊我請。懷孕生子,他依我規格支付產檢及育兒費,我依他要求吃營養食物照顧身體。他希望我在娘家做月子,我請他包紅包給媽媽。孩子依他姓,名字我自己取。生活比上不足,但已知足。「一人水一項,互相賣棄嫌。」仔細看原波只是描述方式比較俏皮,夫妻應該也不是多計較或心機。若心疼老公也能負擔是可以主動承擔一些。我剛辦好貸款那個禮拜就做了房子被法拍的惡夢,心理壓力不小。老公也辛苦了,加油~
作者: THUCG (XM)   2015-02-26 01:09:00
寧願回娘家住= =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5-02-26 01:44:00
你不是現實,是蠢,房貸轉帳的話有證明,生活費離婚了你去跟法官說你有付啊。老公薪水養房子,你充其量算養小白臉。
作者: ONLYYUYU (天啊 !~我變媽了)   2015-02-26 05:47:00
其實沒有打算離婚根本不用想那麼多 但房子這東西很微妙就算是婚後才買 只登記他的名他還是可以賣掉 離婚你才能分 沒有離婚沒得分 就算是你有幫他付貸款 只登記他名字他要賣就賣了 除非沒打算賣離婚後才有得分 然後生活費還是貸款 除非各人錢各人管 不然兩個人錢都拿出來用誰付貸款 誰付生活費 有差嗎??就像去年我老公包紅包給我 被我兇一頓 因為錢就那麼多講好聽是包紅包給我 講難聽點就是沒裡子還要做面子兩個人是平輩有什麼好包的 而且最後那些錢是家庭開支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02-26 11:26:00
我覺得很正常啊 只是你講的太白
作者: lubenben (我是魯班班)   2015-02-27 14:29:00
智多星同事就是俗稱的三姑六婆嗎? 人還是要有自己的想法
作者: seedhorse (對不起)   2015-02-28 11:36:00
計較這麼多 你怎麼不乾脆找富二代嫁了比較快反正是嫁給錢又不是嫁給人
作者: diezoo (如￾)   2015-02-28 21:02:00
台灣男人就是這麼犯賤
作者: balawalking   2015-03-02 01:19:00
那個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財產的部分是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的,好像大家都漏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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